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ISIS0601 (ISIS)標題 Re: [問卦] 不支持同性結婚就是歧視?時間 Mon Dec 2 09:50:23 2013
先回答你的問題
反對同性婚姻,絕對不應該被粗略的直接認為是歧視
因為建立在錯誤偏見下的反對,那叫做無知
我是女同性戀,現在和女朋友定居在台南
在很久以前,我回過一篇姊弟因家暴殺死父親的文章
因為我自己是從小被哥哥家暴的孩子,我很明白那種如果可以殺了他的心情
我從4歲開始,試過被言語辱罵、丟東西、火燒、拔指甲、掐住脖子
各種你想像的到或是想像不到的虐待方式。
我曾經想要報警,可是卻被母親用維繫這個「家」的名義攔下來
所以,我只能選擇從國中開始半工半讀賺很多錢,想辦法逃離這個家
但始終還是因為相信母親照顧我一輩子,所以我不能離開她,這個愛的枷鎖被綑綁住
不過,這個想法,卻在我PO出文章後改變
我很感謝當時努力告訴我、說服我,母親也是我的加害者之一的八卦板板友們
也許當時你是一份子或你不是,但我還是很感謝在當時安慰我的八卦板板友
總之,我徹底的切斷了我和原生家庭的關係
現在的我,只和能夠瞭解我的二姐聯絡,只有她不會逼我要和母親和解
切斷關係的我,現在在女友和她的家人的關心下,感受了我從來沒有享受過的
「家庭」
以前的我總認為過年就是會發生不好的事
大哥會失控、姐姐們會被打、小哥會拿菜刀要要殺大哥、爸爸會嘆氣、媽媽會哭
現在的我卻覺得過年是華人最棒的節日,
婆婆會開玩笑說,妹妹吃飽就表示我有煮夠(本人食量很大)
公公喜歡舉杯祝我學業順利,第一名畢業
(我五專因為大哥放火燒了別人的房子,只好休學還債,32歲才在我女友的支持下
重新念了空大,感謝有錢養我的女友)
然後我們會在吃飽後一起看無聊的新春節目守歲
我以為這才是我的「家屬」
但最近的我心情很不好,因為瞭解了同志婚姻的議題之後
我發現我根本沒辦法天真的切斷那些關係
我發現,原來如果我過世了,我那些可怕的家人,原來比照顧我的女友更有權利
獲得我的遺產。
我不甘心,那個燙我、燒我、拔我指甲、殺了我的小狗,還逼我要大笑的大哥
我一定得要給他我的遺產。
我羨慕我的兩個姐姐,他們可以早早嫁給姊夫們,他們的遺產不需要分給他們恨的人
我想那些說同志婚姻會毀掉家庭的人,一定都家庭美好又安康吧
所以才無法理解有人好希望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
有人會好不甘心要讓原生家庭決定自己的身後事
內政統計年報
http://sowf.moi.gov.tw/stat/year/list.htm
101年 2012
兒少家暴通報件數:31,353
老年虐待通報件數:3,625
直系血親性侵通報件數:1,052
旁系血親性侵通報件數:743
如果你沒有歧視,請看著我的故事,
告訴我那個燙我、燒我、拔我指甲、殺了我的小狗,還逼我要大笑的大哥
比照顧我的女友更有權利獲得我的遺產、更有權利簽署我的醫療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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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38.237
推 archon:妳是個勇敢的女生,加油!(握拳)5F 12/02 09:53
推 newrocco:你的遺產可以事先處理吧 不必分給那個大哥呀6F 12/02 09:53
按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是繼承人之範圍包含血親繼承人與配偶繼承人,血親繼承人有順序先後之區別,依序第
一順序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第二順序為被繼承人之父母、第
三順序為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第四順序為被繼承人之祖父母,先順序之繼承人排除後順
序之繼承人,而同為直系血親卑親屬中,親等近者排除親等遠者(即孩子優先於孫子繼承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參照)。而配偶繼承人與血親繼承人共同繼承。
【兄弟姊妹】
與被繼承人配偶共同繼承時,配偶繼承遺產二分之一,餘二分之遺產一由兄弟姊妹按
人數分配;配偶不得繼承時(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由兄弟姊妹按人數平均分配。
依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即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法定最低比例),依
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所以不管怎麼處理,都還有特留分...唉
→ ynd:勇敢!!!9F 12/02 09:54
※ 編輯: ISIS0601 來自: 111.255.38.237 (12/02 09:58)
推 CrazyMika:遺產先處理大家都知道,但怕是意外身亡就來不及處理10F 12/02 09:55
推 justadog:活在雲朵之間的人下凡來聽聽真正需要法案人的心聲吧!11F 12/02 09:55
→ justadog:對 但是異性戀可以結婚 同性戀不行16F 12/02 09:56
推 seaping:推!! 所以說法律制度的完善事關重大, 反修法者不知在亂啥?17F 12/02 09:56
推 newrocco:先立好遺囑 或者先信託 一定有方法的......18F 12/02 09:56
推 glion:辛苦妳了!我支持妳!21F 12/02 09:57
→ newrocco:都敢勇敢出櫃了 立遺囑這種事也沒什麼好忌諱吧
很多西方人都會先寫好遺囑的財產分配23F 12/02 09:57
→ diskdie7045:原PO只是想用他的經歷說明~最後兩行才是重點~噓的人~25F 12/02 09:58
推 frankego:推 要的就是一個心甘情願 Q_Q27F 12/02 09:58
→ pierreqq:其實有更多同志能共渡一生的案例 對推動法案更有利29F 12/02 09:58
推 bjqs0718:事先處理? 買一次房 開個戶 都要每次改遺囑嗎?31F 12/02 09:59
→ newrocco:都出櫃了 還怕贈與稅?? 規避掉親屬那一部份 去找律師呀32F 12/02 09:59
→ pierreqq:或許更能叫人反思人類社會價值,加油!36F 12/02 10:00
→ newrocco:怕麻煩 幹麻出櫃? 出櫃的勇氣比去找律師要大吧?37F 12/02 10:00
推 adst513:所以不能請律師用遺囑把任何新收入財產打理好囉
而且也不能全數不給家屬?38F 12/02 10:00
→ diskdie7045:所以本來只要10%幹嘛多付給政府~規避親屬?讀一下民法40F 12/02 10:00
推 yulunyeh:說牽拖的到底有沒有認真看文...46F 12/02 10:01
推 justadog:關於遺書的部分可以去看公視關於同志婚的辯論 他們有針對47F 12/02 10:01
→ newrocco:所以請去找律師或專業人士呀 這麼怕錢不見的話48F 12/02 10:01
→ asdvcx:遺產的部份還是有特留分的問題?49F 12/02 10:01
推 gll:律師費用你要出嗎? 講得好像理所當然....52F 12/02 10:02
→ newrocco:你的愛這麼神聖 還怕一點稅金被政府扣掉嗎?53F 12/02 10:02
→ diskdie7045:newrocco~那為何不直接法律修好~反而要更加麻煩?55F 12/02 10:02
→ newrocco:難到你的愛<失去的律師諮詢費+政府扣的稅57F 12/02 10:03
→ justadog:結論 只要法律沒改 其他方式都有限 因為有特留分的部分58F 12/02 10:03
推 contrav:怎會無關 配偶順序上就是高於親屬 現在只是還給他們配偶59F 12/02 10:03
→ archon:靠杯,我沒有任何愛也不願意任何多餘的稅金被政府扣掉60F 12/02 10:03
推 asdvcx:因為有特留分的關係,isis的遺產就是會部份落入血親手中61F 12/02 10:03
→ newrocco:花錢就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你都出櫃了 這點麻煩和小錢都62F 12/02 10:03
→ bjqs0718:某n 完全沒有同理心 只會檢討受害者的最佳範例63F 12/02 10:03
→ archon:為啥要憑白無故多繳稅?64F 12/02 10:04
推 lolicat:你可以用贈與的方式或者乾脆先立遺囑,這方面找專業律師問65F 12/02 10:04
我們已經放棄啦,畢竟台灣的立法既不建立在民意,也不是建立在正義
你看躺在哪裡的軍審法...
所以也早就決定我們的所有收入會全部放在我女友的名下
只是說,如果不小心他先死的話,我大概連他後事我都沒錢辦
她已經有心理準備,可能直接大體捐贈
避免我成為因為要籌錢辦女友後事,只好賣春的最老女同性戀
→ diskdie7045:我不是同志~但我挺同志~但同志沒繳稅~為何權益比人差?67F 12/02 10:04
→ newrocco:付出? 這算什麼決心 我還以為同性之愛有多美咧 不過如此68F 12/02 10:04
※ 編輯: ISIS0601 來自: 111.255.38.237 (12/02 10:09)
→ diskdie7045:難道同志稅金就交的比你少~你可以享受權益~他們不行?69F 12/02 10:04
→ newrocco:用一點小錢斬斷過去 很划得來呀 你是辛辛苦苦才出櫃耶71F 12/02 10:04
→ lolicat:當然有人說到為何不乾脆立法?還是老話一句,法案通過再說吧72F 12/02 10:04
→ justadog:什麼叫做都出櫃了 那大家都長那麼大了 有比較懂得尊重別73F 12/02 10:05
→ Nicemaker:ㄜ,要把錢脫給法律上的陌生人不是不行,是麻煩= =76F 12/02 10:05
→ bjqs0718:我還以為某n的良心有多高尚咧 原來只是建立在律師費上78F 12/02 10:05
推 archie:信託... 哪有每個人都有那種錢,那是有錢人的東西吧79F 12/02 10:05
→ archon:不是划不划得來的問題,是合不合理的問題!!!80F 12/02 10:05
推 incredible:我看這樣好了,全國同志的稅付問題,都交給newrocco來處82F 12/02 10:05
→ Nicemaker:預立遺囑不能排除特留份阿= = 生前贈與還不能馬上死83F 12/02 10:06
推 hahah:同志該有結婚人權 但反對伴侶制不需要性忠貞84F 12/02 10:06
推 ruqoo:可以參考1145條 另外女友可以用遺贈的方式86F 12/02 10:06
推 yyff:固然可找專業人士幫忙,但直接立這法條不是更為省事?87F 12/02 10:06
→ newrocco:我以為同志之愛有多可貴多聖潔 我錯了 錢還是大於一切88F 12/02 10:06
推 sunlman:某n完全不懂什麼叫尊重別人 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89F 12/02 10:06
→ Nicemaker:遺贈還是不能解決特留份阿...只能生前贈與90F 12/02 10:06
推 lolicat:原po對繼承的部分有疑問,查法條還不如找專業律師詢問91F 12/02 10:06
→ archon:如果反同族這麼見不得同志結婚,不如負責幫忙解決問題吧96F 12/02 10:07
→ lolicat:我有看過區公所固定時間會有律師可以免費諮詢97F 12/02 10:07
推 asdvcx:預立遺囑還是會有特留分,財產還是會有部份落入血親手中98F 12/02 10:07
→ newrocco:連小小的付出都不肯 還想換來心靈的自由99F 12/02 10:07
推 pppeeeppp:家暴是家暴,但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使同性配偶取得法律保障的權利472F 12/0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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