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思說自己是很坦然的人...
OK...我覺得一個人可以公開承認自己色 很色 非常色 或是變態...或是用更激進的方式...例如懺悔錄來讓大家知道你究竟是如何的真實。
但是這跟你利用女兒...紅了以後再用一直非常直接的方式徵求暴露的照片或求偶...之類的完全是兩碼子觀念好嗎?
至於是否靠著女兒讓自己紅這點大家心知肚明...如果沒有妳女兒...你用這種方式跟大家互動,還能有11萬粉絲的話那我也只能替台灣大喊10秒來默哀
做自己好自在,所有人都知道...但凡事還是有些道德問題,真的適合這樣「做自己」?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這社會還算什麼社會?
好意思拿「真實」之名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很不想提到一個人就是李安大導演...人家也是非常貫徹一生在追求「真」的人,但是會這樣「利用」「追求真實」的名義嗎!?
總之就是一個無賴而已.........花美桑!? 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