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しほ‧翼)標題 [新聞] 網路暱稱也有「人格權」 任意謾罵恐負刑時間 Tue Jan 23 18:00:22 2018
媒體來源:自由
網路暱稱也有「人格權」 任意謾罵恐負刑責
日前一名手遊玩家,不滿隊友害他慘敗,怒罵對方「腦殘」,被依「公然侮辱罪」移送,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今天(23日)為此撰文指出,網路暱稱是個人透過網路展現自己的
符號,當然也具「人格權」,網友切莫以為無刑責而任意謾罵,吃上官司。
司進會表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規定,對於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公然侮辱,不
問以言語、文字或舉動等方式為之,因已貶損個人人格,侵害個人之名譽,均可構成本罪
。
多數民眾認為在網路世界內只有暱稱、代稱,彼此之間除了網路社群、遊戲外並無接觸,
怎麼會有法條所謂「人格權」的侵害?司進會解釋,司法實務上,所謂的名譽指的是個人
人格在社會生活上所受之尊重,為社會上對於他的評價,網路世界的匿名、化身或代號,
是個人透過網路展現自己,與他人互動交往的符號,因此化身在網路中的人際關係與聲譽
評價,自然不應與現實世界有所差異。
司進會指出,
只要網路上資訊足以特定或可得知該暱稱實際上為何人,可連結至實體世界
之人,此時暱稱或代號可視為實體世界之人格延伸,即仍有刑法名譽權保護之餘地。
至於在群組中發出侮辱訊息再收回,也因群組符合「多人共見共聞」的要件,就算秒收回
,還是涉犯公然侮辱罪;而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亦屬該罪規範的一環,網友使用貼圖
、網路流行語時應特別謹慎。
若是一對一的私訊吵架,不論字眼再怎麼難聽,因非「公開」場合,都與公然侮辱無關,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吵架內容涉及恐嚇,可能另外成立恐嚇罪。
司進會呼籲,千萬別因一時手滑或跟流行,就貼了不該貼的圖樣或網路用語,網路發言記
得停看聽,避免一時情緒而挨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20148
網路暱稱也有「人格權」 任意謾罵恐負刑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日前一名手遊玩家,不滿隊友害他慘敗,怒罵對方「腦殘」,被依「公然侮辱罪」移送,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今天(23日)為此撰文指出,網路暱稱是個人透過網路展現自己的符號,當然也具「人格權」,網友切莫以為無刑責而任意謾罵,吃上官司。司進會表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規定,對於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公然侮辱 ...
備註: 五樓吃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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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mr: 樓下準備被吉3F 01/23 18:00
→ kent: 支持五樓8F 01/23 18:01
→ yang421: 舊文了~統神幾年前就被網路匿稱人格權搞過了好嗎15F 01/23 18:02
推 fly0204: 概念式連結 8888888816F 01/23 18:02
推 Assfly: 概念式連結17F 01/23 18:02
推 keymanhui: 劉伯俊也判網路有人格權那我有一千個帳號就有一千人格20F 01/23 18:03
→ gcobc12632: 100個分身帳號就有100個人格喔 影分身之術 概念式連結21F 01/23 18:03
噓 cubec: 法官自己把自己搞成過勞,法院光處理這種小事就沒時間辦26F 01/23 18:05
推 widec: 公然侮辱罪該除罪了 過時法條30F 01/23 18:07
→ cubec: 人民關注的大案,常常判決結果出來時,都過一年多了。32F 01/23 18:07
→ bodielu …
推 bodielu: 把暱稱改成“五樓" 收鄉民和解金收到爽34F 01/23 18:08
噓 deepdish: 惡法改一改好嗎 網路嘴砲告上法院 浪費大家時間而已38F 01/23 18:09
推 std92050: 概念式連結 有小號就是人格分裂39F 01/23 18:10
→ funkD: 看來今晚又要發病惹41F 01/23 18:10
噓 Fice: 所以嗨抓是誰?有法律人能講一下嗎?46F 01/23 18:15
推 Oodoon13: 金城武勒 一堆屁孩都學我 我要開吉嗎52F 01/23 18:19
推 a28200266: 自己愛嘴砲還怕告?做人不要這麼沒擔當吧55F 01/23 18:23
→ excia: ptt這種不能任意變更的就算了 可以隨意更改那算什麼人格58F 01/23 18:27
推 mudee: 支持五樓提告60F 01/23 18:33
推 darknote: 完全看遇到的檢察官跟法官運氣...62F 01/23 18:34
噓 gotohikaru: 幹恁娘 一堆人的ID身邊親朋好友沒人知道 人格拳你媽63F 01/23 18:34
→ sdflskj: 劉伯駿出來講阿 拉先萬 我有一百個帳號就有一百個人權嗎?64F 01/23 18:35
推 gary82gary: 所以能Ban人的版主也要先去報考法官資格??67F 01/23 19:02
噓 ewjfd: 退步惡法
亂七八糟的規定75F 01/23 20:25
推 jauruyu: 如果我取ID金城武 在網路上被侮辱 是我吉還是金城武吉78F 01/23 20:53
推 fit8590: 慘了這樣叫水扁 英九 英文的都可以出來吉了80F 01/23 21:26
噓 repast: 智障的解釋,那線上遊戲被砍怎麼不主張生命權身體權?81F 01/23 21:41
→ yadohime: 便宜行事減少業務的問題...82F 01/23 22:01
推 pavacana: 這不是新聞了 lol每幾個月都會有人因為罵人上法院的新聞84F 01/23 22:47
噓 ewjfd: 我的人物在線上被殺了 告對方故意殺人85F 01/23 22:49
噓 aarzbrv: 被移送就很爽啊?如果不起訴會不會氣到踹門?86F 01/23 22:56
推 AOA2: 不要亂罵人不就沒事了89F 01/24 08:31
噓 ewjfd: 虛擬暱稱也有人格? 根本直接踩踏言論自由90F 01/24 08:38
→ Atwo: 那我有好幾個帳號 那我就有好幾個人格是不是 多重影分身是不是 拉先萬是不是92F 01/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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