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arlSchmitt (C. Schmitt)標題 Re: [新聞] 一審判7年4個月 林益世開懷大笑時間 Wed May 1 18:19:24 2013
※ 引述《FantasyNova (六檔萬轉)》之銘言:
: 可能判七年比想像中少,但如果是關七年,有這麼爽嗎。
: 現在當兵當個11個月 (還比較人性化),教召七天,都幹的幹,閃的閃
: 坐牢關七年,開懷大笑,是哪邊出了問題 ???
: 扁維拉現在也才關了兩年多,就已經快死了 ..
當然要笑, 他是財產來源不明罪+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
兩罪數罪併罰後共判7年4個月, 但是貪污部分是完全無罪的.
刑法跟貪污治罪條例有關貪污的刑責, 最低消費是7年起跳, 甚至上看無期徒刑,
若成立貪污, 他老婆, 老母甚至有成為共同正犯或共犯.
現在只成立兩個小罪, 刑期也說不上多長, 老婆跟老母也平安無事.
請試想本來鐵定要賠1000萬的生意, 斡旋後只賠100萬, 這不該笑難道還要哭嗎?
如果貪污成罪, 那他的刑期可是直接翻倍, 加總後少說14年起跳.
當然也可能跟恐嚇得利想像競合, 不過少說賺了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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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0.183
→ kent:他在盤算著 二審法官認為不是恐嚇取財 所以無罪下莊1F 05/01 18:20
推 waijr:連程采梅都是共犯了 沈若蘭 彭愛佳居然不是 請問這是同一案?2F 05/01 18:20
推 DASHOCK:Carl Schmitt你有法官跟689懂法律嗎? 我相信這個判決3F 05/01 18:21
推 tomanderson:2009張宏年不也這樣嗎 收錢的被判無罪 送錢的抓去關陳啟祥的下場 除非他有救星 不然差不多了吧4F 05/01 18:21
推 radi035:一審演演戲 二審就無罪豬腳麵線了 慣用伎倆看膩了6F 05/01 18:21
推 plasmajohn:帳面上是3 3 23,帳面下就不知道了....7F 05/01 18:22
推 AFROGUNSO:那是收取喬事報酬,不能算恐嚇,總不能要人家做白工8F 05/01 18:22
推 rhox:拜託,阿扁貪這麼多,014才拿多少?9F 05/01 18:22
→ DASHOCK:雖然你地位很高 但這是彎彎10F 05/01 18:22
推 MixFox:黨證在手,希望無窮。11F 05/01 18:23
→ waijr:光是陳啟祥林益世就想榨他上億了 你說呢? 林益世當多久政客?其他客戶呢?13F 05/01 18:24
推 waijr:你不可能一間店只有一個客戶 怎麼做下去啊?17F 05/01 18:27
→ ev331:想要賺錢 請爬到高位 錢就會送上門18F 05/01 18:29
→ GRDII:如果小英當選總統 就好了 唉..19F 05/01 18:31
→ ev331:014好像老爸死了
還在小英 啊你活在哪個時代 還小英 反串哦20F 05/01 18:37
→ krumper:人人加入KMT無罪開釋23F 05/0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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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一審判7年4個月 林益世開懷大笑
05-01 18:19 CarlSchmi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