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IGERxDRAGON (貓翅膀v( ̄︶ ̄)y)標題 [新聞] 花1500嫖幼齒 博士判半年時間 Fri Jan 3 08:29:33 2014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4年01月02日 上午07:33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
曾任大學歷史系講師的馬姓博士,4年前將援交女載到汽車旅館,不顧對方
年少稚氣,一看就知是未成年,仍以1500元買春嫖幼齒;最高法院認定他對未滿
16歲女子性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半年定讞。
稱看不出未成年 一審無罪
本案案發後,43歲的馬男辯稱,少女在網路上自我介紹19歲,他和對方見面
後,從外觀無法判斷實際年紀,桃園地院一審判處無罪。
不過,高院審理後認為,馬男在2011年間,在聊天網站「愛情公寓」認識這
名少女後,2人透過msn聊天,少女曾透露,深夜還在外面鬼混,常被警察抓,馬
曾回稱「你是被保護管束啊」。
網談洩底 改判有罪定讞
加上馬男過去在大學任教3年多,學生從大一到大四都有,對辨別年滿18歲
女子,已有足夠經驗,且和少女的網路對話還談到,「反正去法官面前哭一哭,
表示後悔,通常會輕判」。
院方認為,馬男初次見到少女時,對方除了簡單粉底外,連眼線或假睫毛都
沒戴,加上少女身材嬌小,談吐一聽就知,她與一般成年大學生不同,卻仍完成
性交易。
另,馬即使得知少女還在念國中,也只回答「恩」,甚至還想以5000元再援
交1次。
法官認為,馬當時想到「少年保護管束」,與少女年紀相關的法律專業名詞
,判定馬男知道少女未滿16歲,加上馬為人師表,竟為滿足性慾買春,未採信被
告說詞。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高院見解,判刑半年定讞。
3.新聞連結: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102/20140102024367.html
4.備註:
亂馬餓分之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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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南吃蓋飯
基隆港北爆頭鴨
家中莫跨年燒炭
舍內別懸樑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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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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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ccin:幹16歲1500 那裡找der 沒分享一下根本死刑阿 (誤)11F 01/0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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