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bc6997381 (維維)
標題 Re: [新聞] 同學炫女裸照 男大生勇揪性侵
時間 Tue Apr 23 00:31:03 2013



各位鄉民晚安:

我想上來澄清一些事情。

不過我想說的是,其實念哪間學校不重要,而且也不是學校造就了他這樣的行為。

其實這整件事情裡面,我認為最誇張而且最應該受到處分的就是那位吳同學。

但是他卻沒有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吳同學約了兩個女生去夜店,然後他極力說服這位陳同學,陪他一起去,

他說:你去順便保護這兩個女生阿,我一個人無法兩個都照顧到。


當天因為陳同學就起床去靈骨塔打工,所以感到很疲累,但是基於保護自己學校的女生

,他還是答應了吳同學的邀約。然後兩男兩女就開心的前往夜店了。

在夜店裡面時,吳同學跟陳同學一直灌兩位女同學龍舌蘭,直到她們很醉了,才出

來攔計程車回租屋處。當時,吳同學跟那位女同學並不是男女朋友,而且那位林女同學

(我就稱受害那位為受害者吧,這位林女同學不是受害者,以免大家搞混)

當時有個男朋友,就讀於位於屏東很大一間的科技大學,然後她男朋友在是發的幾天前

才PO了一篇很感性的文章,內容不外乎是他有多愛這位林女同學。

可笑的事那天晚上,吳同學跟著這位林女同學回到他租屋的地方,然後就跟那女生一起睡

,我只知道那天陳同學跟吳同學都沒喝到爛醉,所以有沒有幹什麼大家就自己去猜吧。


結局是好的,後來他們交往了。

可笑得是,你用這種方法從別人手裡搶到女人,那別人跟你女朋友走近一點,你就要

打人?這樣不太對吧,有種你在自己搶回來阿,何況別人只是跟你女朋友走近了點而已。

你也瘦瘦小小的一隻,憑什麼要扁人?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然後陳同學回去之後還假裝很紳士,告訴那位林女同學,妳睡床上,我睡地板。

人心險惡阿,那位受害者雖然醉得沒力氣了,但是她的意識是半清楚的。

陳同學就這樣拖去他的衣服,跟內褲跟絲襪,然後性侵。

陳同學是說:那女生有反抗,但是我真的忍耐太久了,因為我本身禿頭,都交不到女朋友

所以受不了只好直接插了,不知道為什麼,差了兩下就射了,內射,內射!!!!!!!!!!!!

然後受害者在被性侵時,有一直喊很痛,但是陳同學真的受不了了。


後來因為那位受害者她意識是清楚的,所以他就用棉被,遮住了受害者的眼睛,

然後強拍她的下體照特寫以及胸部特寫。

然後隔天他一早就去上課了,奇怪的是,他不常來上課的阿,怎麼那天我九點去

,他已經在教室了,還趴在那睡覺,很奇怪,但我也沒多問。

在後來,他才跟我說這整件事的過程,原來他一早去學校就是為了怕那女生恢復體力

及意識醒來會很尷尬,然後還說:我還做了一件很畜牲的事,我有偷拍她的下體跟胸部。

他馬上拿出他手機給我看,還真的有,這真的很誇張,本身我就蠻痛恨這種色狼,


再加上當時李X瑞事件才剛發生不久,他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好笑得是,他還自嘲,他要改名了,就叫陳宗瑞,我當下也陪他笑一笑,心裡卻想媽

得你真的該改名了!

我不知道他拍照的目的是要幹馬,但是他說他馬上就要刪掉了,

我就想說如果女生要報警,也死無對證,所以我就盡我所能得將照片拿到。

我一直希望這女生能自己去報警,然後我再拿出照片,我等了好一段時間阿,可惜,沒有!

事發隔天早上,陳同學有問我到底該不該讓吳同學知道,我當下跟他說不好,不要!


但是他還是跟吳同學說了!

根據陳同學當天晚上跟我說的說法是:我跟吳XX講了,可是他非常畜牲的,第一句話就

問我照片咧?

然後他就拿照片給吳同學看,吳同學看完還跑去問那位受害者有沒有發生什麼事。

媽哩幹,你不是全都知道了?還問個屁?

但是那位受害者還是說:沒有,怎麼可能發生什麼事阿

陳同學很確定的告訴我,那位受害者一定知道她被強暴,因為她後來內射拍照完,絲

襪穿不回去,所以就把絲襪放在旁邊,更何況那受害者是半清醒的!

吳同學跑去跟陳同學說,那位女生沒怎樣耶!導致陳同學後來告訴我:我發現在夜店能

找回我的自信,原來在夜店都是這樣上妹的!

當下我沒答腔,陳同學是我一位很好的朋友,可以說好到每天都一起吃飯一起聊天,

他也只會跟我聊他的禿頭心事,因為他覺得只有我能相信!

我在這之間,一直很猶豫是否該挺身而出,因為國中時,有幾個朋友偷拍幾個老師裙底,

都是我去跟老師講的,沒啥麼好怕的,因為我要講都會先提醒他們!


不要說我爪耙子,我就是痛恨色狼,我自己也不是多好的學生,做過的話是也一大堆,

但是就這種色狼行為我無法接受。

曾幾何時,長大了之後這種事卻不敢講了,可能因為體悟到這就是社會,現實面考量,

讓我憋在心裡很久,後來告訴一位跟我很好的姊姊YUNI,她說她已經把我跟她講的話

記下來了,他明天就要去備案。媽的不行阿,他是我好朋友耶,再讓我考慮一下,

要報警我自己會去報!YUNI只說:我不報警可以,但是請你遠離他。

後來我決定跟受害者講了,起出我是問:妳是不是有去住一位禿頭那?那有發生什麼事嗎?

她說:對阿,我有去住過一位禿頭那,沒有發生什麼事阿,不要亂講,真的沒有阿


後來我就直接說:我都知道了,妳就直接說吧

她還是說:沒有阿,真的沒有阿

我接著說:妳被偷拍了你知道嗎?照片在我這?晚上我會去學校做實驗,我們約晚上談,

如果妳不信任我,妳可以找幾個妳可以信賴的朋友來找我。

後來,這位受害者果然找了幾位朋友一起來我實驗室,然後受害者就一直哭,想必哭

一段時間了,眼睛很紅腫。

我只說:我把照片給妳,至於要不要報警,就是妳自己去做決定。

她說:可不可以報警,但是不讓父母知道?

我說:怎麼可能,要這樣的話乾脆別報警了!這個時候,家人一定是會挺妳的,不可能會在

責備妳,想想看如果妳是父母妳會忍心再責備她嗎?我覺得妳必須先跟妳父母說這件事,

如果妳們決定要報警,那我就會全力幫忙妳們,把我所知道的,毫不隱瞞的講出來。


受害者說:那我要不要告訴吳XX同學,告訴她我被他叫來保護我的那位陳同學強暴了?

我說:就他不能講,因為他早就知道了,但是他是幸災樂禍得看這件事,他也會挺陳

同學的,不可能會幫妳的。


隔天受害者爸媽就趕來我學校,然後也是在猶豫是否要報警。

我只跟她們說:這件事要不要報警真的就是看妳們,不過這種感覺很糟糕,他現在有

這種女人都可以這樣上的想法,在加上他之前在大一時已經有偷拍過別系女生的裙底,

我覺得這只會更嚴重,所以假如不報警,而產生下一個受害者,妳們也多少要負點責任!

(忘了說,陳同學在大一時就偷拍別人的裙底了,還把照片拿給我看,只是我當時看看


罵了聲:靠杯!,這件事就這樣平息了,那位女生當時是系花)

在當天她爸媽還在猶豫時,我就打電話給陳同學,我說:我已經把這件事跟女生講了,

我不知道她會不會報警,可是你這樣的行為就是強暴犯。

他回我:喔,沒差阿,可能就要跑幾趟法院吧!而且我不是強暴犯,因為她沒有說不要。

(幹殺小,沒有說不要就不是強暴犯,那這樣鄉民可以開團去路上拉正妹去廁所做合

法的事了,只要那女生喊得不是不要,就不會有罪,媽的白癡)

後來她們報警了,我也在警局待了一天,從中午到晚上九點多,要等受害者去驗傷,

驗完產生匿名代號我才能做筆錄,就在那坐了一天,有夠無聊。

過幾天,刑事組的去抓人,叫我陪他們去,第一次做刑事的車,還蠻奇怪的。

後來我幫刑事得看哪一棟,而且人在不在。

他們被破門而入帶回警局做筆錄,陳同學跟那位吳同學,吳同學筆錄還講的零零散散,

還一直互相矛盾。(跟我一開始講的一樣吧!)

後來回來之後,吳同學跟學長說,那位劉XX就是爪耙子,還跟我好幾個朋友講,

說我出賣了陳同學,還在臉書PO文:第一次去警局泡這麼久的茶,嚇得差點閃尿。

(我實在不知道吳同學再囂張什麼)


而我朋友也都知道這件事,我都有跟他們說,他們很支持我,很支持我做這樣的事。

本來這是錯的,就該講出來!我還深深記得我的朋友,樊XX說:你不報警,我真

的會徹底瞧不起你!

後來檢察官開庭,我跟吳同學就一起進去做證詞筆錄,吳同學當時還在那邊閃東閃西的,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拜託法警在旁邊待命,她隨時要把吳同學轉為做偽證,我在旁邊


聽了也覺得很好笑,他說他什麼都不知道,然後後來又說他知道什麼什麼,他以為

地檢署是幼稚園吧!((可以跟著老師帶動唱YO~~~,媽的白癡

我一直很不希望這件事被報出來,所以我也告訴我那些朋友沒去跟別人亂講,

學校會不名譽,畢竟大家都會把錯怪到學校,開始就有人說,這種學校不意外。

可是記者很強的,竟然被挖出來,然後開始就有很多人再傳了,所以我想要上來澄清

一些事。

希望大家不要以訛傳訛,我跟那位受害者,也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也沒在一起。

我也曾經後悔過,我爸曾說:事情都不要做絕,別人犯錯要懂得給別人機會。

因為我這樣就毀了一個人,畢竟會產生前科,但是我朋友說那是他

先毀了自己,而他也先毀了別人,這樣別人不就很可憐?

同情心要放在對的地方。

最後,謝謝那些曾經我在後悔時,曾經我很煩惱這件事,而女朋友又跟我提分手的時

候,支持鼓勵過我的那些人。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同學炫女裸照 男大生勇揪性侵
: 自由時報-2013年04月22日 上午07:18
: 散布凌辱過程 他看不過
: 〔自由時報記者/綜合報導〕某國立大學陳姓學生涉在租處性侵酒醉不省人事的女同學後
: 偷拍裸照,還四處散佈淫照炫耀,劉姓同學基於義憤告知被害人,提供照片檔當證物,甚
: 至勇於出庭作證,讓陳生接受法律制裁,檢察官在起訴書稱讚劉生見義勇為。
: 檢方起訴書指出,陳姓被告、被害人、吳某和吳的女友等4人,均為該所國立大學學生。
: 去年10月10日晚上10點多,吳男和女友邀請互不認識的陳嫌和被害人前往夜店飲酒,隔天
: 凌晨2點多結束後,4人共乘計程車離去,先駛至吳的女友住處,吳和女友2人下車。
: 陳嫌隨後帶著爛醉如泥的被害人抵達學校附近陳嫌租處,安排她躺在床上,趁被害人飲用
: 5、6杯龍舌蘭及其他調酒已意識不清,竟褪去被害人衣物,用手機偷拍對方裸照,接著強
: 制性侵得逞。
: 助女同學報警 出庭作證
: 陳嫌事後得意洋洋向劉姓、王姓和吳姓3名同學講述性侵被害人的淫亂過程,還拿出裸照
: 給他們看。
: 劉姓同學實在看不過去,於是伸張正義,取得偷拍的照片檔提供給被害人,同時協助她報
: 警,以及出庭作證指控陳嫌犯行。
: 警方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承辦檢察官開庭調查,傳喚劉姓、王姓和吳姓
: 等3名同學作證,3人均指稱確有此事,陳嫌也承認犯行,檢方將陳嫌提起公訴,移請法院
: 審理。
: 3.新聞連結:
: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30422/20130422406777.html
 
: 4.備註:
: 這年頭
: 連犯罪都蠢成這樣....
: 還炫耀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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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205.222
neo5277:總之就是社會跟班上少一個競爭對手1F 04/23 00:31
aishiteiru:原來是127大學!!!!!!!!!!!!!!!!!!!!!!!!!!!!!!!!!!!!!!2F 04/23 00:32
SPFH120:請問神人,127是哪間?3F 04/23 00:33
w386764329:屏科4F 04/23 00:34
jasonmcsh:誇張 <<<<<<記者我是網友5F 04/23 00:34
aishiteiru:南部大學!!!!!!!!!!!!!!!!!!!!!!!!!!!!!!!!!!!!!!!!!!!6F 04/23 00:34
cacaca710:你做的是對的7F 04/23 00:34
ls4860:===========以下開放備份============8F 04/23 00:35
peterliam:扯9F 04/23 00:35
screwer5566:支持!10F 04/23 00:36
abc6997381:我不知道能不能公布姓名,但是陳同學已經休學,在準備11F 04/23 00:36
sanhowu:好吧 文筆不太好還是給推12F 04/23 00:36
taiwanwang:這年頭有這種勇氣的人不多啊 加油13F 04/23 00:36
Lavchi:已備份14F 04/23 00:37
phuccu:給你N個讚15F 04/23 00:37
bazi4200:我覺得這篇需要備份 看一遍看不懂16F 04/23 00:37
abc6997381:轉學考了,不然我很想兩個人都公布姓名。17F 04/23 00:37
WilliamWill:呵,女生去夜店不就司馬昭了。18F 04/23 00:37
tinytod:你做的是對的!!!!19F 04/23 00:38
JizzBurger:說真的你表達能力很差20F 04/23 00:38
setashuyo:加油21F 04/23 00:38
soulof5566:GJ22F 04/23 00:38
palajuice:要小心對方報復23F 04/23 00:38
homerunball:清流24F 04/23 00:38
abc6997381:完了,不小心暴露學校IP了25F 04/23 00:38
swijo:GJ26F 04/23 00:38
SPFH120:你同學如果是黑道,,,,那你就要去聽海哭的聲音了.27F 04/23 00:38
jarry1007:你做的是對的 支持你 加油 不要被惡勢力打敗了!!!!!!!!28F 04/23 00:39
ithiban:說真的,他、她不分。打上了姓氏卻分不清人物。有懶人包嗎29F 04/23 00:39
EdmundLi: 表達能力很差  還有我不知道你是不爽吳同學什麼30F 04/23 00:39
chungyiju:推31F 04/23 00:39
reincarnate:若一切屬實你做的好32F 04/23 00:39
approach:表達能力可以在好一點33F 04/23 00:39
EdmundLi: 照你說的 他不就是約了女生去夜店 女生也同意跟他回家34F 04/23 00:40
jarry1007:身邊好幾個女性朋友都是被惡男灌酒撿屍體35F 04/23 00:40
SongPing:推原po做得對。不過,這篇文章不知道是否合宜。36F 04/23 00:40
Ilat:看完一遍再看一遍 我還是不懂 你這是在寫日記?37F 04/23 00:40
抱歉因為明天要期中考,然後又是第一次發文,沒注意到選字,然後又不知道怎麼修改

不過剛有鄉民教我修改文章,應該已經修改完了,文筆的話,這沒辦法改了,本身文筆

就不太好,請見諒。

jarry1007:被硬上為了面子問題才交往最後被當肉便器38F 04/23 00:40
jonahlin:你做的對  不過你妳他她分清楚  這樣很妨礙閱讀39F 04/23 00:40
ko007x:推你!!!!! 你做的對 對就是對 不要猶豫!40F 04/23 00:40
momogi1105:約去夜店不代表女生同意要被扛回家吧41F 04/23 00:40
uk4p:人間正道是滄桑.....推原PO42F 04/23 00:40
EdmundLi: 最後交往了  這樣倒楣的是那個女生的男朋友 關你什麼事43F 04/23 00:40
momogi1105:不要仇女仇成這樣44F 04/23 00:41
kiaee:這很明顯是在說女生不敢報警不敢承認被性侵阿45F 04/23 00:41
Ilat:你要不要考慮請個比較專業的律師或檢察官來記錄一下再PO上來46F 04/23 00:41
jarry1007:那又問你EdmundLi什麼事?47F 04/23 00:41
advance760:雖然你這樣做沒錯  但是打文章麻煩選一下字好嗎48F 04/23 00:41
rookiecop:麻煩來個重點濃縮版49F 04/23 00:41
EdmundLi: 有男友還跟男生上夜店就算了 一起睡是哪招?50F 04/23 00:41
wl843907:看懂了只好推51F 04/23 00:41
jarry1007:那又關你EdmundLi什麼事? 人家見義勇為不行嗎?52F 04/23 00:41
inshadow:粗解:當天四人,吳男跟另一女不是男女朋友,但有__情53F 04/23 00:42
EdmundLi: 前面罵了吳同學半天  我還以為他也是共犯 文章結構很怪54F 04/23 00:42
lunatich:他她不分也太奇怪了吧55F 04/23 00:42
ko007x:難得傑瑞指名道姓的罵人 我對你另眼相看了56F 04/23 00:42
victoryss:推你    我相信你!!!  你是對的!!!57F 04/23 00:42
pigboss:www.nuk.edu.tw?58F 04/23 00:42
WilliamWill:人家去夜店是去爽的,不就一起回家了嗎?被你搞得要59F 04/23 00:42
Ilat:這寫的跟國中生在無名或臉書上寫的自嗨文沒兩樣.....60F 04/23 00:42
abc6997381:抱歉,因為明天還要考期中考,沒很仔細去對61F 04/23 00:42
zozo5566:推62F 04/23 00:42
ls4860:為啥我這邊顯示ip是義守大學....不是國立的嘛63F 04/23 00:42
inshadow:陳男強暴受害者兩下然後內射,告知吳男64F 04/23 00:42
forever23:幹的好65F 04/23 00:43
ko007x:WilliamWill 完全是強暴犯同路人阿 可喜可賀 可喜可賀66F 04/23 00:43
WilliamWill:不得不報警。女生會不會也覺得很無奈呢?67F 04/23 00:43
camomilee:他她一直誤用 看得我好痛苦68F 04/23 00:43
jarry1007:會硬撿屍體的人絕對不止做一次兩次 姑息會有更多人受害69F 04/23 00:43
jonahlin:這也解答了吳男跟另一位女同學的反應不太合常理70F 04/23 00:43
forever23:原來要受害者羞於報警讓加害者逍遙法外才是對的?71F 04/23 00:44
ko007x:傑瑞 這次我挺你72F 04/23 00:44
abc6997381:如果兩情相悅我沒話說,但這情況是嗎??73F 04/23 00:44
forever23:受害者自己沒做好防範不等於加害者就是對的74F 04/23 00:44
yoshro:推一下 報警是對的 但是最好還是由女方決定75F 04/23 00:44
ghostl40809:幹的好!76F 04/23 00:44
jarry1007:我就是有好幾個朋友受害 因為面子不報警 男的又去撿別人77F 04/23 00:45
WLR:你做了好事,祝你未來都能平安喜樂,人生順遂78F 04/23 00:45
withsirius:看一半忍不住end 到底在說什麼?79F 04/23 00:45
forever23:原PO不用內疚什麼的 對錯是自己原則的問題80F 04/23 00:45
wl843907:幫你推回來啦 噓的一堆是哪招81F 04/23 00:45
abc6997381:在我看來,吳同學根本就是共犯阿,難道不是嗎?82F 04/23 00:45
bodhsiao:這個應該幫推83F 04/23 00:45
sugizo0:確實是性侵他人啊...84F 04/23 00:46
forever23:如果沒說出來 自己也會成為共犯之一85F 04/23 00:46
kavengany:女方決定 ... 女方通常不會報警 變成姑息養奸86F 04/23 00:46
ko007x:推回! 做對的事要鼓勵 還被噓 台灣真是太恐怖了87F 04/23 00:46
WizZ:幹的好 強姦犯人人得而誅之88F 04/23 00:46
ohaiyo0717:挺你到底阿89F 04/23 00:46
littlemiss:是錯字太多還是推文太假才讓我覺得這篇文章是假消息90F 04/23 00:46
qetwry:或許你做的事情是對的, 但我看了過程有不舒服的感覺91F 04/23 00:46
cccb:表達能力92F 04/23 00:46
WilliamWill:我怎麼看都是合意比較大啊,呵呵。93F 04/23 00:46
jimsuda:推!!94F 04/23 00:46
Bking1300:所以你是劉同學?95F 04/23 00:47
zozo5566:補血96F 04/23 00:47
docomo520:義大                    義大97F 04/23 00:47
lilian555:WilliamWill有事嗎 真是憤世嫉俗 根本呵呵98F 04/23 00:47
abc6997381:第一次PO文,文筆不好請諒解,明天還要其中考99F 04/23 00:47
peculiarkay:你做了一個不會愧對自己的決定 很棒868F 04/23 12:49
hipperlee:你做的~是對吧 :D869F 04/23 12:50
granx:敘事能力要再加強...不過樓主心地善良給個讚870F 04/23 12:50
scpckimo:文章很長,但是我有看完!!推你一個真男人!!871F 04/23 12:54
skypiea:推~重點是陳某和吳某那種想法將來會有更多女生受害!!872F 04/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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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同學炫女裸照 男大生勇揪性侵
04-23 00:31 abc699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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