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作者 ray2501 (卡拉蒙)標題 [新聞] 美國國稅局:比特幣屬個人資產,要課稅!時間 Thu Mar 27 09:57:38 2014
1.原文連結:
http://www.ithome.com.tw/news/86195
2.內容:
IRS表示,虛擬貨幣屬於資產,理應在課稅範圍內。所以若雇主以虛擬
貨幣來支付薪資,那員工應該被課稅,其他收取虛擬貨幣的服務供應商
也必須繳稅。資產的漲幅算是資本利得,也該被課稅。
文/陳曉莉 | 2014-03-26發表
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本周頒布關於虛擬貨幣
的注意事項與常見問題集(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FAQ),清楚
闡明,諸如比特幣(Bitcoin)這類的虛擬貨幣屬於資產,不是貨幣,凡
是資產的交易便必須課稅。
IRS表示,在某些情況下,虛擬貨幣的運作就像真正的貨幣,美國或其他
國家被指定為法定貨幣的硬幣或紙鈔能夠流通,而且作為交易的媒介,然
而,這些虛擬貨幣並未擁有法定貨幣的地位。
因此,即使虛擬貨幣與真正的貨幣具備同等價值,或是可代替真正的貨幣
使用,但也只能被稱為可兌換的虛擬貨幣,比特幣就是屬於可兌換的虛擬
貨幣,使用者可利用比特幣購買或交換美元、歐元或其他的虛擬貨幣。一
般來說,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出售或交易可兌換的虛擬貨幣,或是以虛
擬貨幣來支付商品與服務,都應承擔稅務。
美國國稅局指出,賦稅準則適用於資產的交易,虛擬貨幣屬於資產,理應
在課稅範圍內。所以若雇主以虛擬貨幣來支付薪資,那員工應該被課稅,
其他收取虛擬貨幣的服務供應商也必須繳稅。
而資產的漲幅算是資本利得(capital gains),也該被課稅。例如之前
使用者以200美元買下一個比特幣,後來在該比特幣價值衝上1000美元時用
來購買一台冰箱,那麼中間所賺取的800美元差價就必須課稅。美國國稅局
也要求使用比特幣的美國業者或民眾必須提報比特幣的交易。
外界分析,這可能讓使用者要以比特幣消費時會再三思考資本利得,或許
也會讓比特幣的錢包代管服務大行其道,因為業者可以協助用戶記錄一年
來的交易狀況,甚至替用戶填寫相關的報稅單,以減少美國納稅人的負擔。
(編譯/陳曉莉)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所以
1. 中華民國政府,是不是要想一下,比特幣有什麼是可以課稅的?
如果特質像貴金屬,黃金存摺的買賣交易是要課交易所得的(實
務上我不知道黃金這部份怎麼課就是了),那要不要規範一下
比特幣啊?
2. 美國這個做法,讓比特幣的情況變得很奇怪,因為錢包代管服務
是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安全才行的。
不過,我也覺得這應該是個商機,只是目前應該沒有什麼相關股
票可以投資(還是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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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保佑還補充:「網路上有許多球迷說洪一中包庇許文雄,我們還讓他當總教練,
但以我的個性可能嗎?當初許文雄打死不認,球團又該怎麼辦?如果誰有證據提出
洪一中包庇許文雄,我馬上扣押洪一中的財產!」 職棒雜誌第 347 期
檢舉許文雄曾邀放水 潘忠韋爆料 熊沒處理
http://0rz.tw/G5HaC 2010.3.4 蘋果日報
潘忠韋:曾舉發許文雄 球團沒處理
http://0rz.tw/07OUQ 2010.3.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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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y2501 (61.66.209.161), 03/27/2014 09:58:58
→ hijacker:要課稅不代表課得到 不然黑市交易也不會用比特幣
老美政府目前根本無法掌握比特幣的金流1F 03/27 10:02
→ bitlife:不合法又要課稅的例子不少,像農舍違建要課房屋稅,地價稅,過戶的土增稅都是(農地農用過戶時免課土增稅)IRS可能是比GI JOE還可怕的一種東西 XDD4F 03/27 10:09
推 wefun:那線上虛擬寶物呢7F 03/27 10:32
→ ntoufatman:巴菲特:比特幣有巨大內在價值的想法是一個笑話。11F 03/27 11:38
→ Skabo:IRS要查 我看沒有課不到的 他想不想幹而已12F 03/27 11:44
→ bitlife:德國國稅局也很猛,之前還派特工收買瑞士銀行員拿到逃稅名單13F 03/27 11:48
→ Skabo:上次IRS查瑞銀 舉報資料的那瑞銀員工獎金領20%一億鎂當獎金 肯發這種獎金世界上還有什麼查不到的東西XD16F 03/27 12:00
→ kkkppp:美國國稅局:管它是什麼東西,只能要課稅的我全要課!18F 03/2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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