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ars1985 (╰|∵|╯)標題 [新聞] 《食管法》修正初審過關 添加致死可處無時間 Fri May 31 00:35:47 201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食管法》修正初審過關 添加致死可處無期
2013年05月30日22:10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違法添加未
經許可的添加物,若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中央社》報導,根據初審通過條文,食品添加物在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
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不得有「攙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
主管機構許可之添加物」,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若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
重傷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最高將
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http://tinyurl.com/kwcqy6v
《食管法》修正初審過關,添加致死可處無期。資料照片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mu552u2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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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8.180.184
→ scrubber:愛情~~~~~~~~~~~~~~~~~~~像~~~杯~~~酒~~~~~~~~~~~~~~~~~~1F 05/31 00:36
推 jajujo:為什麼不是死刑2F 05/31 00:36
→ ams9:勞基法也能這樣就好了3F 05/31 00:36
噓 DASHOCK:哪那麼容易致死 又不是加砒霜6F 05/31 00:36
噓 H072:致死........好像還滿皂難的7F 05/31 00:36
推 urdie:放在多有毒害慘台灣人最多也只是無期喔 揪咪^.<*8F 05/31 00:37
→ curta:對岸直接槍斃耶...11F 05/31 00:37
→ reaturn:總覺的這個"致死"也太自由心證了,而且只有最高,最低沒寫12F 05/31 00:37
→ DASHOCK:致死是具體危險犯....很難13F 05/31 00:38
噓 zzxxzz:幹你媽的爛法 誰能證明他放的毒致死 罰銷售額1萬倍才合理.14F 05/31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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