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aoos (卡歐思)標題 [新聞] 臉書遊戲結識少女 性行為6次判緩刑時間 Sat Nov 30 05:58:15 2013
臉書遊戲結識少女 性行為6次判緩刑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329136.shtml
【聯合報╱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2013.11.29 11:42 pm
40歲的蔡姓男子8月在臉書的線上遊戲「彈彈堂」結識14歲少女,蔡男和少女共性交6次,蔡
男辯稱是第三次性行為後,和少女聊到學校的事情,才知她未成年。但法官認為,少女臉書
的個人資料欄就標明「XX國中」,且外觀上並無較早發育,主觀上就可預見少女未成年,但
蔡男已與少女母親和解,且深具悔意,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蔡有期徒刑2
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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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一堆國中女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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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06.1
→ VG07:40歲吃14歲 她老爸都不知道有沒有40...3F 11/30 06:03
→ howwong:幹 真是畜牲 吃完也不介紹一下
這種畜牲還給他緩刑幹麻6F 11/30 06:12
→ hellomen:14歲就作過的是要等到40歲 這個人也蠻魯的9F 11/30 06:16
推 Kamiya:還好沒比酒駕罰的重11F 11/30 06:52
→ CP543:幹!我要重回遊戲界!13F 11/30 06:59
推 ljuber:馬的 這社會一堆人渣 遊戲名稱是?? 已登入15F 11/30 07:41
推 rwhung:關鍵字是「彈彈堂」還是『已與少女母親和解,且深具悔意』?20F 11/30 10:07
→ laechan:我覺得有點扯,40歲VS14歲,少女母親年紀說不定還不到40歲這樣還可以和解,不曉得是怎樣21F 11/3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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