看板 redmaple
作者 ga037588 (丹楓)
標題 [專文] 姻緣分偏正,不要迷信正緣。
時間 2015-10-01 Thu. 07:54:54


這篇文章雖以這樣命題,但是寫起來還真不容易。詳加解釋,會非常冗長,只能儘量簡寫。

首先,我們先從名詞定義開始。

正緣,一般坊間常用的定義有好幾種。

1.第一段自然而然,會發展成正式婚姻的對象。後文稱之為首婚者。

2.人生路上的感情中,主觀認定或客觀顯示,是最適合自己的對象。稱之為最適者。

3.與自己最無法脫離命運安排,不知怎地,就必須非得在一起的對象。稱之緣定者。


這三種定義,其實是不一樣的,三者可以是同一個人,也可以是不同人。

兩個人成婚,可以彼此是對方的,其中一者或幾者,

也可以彼此對彼此來說,什麼都不是。


舉幾個例子,張忠謀夫婦鶼鰈情深,在業界頗有佳名。

但彼此卻不是彼此的首婚者。彼此卻是彼此的最適者。

是不是緣定者,目前看起來說不定也真是。


徐志摩與陸小曼。彼此都不是彼此的首婚者。兩人突破萬難在一起,應該可稱緣定者。

彼此到底是不是彼此的最適者,兩人生活頗多爭議,我就不曉得如何論斷了。


蔣介石是宋美齡的首婚者,反之卻不是。兩人也是維持了非常長的一段感情,

直至死亡將彼此分開。能夠走到最後,應該稱得上是緣定者了。

是不是最適者,夫婦倆彼此也配合得很好,或許可能是吧。


陸游與唐婉是首婚者,彼此情深愛重,無奈受外力分離。

紅酥手,黃藤酒,山盟雖在,錦書難託。是個傳唱古今的悲傷故事。

他們彼此應稱得上是最適者,命運的捉弄,兩人無法走到最後,有緣相聚,卻不夠深。


這三者,如果合而為一,無疑是最幸福的。但不是總是多見。

世間上多得是首婚且是緣定,但彼此嘔氣或冷淡,相敬如冰者,真是隨處可見。

能夠婚姻平淡,稱不上負面,對許多人來說,已經是不可多得了。



為什麼會寫這篇文章?因為如果去問神,問對方說自己的正緣什麼時候會出現,

某某是不是自己的正緣,對方給得答案,可能是這三者其中之一符合的對象。

這三者有一個共同點:緣份註定,很可能有機會會在一起,且在一起很具意義。

但是在一起多久,如何在一起,過程會怎麼走,最後有無成功在一起,這是另一回事。


在古時候,只要是承平時代,大家明媒正娶的情況下(當然不是全部都是如此,

但只要是明媒正娶的情況,就會適用。)最適者大多其實談不太上,因為沒太多的機會。

沒什麼意外的話,通常這首婚者,就是緣定者。


有一個故事,講少年透過月佬得知紅線的對象,偷偷去看,見到一個髒女娃,

心生不滿,用石頭傷了小女孩的額頭後逃跑,此事也不了了之。

日後成婚當日,發現新娘額上始終貼著花黃,不願取下。細問其故,竟是當年女娃。

這個故事在講,正緣是跑不掉的,好好接了就受吧。然而,果真是如此嗎?


正緣在古時候,講得是一種通用的情況,一般往往都具備三者的特質。

這是個相當單純的概念。反正第二點,到底適不適也難比較得上。

又不是家家戶戶都有餘力三妻四妾。多妻者在平民中反而少見。

女人在家也不常拋頭露面,民風保守,像潘金蓮那樣開窗丟東西,勾引男人的,

並不是通例。即使是有三妻四妾,正緣就是指那位正妻。


有時候,這個適合不適合其實也挺主觀。以多妻多夫來說,多重對象,哪一位最適合

自己,可能也難以比較。有些小妾甚得主人歡愛,但是遇到大事,作主又不如正妻。

以蘇軾為例,王弗無疑是個賢慧的正妻,不幸早逝。蘇佬寫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

就是在懷念這個結髮妻子。然而,晚年回首時,卻覺得小妾朝雲是最了解他的人。

對蘇軾來說,誰是最適者,恐怕自己也難以評價。

總而言之,講了一大堆,只要能夠了解正緣在古代,是一個很單純的概念就可以了。



現代科技進步,價值觀多元。人與人間接觸的機會與方法,較之過去,簡直無法相比。

一個人交上好幾個親密的對象,甚至步入好幾次婚姻,都不是什麼稀有的事。

正緣這個概念,慢慢沒法完全應付,現代人的感情經營方式,以及相遇的契機了。


相對於正緣,就是偏緣了。反正只要不是正緣者,都可以定義成偏緣。

另一種汎用的定義,只要是有情感基礎的彼此互動關係,都可以稱為(戀)情緣。

或者是有名份,然而缺乏情感基礎者,這也可以算是情緣。

情緣不限於男女之間,不限於兩人之間。

反正,只要情緣裡的關係不是正緣,這些緣都叫作偏緣。


了解正緣跟偏緣的概念後,我特別想強調的是:不要迷信正緣。

正緣的對象,不代表一定是王子與公主,相遇結合後,永遠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正緣的對象,卻往往代表著,這輩子必須要克服或是相處的功課。

有些人這功課很輕鬆幸福,有些人卻是煩惱不斷。


人一定會跟正緣在一起嗎?這個問題實在很難回答。

前面已經寫了,正緣的定義,在現代社會已經有些分歧,說不定對某個人來說,

那三個對象,指得都是不同人。到底誰正誰偏,真是傻傻分不清楚。


反過來的問題是,人會有機會錯過正緣嗎?當然,如果正緣指得是第二個最適者,

那錯過的機會實在太大了。因為千金難買早知道,世間沒有後悔藥。

很多時候是錯過才明白,噢,原來他/她是最適合的,然而往事已經回首不堪月明中了。


如果正緣指得是首婚者,那麼只要有結過婚,人人各各有機會,絕對不會錯過。

一般來講,首婚者必為緣深,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是結了一天,還是一時辰就離婚,

在古代是天地一拜下去,現代是戶政章一蓋下去,這婚便算結了。

不是有緣,這婚一定結不成。但是好好的該結的婚,後天破壞到結不成,這也是有的。

但是要怎麼知道這婚到底是該結,還是不該結?搞不好這婚就是真的不會結,

就那麼差個臨門一腳,彼此就錯過了。而這個錯過,真的是命定。


要怎麼驗證該不該結?是不是命定?誰知道,通靈調姻緣本,對有些人來說,搞不好都證不出來。

因為人跟人的緣份真的太難釐定了,及即使可能會有個方向,但是沒有一定就會如何。

一定就會如何的例子也是存在的,這兩個人緣深到不結不行,怎麼破壞分離都是扯不開的

,這種例子的緣份是有的,但不是每個人都適用。



首婚不代表一定幸福,首婚只能往往反映,當時是個對的人。

至於過了十年二十年,彼此還是不是彼此對的人,這就很值得玩味了。

古代社會很單純,遇到這問題的機會小,因為大家每天為生活忙碌,

接觸外人的機會也少,對宿命觀點接受度高,大多安份。

很多人認為,首婚就是正緣了,要認份,好好面對這個功課,了結這世的緣份。

那這樣張忠謀夫婦的例子,在古代或許就不該會存在了。


現在反過來說吧,即使不知道正緣是誰,要破壞一個人正緣的方法,這點還是存在的。

造惡造孽,過份而不夠務實理智的執著,這些都是常見破壞正桃花的主因。

不正當地佔有,巧取傷害想得到一個人或將一個人留在身邊,這些都是破壞。

不正當地對非屬於自己責任範圍內的對象,觸動過多情慾的因子,這也是對正桃花的破壞。


有人說看三級小黃片或看漂亮女孩,想入非非什麼的,或是嫖娼,這樣會破壞嗎?

當然會破壞,因為這是邪淫。但是破壞得大嗎?

其實是一些些,有時候這一點點其實沒什麼大影響。

嫖娼就稍稍份量更重了點,但也不是非常到不可挽回的事。

總之這些行為絕對不是正面,常常為之,破壞力也會累積可觀的。

畢竟勿以惡小而為之,即使很小很小的破壞,累積起來畢竟就不好。

如果一時之間禁絕不了,那就努力節制吧。一點一滴慢慢努力。


最嚴重的破壞,是欺騙感情。始亂終棄,或是強取豪奪。

這種份上的邪淫,對正桃花,破壞得非常非常嚴重。

除非好好面對與懸崖勒馬,不然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如果是那種自己胡裡胡塗,對方也胡裡胡塗,大家莫名其妙便在一起,

互相折磨又分開,這種大多都是偏緣,只要不要存心欺騙對方,佔對方便宜,

對正緣的破壞是比較不嚴重的。


正桃花被破壞得太嚴重,該娶的人沒娶到,該遇到的因此錯過,這是很有機會發生的。

這世間,誰跟誰這世,在哪一段時間,最有機會在一起,這是命定的。

但會不會真的在一起,這是後天有差別的。所以就算對方錯過你,

也可能跑出另一個人,跟對方幸福/不幸地在一起。

因為在後天的作為影響下,沒有那種對任何一個人來說,一定該跟誰在一起的這種事。

先天提供的是彼此緣份的基礎,會被誰自然而然吸引,這一切都是緣。

至於緣淺緣深,後天完全是人力可以經營的。


當然,緣份強到後天怎麼變,都一定會在一起的緣份是有的,但不是每人都如此。


所以,不要迷信正緣。因為這東西在現代,真的太難捉摸了,變數太多了。

我們可能無法真正確知,正緣的對象是誰,甚至可能隨時間不同,不只一人。

但是有些原則對保障自己遇到對的人,是很有正面幫助的,那才是我們該去把握的東西。

能把握的是什麼呢?經營與面對感情的原則,培養彼此關係正面性的原則。



一段感情,只要彼此盡份而珍惜,不要對不起對方,就算最後命運弄人,沒一直在一起,

這不僅不是破壞,有時是在還清,自己曾欠對方的感情債。

如果對方是自己的命定之人,這樣作,是降低分開的機會。

如果不是命定之人,這樣作了,即使最後是分開,差別只是在早與晚而已。

然後命定之人,或許晚些時候便會真正出現。


盡份與忠實,這是基本原則。體諒與包容,還有理性得體地磨合,這是基本努力方向。

儘量不作邪淫的事,練習把對方的心當自己的心。

用這樣的方向努力,如果對方不適任,緣份將盡時,自己也會清醒過來。

如果自己不負對方,又有機會離開,表示緣份真的盡了,該是面對新開始的時候。

如果自己沒機會離開,那表示這個緣份還是存在的,要繼續積極面對。

積極面對不是溺愛,而是務實地思考在責任,與兩人關係中,彼此成長的空間。

一個總是彼此間,都在退化或萎縮的關係,很顯然是不適任的。

如果一直不能改善,會把其中一方拖垮,那可能就要好好思考是否有必要繼續經營下去。

然而以上這些東西,一旦有了孩子後,考量的範圍又變得更加複雜了。

孩子的問題,這篇就先不探討了。


與其要去問神,某某是不是自己的正緣。不如這樣問:

某某是否是適合自己發展感情,且與自己有緣份的對象。

這樣問就會比較有把握了。



緣份除了先天命定,尚可以後天經營的。

有些人的感情緣,明明沒那麼長,沒那麼深,但因為彼此很適合,彼此也很珍惜,

在後天正確的經營下,彼此成長。超越了先天的限制與基礎,最後幸福走一生的。

這就是所謂的求姻緣得姻緣。即使姻緣先天不足,後天努力,一樣有機會求得。

有機會不代表一定OK,這要看自己的本事。

要作的就是要作會累積正桃花的事情。不要作會破壞正桃花的事情。


至於桃花要怎麼經營與努力,就放在下一篇探討吧。



這篇專文相當不好寫,因為主題實在太過龐雜發散,要寫好實在相當困難。





※ 編輯: ga037588 時間: 2015-10-01 21: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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