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beee (阿比)標題 [新聞] PTT嗆人奧客、死魯蛇 12鄉民不起訴時間 Thu Jul 3 20:09:47 2014
蘋果即時
PTT嗆人奧客、死魯蛇 12鄉民不起訴
2014年07月03日20:02
新北市游姓男子去年5月在PTT八卦版PO文,敘述自己曾在麥當勞遇到服務態度不好的店員
,卻引來鄉民群起圍攻,留言嗆他「奧客」、「死魯蛇」,游男憤而控告12名留言鄉民涉
嫌公然侮辱等罪嫌。但新北地檢署認為游男以帳號發文,無法讓瀏覽者推敲、連結出他的
真實身分,今天對挨告鄉民做出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指出,有網友在PTT八卦版PO上一篇新聞報導「遭客訴暴怒!秀泰影城員工摔
客手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游男去年5月25日晚間上網回文,敘述自己曾經去麥當勞買
蛋捲冰淇淋時,也遇到店員服務態度不好,竟然將發票放在桌上,而不是放在他的手上。
這篇回文引發鄉民回響,幾乎都是噓文留言嗆他,更有鄉民直白嗆「奧客」、「不然要把
發票塞到你屁眼喔」、「刁民,自以為是」、「買個蛋捲冰就想當大爺」、「是不是想摸
正妹的手被打槍,腦(應為惱)羞崩潰啊」、「死魯蛇,你玻璃娃娃內心這脆弱、腦殘有
要醫嗎」等語,游男一怒之下控告12名鄉民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嫌。不過挨告的鄉民
均供稱不認識原PO,只是針對消費經驗、服務態度發表評論,沒有要辱罵原PO的意思。
檢方認為,游男以帳號PO文,沒有提及自己個資,鄉民們也無法看到帳號就能推敲、連結
游男本人真實身分,因此游男名譽應無受損,也沒有遭社會貶損評價的可能。檢方並指,
游男在公眾網路發文,本可預期文章可能遭到網友負面甚至激烈回應,而縱使鄉民留言文
字尖酸刻薄,仍應認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因此將12鄉民不起訴。(游仁汶/新北
報導)
http://ppt.cc/0i9~
五樓釣魚!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74.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4389390.A.965.html
推 Aukid:法院認證1F 07/03 20:10
→ vivie …
推 vivie:法院認證3F 07/03 20:10
→ ascii:( ′﹀‵)/︴ ~~ ><>5F 07/03 20:10
推 psku:XDDDDDDDDDDDDDD6F 07/03 20:10
推 god060119:XD 五樓嗆人垃圾被告 付和解金100萬8F 07/03 20:10
推 pop311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9F 07/03 20:10
推 Y1999:看到澳客,以為是蘇大律師10F 07/03 20:10
→ lolic:法院認證11F 07/03 20:10
推 hugosapphire:檢察官認證的死魯蛇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8F 07/03 20:11
推 TurtleBB:法院認證的死魯蛇XDDDDDDDDDDDDDDDDDDDD20F 07/03 20:11
推 railman:國家級的......22F 07/03 20:11
→ scores:法院認證了!!!27F 07/03 20:12
推 kit279:阿哈哈哈 法院認證的 ______29F 07/03 20:12
→ rogger:法院認證 XDDD30F 07/03 20:12
推 taco3019397:阿哈哈哈哈 再釣嘛 這判例出來小釣手下次記得用本名喔31F 07/03 20:12
推 zppoi:法院認證的________33F 07/03 20:12
→ max52001:法院認證 為什麼之前 有個匿名帳號可以告人 XDDD35F 07/03 20:12
推 dWoWb:法院認證37F 07/03 20:12
推 Mayinggo:魯蛇算罵人用語?法官也懂魯蛇?39F 07/03 20:12
推 WLR:舉證多一點可能游男就贏了,還是小心點為好40F 07/03 20:12
推 ithil1:其實應該只有地檢署?41F 07/03 20:12
推 biup2:告四叉貓的也是這個游男嗎?43F 07/03 20:12
推 chx64:哈哈哈哈哈哈哈46F 07/03 20:13
推 zipizza:檢方蠻聰明的 之後類似案例也不用放廢司法資源47F 07/03 20:13
→ howlong:我要譴責一下消遣玻璃娃娃那位48F 07/03 20:13
推 fakeiori:這不合理 為什麼統神就會被起訴52F 07/03 20:13
推 acdawa:(σ′▽‵)′▽‵)σ53F 07/03 20:13
推 xrdx:法院認證的........哎呀,好多喔56F 07/03 20:13
推 Y1999:捅神罵員警,原警有真實身分57F 07/03 20:13
推 ynd:(σ′▽‵)′▽‵)′▽‵)′▽‵)′▽‵)′▽‵)′▽‵)σ58F 07/03 20:13
→ man790810:只到偵查庭而已,不會舉證,弱弱der59F 07/03 20:13
推 b1015115:★☆◆◇○◎死滷舌◎○◇◆☆★60F 07/03 20:13
推 after1:檢察官認證的奧客!61F 07/03 20:14
推 alvar:這幾位自己承認62F 07/03 20:14
推 ams9:耶 言論自由萬歲!~63F 07/03 20:14
推 korsg:認證奧客拉 爽65F 07/03 20:14
推 shadowlupin:(σ′▽‵)′▽‵)′▽‵)′▽‵)′▽‵)′▽‵)66F 07/03 20:14
→ scores:不過說真的 搞到你出庭 他就達到目的了 賠錢算是附加的67F 07/03 20:14
→ Y1999:告4X的是蘇大律師69F 07/03 20:14
推 hagane39:法院認證的奧客死魯蛇 你看看你71F 07/03 20:14
推 widec:是原告有請律師那宗嗎?72F 07/03 20:14
推 Andy5566:檢察官幹的好啊!馬的心眼跟屁眼一樣狹小的魯蛇滾出PTT75F 07/03 20:14
噓 Eason1ee:看起來不像專業訟混 我敢說 推文裡就有79F 07/03 20:15
→ vul3wl6:~~ ><> ~~ ><> ~~ ><> ~~ ><> ~~ ><> ~~ ><> ~~ ><>80F 07/03 20:15
推 NKTcell:UCCU 得到法院認證82F 07/03 20:15
推 kosuke:「死魯蛇,你玻璃娃娃內心這脆弱、腦殘有要醫嗎」 XDDDDDDD84F 07/03 20:15
推 mapDog:認證就算了 推文還被拿出來補刀85F 07/03 20:15
→ dlevel:有連結嗎?想看~86F 07/03 20:15
推 snocia:只告刑事就不想花訴訟費吧 但刑事不起訴很正常88F 07/03 20:15
推 moonshen:放桌上又怎樣...........90F 07/03 20:15
推 m21423:法院認證的奧客91F 07/03 20:15
推 bgrich:所以要釣魚的要先附上真實身份92F 07/03 20:15
推 rayxg:舊聞應該須再浮起見識一下多重認證93F 07/03 20:15
→ ynd:(σ′▽‵)′▽‵)′▽‵)′▽‵)′▽‵)′▽‵)′▽‵)σ94F 07/03 20:15
推 kenro:水 訟棍希望能收斂一點97F 07/03 20:15
推 jason72830:爽啦 法院認證的魯蛇 玻璃娃 回去邊舔邊哭吧391F 07/04 12:25
推 jojochen:在mobilecomm板推答不出來卻酸人的鄉民不要嘴砲,會被水桶394F 07/10 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