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ydreamcome (*緣盡情未了*)標題 [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全民莫放任時間 Thu Feb 13 01:31:44 2014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全民莫放任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即時報導】 2014.02.12 08:33 pm
「撿屍」常成為笑謔名詞,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指出,趁人酒醉發生性行為,根本就是性
侵。基金會表示,此類名詞充滿性別歧視迷思,可能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同時也減低被
害人報警求助意願,呼籲全民正視此問題,莫再戲謔受害人,也呼籲女性去夜店等應結伴
不落單。
基金會指出,該會去年處理250件性侵害案件中,有50件是酒後遭性侵案,約占兩成,加
害人包括陌生人或熟識者,常發生在半夜兩點到三點間,尤以出入KTV與夜店最多。
基金會表示,酒後遭性侵女性明明是受害人,
根據網路統計,網友對性侵者卻常輕輕放過
,對遭性侵女性批評則極為負面,包括「女性沒伴就是可以上」、「去夜店被性侵害便是
活該不值得同情」、「爛醉就是誘人犯罪」等,顯現嚴重歧視。
情人節將至,
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潮男不做撿屍男、型女結伴不落單、夜店安全要維護、
你我留心保平安,
提醒全民看見酒醉或意識不清者,都應協助通報店家或報警處理,別讓
悲劇發生。
【2014/02/12 聯合報】@
http://udn.com/
3.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481502.shtml
4.備註:
現代婦女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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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5.44.89
→ Atwo:那這樣想好了 自己故意喝酒醉送上門 算不算性侵別人1F 02/13 01:33
→ victor3099:喝最大的幾個地方絕對不會是林森北 放台東小米酒到哪去台東晚上也沒有屍橫遍野 最好是林森北老是屍橫遍野8F 02/13 01:35
噓 joumay:被高富帥撿到叫真愛 被阿宅撿到叫性侵 結束10F 02/13 01:35
噓 v2266514:不能喝酒助興了,不然就算你撿屍12F 02/13 01:36
噓 vic147258:◢▆▅▄▃ 崩╰(〒皿〒)╯潰 ▃▄▅▆◣14F 02/13 01:37
→ drigo:婦團應該去抨擊那些愛露奶愛物化女性的小模或C咖藝人才對..整天露奶口無遮攔, 意圖誘導男性同胞去意淫及不尊重女性同胞另外也要抨擊那些網路新聞, 整天撿屍撿屍抄不膩16F 02/13 01:37
推 knowing:沒錯 不可放任這種社會風氣19F 02/13 01:40
噓 GriefSeed:不然你要用極為正面的話稱讚嗎喝得亂七八糟的行為嗎20F 02/13 01:40
推 ddss:故意喝醉想被撿的表示: 你他媽的多管閒事 ~21F 02/13 01:41
推 stacyshu:不管怎麼樣 撿屍的確是犯法行為啊23F 02/13 01:42
推 sooppp:喝的亂七八糟就表示可以被撿?拜託~別笑印度了好嗎.看看自己27F 02/13 01:44
→ knowing:夜店不是有的還會趁機下藥?28F 02/13 01:45
→ sooppp:的水準到哪?犯法就是犯法呀.想幹砲就花錢啦~說那麼多幹嘛29F 02/13 01:45
→ GriefSeed:沒人說這樣就表示可以被撿沒犯法啊...在跳什麼30F 02/13 01:46
噓 ashkaze:全部夜店關一關算了啦! 囉嗦!31F 02/13 01:46
→ GriefSeed:只是喝得亂七八糟這種行為平常本來就該罵 不然要等到出事才在制裁犯人嗎?32F 02/13 01:47
→ knowing:可是都一面倒罵受害人啊34F 02/13 01:49
噓 pilot1982:屍體:有錢有帥就是一夜情,沒錢魯宅就是撿屍。外果人不適用喲!35F 02/13 01:50
→ sooppp:她愛喝的亂七八糟是她的事呀~誰去撿屍誰就該被關~有問題嗎?37F 02/13 01:50
→ sooppp:那為什麼喝的亂七八糟該被罵?39F 02/13 01:52
→ Ives20130:我沒罵喝到亂七八糟的喔,我只是覺得她活該40F 02/13 01:52
→ knowing:就跟以前受性侵不敢講一樣 怕被大家亂講乾脆不報案41F 02/13 01:52
→ Ives20130:有一面倒的在罵被印度強暴的人嗎?有一面倒的在罵被鬼父性侵的女兒嗎?我想沒有吧
啊為什麼大家會罵喝到爛醉的人?不就是活該嗎?42F 02/13 01:53
→ GriefSeed:不然你有什麼正面話可以講喝得亂七八糟的行為?45F 02/13 01:55
→ Ives20130:難不成要我稱讚那些醉到爸媽都認不得的人很厲害嗎46F 02/13 01:56
推 ashkaze:推I大! 喝爛醉明明是自願性的自我放縱,幹嘛同情?47F 02/13 01:56
→ knowing:喝醉了昏倒在路邊到底何錯之有48F 02/13 01:56
→ jeff0811:那婦團可以請人在夜店前站崗,防止性侵49F 02/13 01:57
→ GriefSeed:增加自己的風險啊 不見得會被撿屍搞不好被車撞到50F 02/13 01:57
→ Ives20130:要喝到爛醉幹嘛不在家喝?要在外面喝不會克制嗎51F 02/13 01:58
→ knowing:那看到有人昏倒在路邊 還故意開車撞他 也是活該嗎?52F 02/13 01:59
→ ashkaze:故意開車撞就蓄意殺人了跟喝爛醉有啥關係?54F 02/13 02:00
→ knowing:醉倒在路邊 故意開車撞他 是他活該嗎?
明明就是有人故意要把爛醉的人帶回家想對喝醉的人做什麼55F 02/13 02:00
→ Ives20130:不然是誰活該? 不過開車撞人的一樣犯法不值得同情啊57F 02/13 02:01
→ GriefSeed:車禍一大半都不是故意的喔 你搖搖晃晃走出去或躺在路上58F 02/13 02:01
→ knowing:難道他是不小心就把人撿回家了嗎59F 02/13 02:01
→ Ives20130:你不喝醉他會有機會嗎= = 被下藥的話就另當別論60F 02/13 02:02
→ ashkaze:我都說了喝爛醉是自願性的,失去意識後的任何意外都要自己62F 02/13 02:02
→ ashkaze:負責啊!
喝醉不要害人就該慶幸了還強詞奪理甚麼64F 02/13 02:02
→ sooppp:喝醉後的意外~走路跌死~溺水淹水都是自己該負責~可撿屍不是66F 02/13 02:05
→ knowing:如果是喝醉被撞 也不會有人說被撞的那人活該啦67F 02/13 02:06
→ Ives20130:撿屍的一定要負責啊,但你明明可以避免自己被傷害
難道你不用對自己負責嗎68F 02/13 02:08
→ ashkaze:不一定,要看車怎麼撞,莫名其妙跑到馬路上被撞還是活該70F 02/13 02:09
→ GriefSeed:不管是自己和別人負責都一樣 喝到爛醉就是在增加危險72F 02/13 02:10
→ knowing:如果說得出活該 真的是很沒同情心73F 02/13 02:11
→ Ives20130:夜店又不是幼稚園,你以為裡面每個人都那麼單純嗎74F 02/13 02:11
→ ashkaze:真好笑! 如果是單純跟朋友餐廳敘舊飲酒那種我會同情
夜店? 喜歡在那邊鬼混的就免了吧!75F 02/13 02:13
→ Ives20130:我要同情一個在不安全的地方喝到爛醉的人幹嘛?77F 02/13 02:14
噓 Runna:爛醉就是會招來人禍
頂多"同理"讓犯罪人受到制裁 但要人"同情" 強人所難也要有個78F 02/13 02:35
噓 Bobcat:婦團和某些人真的搞不清楚重點,硬要把制裁罪犯和預防犯罪80F 02/13 02:40
→ Runna:限度 當全地球的人都會去喝個爛醉嗎?81F 02/13 02:40
→ Bobcat:混在一起講。82F 02/13 02:40
→ Runna:同情他/她們喝爛醉? 怎麼不先同情我們這些看到這種事的人?83F 02/13 02:41
→ Bobcat:你要堅持喝到爛醉不犯法不該罵那是你的想法,不過事實上就事會引來罪犯或是其他本來可避免的意外。84F 02/13 02:42
→ Runna:人家印度是無差別式犯罪 每個人都會有女性親友 自能同情譴責這種撿屍? 對不起 我沒有一個會喝到爛醉的女性親友 同情休想86F 02/13 02:44
噓 Runna:有種去對尬酒商夜店 叫他們負責那些女性安全 冤有頭債有主90F 02/13 02:51
推 aegisty:其實我一直很好奇...看到路邊有個女的喝醉就去幹她的心態91F 02/13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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