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t2 (批踢二代宅)標題 [新聞] 暗槓超商點數不認錯 女店員貪80元代價18萬時間 Mon Jan 7 09:33:17 2013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07/149330.htm
暗槓超商點數不認錯 女店員貪80元代價18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166/d166875.jpg
貪小便宜也可能會得不償失!去年新北市全家便利商店的女員工范雯雯,撿客人不要的點
數占為己用,換得2支價值80元的海棉寶寶可動筆,被店長徐國原發現後提告,依業務侵
占罪將她起訴。女店員不滿因小事被告,不願和解,法官認為女店員毫無悔意,判她6個
月未緩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為80元的2250倍。
范女4月時涉嫌將客人不要的貼紙占為己用,兌換開跑首晚就集滿60點,可以換2支「海綿
寶寶趣味可動筆」,其他員工起疑,店長也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發現她利用職務之便,
7度拿走客人不要的點數,依全家便利商店總公司規定「顧客不要點數,應繳回總公司」
,員工不得將集點貼紙占為己有,才告范女侵占。
▼依全家超商總公司規定,客人不要的點數應回收,店員不得私自占為己用,其他超商也
會將其撕毀或直接丟棄。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166/d166733.jpg
范女雖認罪,但堅稱是「客人不要,我才拿。」拒不道歉,又不滿店長因小事告她。法官
考量范女經濟狀況,好意提出以8000元作為賠償,店長答應時,范女又要求店長要將錢捐
做公益,兩人和解不成,法官認為女店員毫無悔意,判6個月未緩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全案仍可上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2.7
推 whoyer:有那麼一點同情他3F 01/07 09:34
推 H072: 科科...比酒駕..殺人..貪污還嚴重!! 鬼島..一定沒黨證5F 01/07 09:35
推 notea:如果是客人說要給店員 這樣還是要罰嗎6F 01/07 09:35
推 b0d:無聊收集點數換垃圾 又遇到檢察官無聊啊8F 01/07 09:35
推 franck:真的小題大做 就算公司這樣規定 但A顧客不要的 還好吧10F 01/07 09:35
→ pljck:三寶11F 01/07 09:35
→ Skeleton7:18萬.....可以用比例原則反擊了14F 01/07 09:36
→ b0d:英業達老總搞那麼大 捐幾個房子就緩起訴了15F 01/07 09:36
→ radiodept …
噓 radiodept:慣老闆真廢 員工偷點數而已 讓他偷呀 偷到他累就不偷了16F 01/07 09:36
推 hugr85:法官 真是體貼 腦袋 跟老百姓想的不一樣17F 01/07 09:36
推 qocop:這店長.....18F 01/07 09:36
→ ererer …
→ ererer:主要是態度,做錯就認,事後要怎麼報仇再想19F 01/07 09:37
推 eric2099:鬼島不意外...這種鳥事可以判這麼重21F 01/07 09:37
→ JCC:老闆真的小題大做 不過已經那樣了 店員不和解自討苦吃23F 01/07 09:37
→ ererer …
→ ererer:應該平時不滿很久,才會拿這種小事告27F 01/07 09:38
→ JCC:殺一個人判無期幾年就假釋 這種小事卻要六個月 馬英九該負責28F 01/07 09:38
→ ererer …
→ ererer:依法而論,哪來不合理,犯後也給機會合解,但態度那樣29F 01/07 09:38
→ Ai:再小的案子 遇到這種吊兒郎噹的態度 也是沒救 態度太差了30F 01/07 09:38
推 ahw12000:罵法官幹麻? 這女的都說要和解了 還要求店長捐出去31F 01/07 09:38
→ ev331:這三小 顧客不要都不能撿32F 01/07 09:39
→ ahw12000:才和解失敗的 根本這女的自找的呀33F 01/07 09:39
推 franck:店長:我就是不捐 我想A那8000元 也不行喔?34F 01/07 09:39
→ ererer …
→ ererer:假設我今天用文字罵你,犯後死不認錯,認為小事,你的感覺如何35F 01/07 09:39
→ fallheart:判得太輕了吧 哪個公司會讓員工侵占公司資產阿~37F 01/07 09:39
→ jokem:和解還敢要求這麼多 被判剛好38F 01/07 09:40
→ franck:店員:A點數被告 店長:讓我A個8000元不就沒事了~傻傻的39F 01/07 09:40
推 b0d:看過有店員 客人不要的發票都直接撕掉的 這樣才對40F 01/07 09:41
推 btpo:去別間換就好了~~~明明認錯就沒事了 搞到還要罰8萬多 活該42F 01/07 09:41
→ b0d:小地方一定要要求 不然就是偷針到偷牛44F 01/07 09:41
→ ev331:a什麼點數 就客人的 又不是公司的 裝孝維嗎45F 01/07 09:42
推 amig0123:店長問題比較大啊 店員又沒說不和解 要求店長8千做公益很明顯店長不願意捐出來啊 那不和解這種案居然判18萬?46F 01/07 09:42
推 kurtsgm:80 --> 8000 --> 180000 XDDDD48F 01/07 09:43
推 kimo9823:1有法律達人解答嗎? 撿別人不要的也算侵占?49F 01/07 09:43
推 Daedolon:別人不要的點數拿來用不知道邏輯上有沒有問題?50F 01/07 09:43
推 DJY:一定是準時下班51F 01/07 09:44
噓 kayau:店長不爽捐不行嗎52F 01/07 09:44
推 franck:店長:你A點數~我A8000~合理合理53F 01/07 09:44
→ Daedolon:這應該不算偷吧 我常常就不想要那點數 給店員不行嗎?54F 01/07 09:44
→ ererer …
→ ererer:不是丟的吧..應該是沒主動給客人,我也常遇到店員不給點數55F 01/07 09:44
推 revive25:店員就算白目也不用罰到18萬吧 怎不罰1800萬比較爽?56F 01/07 09:45
→ ererer …
→ ererer:明明就刷了,但也不會主動給我57F 01/07 09:45
推 whitefox:不會下班後去別家店換嗎,笨到在自己工作的店換還拿出來現58F 01/07 09:45
→ jarry1007:沒主動給+1 雖然我也沒在集就是了 但是沒問過我就拿走59F 01/07 09:45
噓 uafone:好多性侵判得比這件還輕耶60F 01/07 09:45
→ ererer …
→ ererer:有時還要開口問才給我,有時我也懶的要61F 01/07 09:45
→ franck:我是沒在集點數~~我也不要點數~~店長還硬要叫我集勒XD62F 01/07 09:45
推 fireda:原來店員不能撿客人不要的點數喔
那客人不要的發票咧63F 01/07 09:46
→ jarry1007:點數本來就是公司財產 1張貼紙要1塊 不能說客人不要就拿65F 01/07 09:46
推 xxyyzz4901:如果賣掉商品找的錢客人不要 那店員收就犯法?66F 01/07 09:47
→ fallheart:便利商店規定都寫在文章裡了 員工不遵守剛好而已呀67F 01/07 09:47
→ jarry1007:客人不要的發票也不能拿 我相信沒有那間公司會讓你拿69F 01/07 09:47
→ jarry1007:你要如何証明客人不要? 何況那貼紙本來就是要給客人的71F 01/07 09:48
噓 franck:=============鬼島 任何案例 任何判決 都不意外===========72F 01/07 09:48
→ Daedolon:這邏輯很怪吧 給客人的貼紙 所有權就是客人啦73F 01/07 09:48
推 DeathTemp:人家公司規定客人不要的要繳回啊,不爽不要上班嘛74F 01/07 09:48
→ Daedolon:客人不要那貼紙就變成自由球員啦76F 01/07 09:48
→ franck:=======那請問 遇到有開發票 但卻不給的 我該如何跟他講??77F 01/07 09:49
→ apple71:奇怪,做錯事被處罰還被同情,這社會真的沒公理正義。79F 01/07 09:49
→ ererer …
→ ererer:不給發票,稅捐處檢舉還有獎金80F 01/07 09:49
→ apple71:店長不捐若是店內公基金呢?81F 01/07 09:49
→ jarry1007:和他討呀 以前我在光華商場就看到當場嗆要告稅捐處的82F 01/07 09:49
→ franck:之前去魚中魚買東西 不同店員 有的就是不給你發票83F 01/07 09:49
推 mirce:顧客說要給店員的話 基本上屬於轉讓行為 公司無權過問喔...86F 01/07 09:50
→ Daedolon:那如果我跟店員說"這點數我不要" 他可以收嗎?
那假設是說"點數給妳 " 店員可以收嗎?87F 01/07 09:50
→ franck:明明結帳時 發票都出來了 卻只找你錢 發票卻不給 = =89F 01/07 09:51
推 ckpioneer:如果你跟她說:這個點數我送你 她就可以收91F 01/07 09:51
→ Daedolon:公司有規定那公司的規定有沒有違法啊?92F 01/07 09:51
→ jarry1007:公司都有規定 就算客人不要也是繳回 絕沒自己收下的道理93F 01/07 09:52
→ Daedolon:這點數在交易後已經變成客戶私人財產了吧95F 01/07 09:52
→ jarry1007:你要證明這位女客員7度拿走的點數都是客人送她的96F 01/07 09:53
→ angelwu:我以為在仇女板會推三寶不意外 今天仇女板怎麼了97F 01/07 09:53
→ jarry1007:就如你說 點數在交易後是客人的 那她憑什麼拿走??99F 01/07 09:53
推 jajoy:18萬欸!可買65吋的電漿了0.0210F 01/07 14:30
→ s4511981:智障 拿回家去網路上賣不是更好……換個屁……211F 01/07 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