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leiza (K炸)標題 Re: [新聞] 王金平批違法濫權 總長黃世銘反擊時間 Tue Sep 10 22:39:44 2013
※ 引述《kopfschuss (Metalfreak)》之銘言:
: 2013年09月10日22:21 http://goo.gl/RtA6QC
: 【綜合報導】特偵組認定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台高檢檢察長陳守煌接受立法院院長王金
: 平、民進黨總召柯建銘關說,王金平今晚抵台抨擊特偵組對於立法院沒有行政監督權,也
: 沒有詢問過他本人,痛斥是未審先判,違反程序正義濫權,提供監聽資料也違法違憲。對
: 此,檢察總長黃世銘晚間也親上火線,提出4點回應反擊王金平。
: 黃世銘則強調這是一件案外案所得到的通聯資料,並非偵查中的資料,所以是行政違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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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17 條
II 通訊監察所得資料全部與監察目的無關者,執行機關應即報請檢察官、依
職權核發通訊監察書之法官或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許可後銷燬之。
前二項之資料銷燬時,執行機關應記錄該通訊監察事實,並報請檢察官、
依職權核發通訊監察書之法官或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派員在場。
請問一下各位學長:
如果黃世銘都說了,這是一件案外案,與偵查目的無關,為什麼監聽內容不用銷毀??
不用銷毀就算了,甚至還公開出來???
特偵組難道沒有違法嗎???
黃世銘為什麼不解釋這條?? 請問黃世銘需要坐牢嗎???
第 25 條
明知為違法監察通訊所得之資料,而無故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據的資料,內容通通涉於關說,沒有個人隱私問題,所以可以公布,也因為此案為行政不
: 事件,所以無法傳喚王金平院長本人,不然就會淪為二審檢察長所說以刑事之名行行政調
: 查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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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狗狗不要發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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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87.68
推 kgh:這是在暴卦而已4F 09/10 22:40
推 rexlin:小英雄不是才剛開完記者會?現在就上來了?6F 09/10 22:40
噓 IEhacker:按照1F這樣說 他不就可以20年後才銷燬?8F 09/10 22:41
→ h90257:不得增刪變更 但沒有不得公布啊9F 09/10 22:41
推 jackace:他都說要報請機關首長了 你這條不夠力10F 09/10 22:41
→ F5:毒蘋果理論11F 09/10 22:41
→ whitecow:法院是他家開的..關你屁事阿12F 09/10 22:41
推 vyjssm:歐耶,黃世銘要洗屁屁坐牢三年囉13F 09/10 22:41
推 Sipaloy:羅智強的助理來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4F 09/10 22:41
推 twtnlin:這位檢察總長讓我想起軍高檢的曹金生,它們是好麻吉嗎16F 09/10 22:42
→ sorrycar:見獵心喜邀功阿 結果現在連民氣都不挺 看來沒多久被棄子17F 09/10 22:42
→ elle:怎麼到現在還沒人把狗拉走 他是要發幾次言18F 09/10 22:42
推 kgh:問題是關說的證據在哪 王金平的嘴砲算嗎?21F 09/10 22:43
→ h90257:黃的代表作是拉法葉案22F 09/10 22:43
→ ARodGodlike:人家不管啦!!!馬英九說沒違法就沒違法關說就關說啦!!!23F 09/10 22:43
推 gunng:1F有暸解銷毀的意思嗎?25F 09/10 22:43
→ neverfly:如果這他媽的不違法濫權,那什麼是他媽的違法濫權28F 09/10 22:44
推 ga023630:能掰成這樣說服自己良知的 我也蠻訝異也蠻佩服的29F 09/10 22:44
→ littlehero:對啊,看了譯文還能說沒關說的,問一下自己良知吧30F 09/10 22:44
推 kgh:覺得要幹嘛 這有證據嗎?31F 09/10 22:44
→ littlehero:證據就是曾勇夫、陳守煌都說王金平要講到個案。33F 09/10 22:45
推 gh34163:銷毀代表這些都不能公開讓他人知道 反正王有事情 他一定會34F 09/10 22:45
推 liiiiiiiio:有關說然後呢 還是要符合程序呀 良知不是只有一面35F 09/10 22:45
→ littlehero:那是第十八條。
有關說,明天的考紀會就是程序。37F 09/10 22:45
→ h90257:關說要涉及違法行為才算數 重點就是王和曾說話有違法嗎39F 09/10 22:45
※ 編輯: Kleiza 來自: 180.218.187.68 (09/10 22:46)
推 iamidiot:良知說沒有 怎辦 我違法了嗎QQ40F 09/10 22:46
→ littlehero:錯了,遊說進行中的司法個案就違立法委員行為法。41F 09/10 22:46
→ h90257:關說的定義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42F 09/10 22:46
→ neverfly:東廠都違法濫權了,還全然相信他們生產的譯文我也很佩服43F 09/10 22:46
推 WinniBear:黃世銘成名作"高植澎案",害死兩護士,果然後來因果報應44F 09/10 22:46
推 justin2:誰說這有關說的呀??這個littlehero 是法院有認定有關說嗎?45F 09/10 22:46
推 cyuching:考紀會是程序??? 黨國不分了嗎? = =46F 09/10 22:46
→ buddar:位合司法檢調明明像軍中的緊閉室一樣,是中性的,卻被拿來淪47F 09/10 22:46
→ h90257:問題是柯案已經判決完畢 還算進行中嗎?49F 09/10 22:47
→ neverfly:已經不只一個當事人說譯文內容有問題,還傻傻的全部相信50F 09/10 22:47
→ buddar:為整人的工具???51F 09/10 22:47
推 kgh:所以為什麼王金平不能只是喇叭嘴?52F 09/10 22:47
推 Lattendue:你沒看到他拉到是為了公眾利益來迴避嗎XD53F 09/10 22:47
噓 bernicellu:所以黃世銘知法犯法,違法公布,那應該有相關刑責吧55F 09/10 22:47
推 jackace:看了譯文我怎知到底有沒有關說56F 09/10 22:47
→ h90257: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57F 09/10 22:47
→ kgh:鄉民每天說自己三十公分你怎麼不相信一下59F 09/10 22:47
推 childay:所以王金平有關說但沒有刑責 下台一鞠躬, 黃狗違法抓去關.60F 09/10 22:47
→ littlehero:因為曾勇夫、陳守煌都說王金平有講到個案。
OK啊,王金平下台,黃世銘由北檢偵辦,有罪就關。61F 09/10 22:47
→ cyuching:所以考紀會有符合此案的程序??? 根本就國民黨內鬥啊63F 09/10 22:48
推 helloman:助理在開完記者會後又馬上上來PTT跳針了 真賣命64F 09/10 22:48
→ kgh:但是曾勇夫也說了並沒有處理 所以王還是只是喇叭嘴而已66F 09/10 22:48
→ jackace:那就叫這幾個人來對質阿67F 09/10 22:48
→ littlehero:王金平關說違背立法委員行為法,為何不能黨紀處理?68F 09/10 22:48
→ kgh:你認定的喔?71F 09/10 22:49
→ littlehero:原po把十八條貼出來會清楚一點,不然自己google72F 09/10 22:49
→ kgh:有順便監聽他們對話看說了甚麼嗎?73F 09/10 22:49
→ Kleiza:所以請問各位學長 黃世銘到底要不要坐牢啊????74F 09/10 22:49
→ jackace:你如何證明王有向曾關說?75F 09/10 22:49
推 ines1969:這篇文章的重點是黃世銘已經犯法了!76F 09/10 22:49
→ cyuching:除了王柯對話外,曾說王有說就有關說喔? 證據在?77F 09/10 22:49
推 ga023630:有沒有關說 不是法條規定 也不是譯文所寫 而是聖上的判決79F 09/10 22:49
推 kurtsgm:當然有關說啊 聖上不是都開金口說了80F 09/10 22:49
→ ga023630:聖上說你有關說 就有關說 說你有罪就有罪81F 09/10 22:50
→ cyuching:那檢察官只要不爽就說某立委來跟我關說這樣就行啦82F 09/10 22:50
推 jaceda:還以為吃屎智障過的多舒服,沒想到連500塊都搶成這樣84F 09/10 22:50
→ kgh:我看到的是今天一堆立委選邊站 我也很好奇怎麼收場85F 09/10 22:50
→ ertip:去講了就是關說了拉 關說還成功 那就更大條了 瀆職啥鳥一推86F 09/10 22:50
→ kurtsgm:某人只是來宣讀聖旨而已88F 09/10 22:50
※ 編輯: Kleiza 來自: 180.218.187.68 (09/10 22:52)
→ kgh:倒是某些人要思考一下不要站錯邊XD90F 09/10 22:50
推 makakatw:明天真的開除的了王嗎? 真的開除了就"沒事"了嗎? 科科93F 09/10 22:51
推 bernicellu:要銷毀原因,應是,案外案衍生出來調查合法性和真實性95F 09/10 22:51
→ ga023630:重點不是國民黨認定 而是聖上認定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96F 09/10 22:51
→ littlehero:總之關說的國會議長要下台,就算有事也該這麼做。97F 09/10 22:51
推 jackace:不好意思 你說有證據的文章是哪篇?98F 09/10 22:51
→ sking:觀看監聽譯文及通聯紀錄由結果來推定王金平有關說~有點薄弱100F 09/10 22:51
→ makakatw:真的太小看王了 真的把他逼急了 KMT準備再大分裂一次101F 09/10 22:52
→ ga023630:只要聖上金口一開 管他什麼黨部還是司法都一邊站102F 09/10 22:52
→ bernicellu:的疑慮,也違就案論案的司法原則,及侵犯隱私的偵查原則103F 09/10 22:52
→ littlehero:林檢座說他記錯了,科科...但她的證詞只影響陳守惶104F 09/10 22:52
推 kickmeout:照這樣下去..以後隨便監聽亂槍打鳥就行了106F 09/10 22:53
推 cyuching:littleher的證據就是是新聞+曾陳兩人講的話~~~~~~107F 09/10 22:53
推 Runna:反正這一場戲就是要達到黨紀處分王 總統檢察總長一起來108F 09/10 22:53
推 kurtsgm:司法機關變成黨內政爭的打手 ㄎㄎ110F 09/10 22:53
→ cyuching:沒有逐字稿也沒有譯文,但有皇上的金口111F 09/10 22:53
→ kickmeout:說實在的..不要說高官..一般人電話中也都是亂七八糟112F 09/10 22:53
→ Runna:果然國民黨就是國民黨 國家為黨服務 科科114F 09/10 22:53
→ sking:希望明天考紀會就可以做出決定~~不要歹戲拖棚115F 09/10 22:54
→ bernicellu:因為,這件調查案,所指得監聽對象是柯建銘,合法監聽的117F 09/10 22:54
推 Yuwuen: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119F 09/10 22:54
推 sxoao:抓到了120F 09/10 22:54
→ joey0422:如果譯文是與原通話內容相符 我覺得確實就是關說121F 09/10 22:54
→ cyuching:曾陳的"證詞" 把回應媒體的話當證詞122F 09/10 22:55
→ Kreen:XD123F 09/10 22:55
→ Yuwuen:2020年才會達到633 2016年再銷毀也不遲啊124F 09/10 22:55
→ sdg235:是有聽過王曾錄音帶?不然哪來的證據證明關說?125F 09/10 22:55
※ 編輯: Kleiza 來自: 180.218.187.68 (09/10 22:56)
→ Runna:科科 那你總統府發言人發言個什麼126F 09/10 22:55
→ littlehero:回應媒體的話為啥不是證詞?
這又不是法院審判,林益世有聽法院錄音帶才開除嗎?127F 09/10 22:55
→ bernicellu:程序也沒看到..那幾句閒聊,能代表甚麼,ok只是口頭蟬129F 09/10 22:55
→ Runna:要也是黨發言人出來念譯文啊 你不知總統是憲法上憲政機關逆?130F 09/10 22:55
推 buyo:跳針小英雄 你的18條被下下篇釘爆131F 09/10 22:56
推 guapisimo:黃世銘並沒有記取他的因果報應......133F 09/10 22:56
→ Runna:這不是國家機關為黨服務嗎 科科134F 09/10 22:56
推 catchgod:違法監聽還敢大聲說話 白色恐怖135F 09/10 22:56
→ bernicellu:而且..王院長不是案件被監聽者,沒有合法性,及適法性136F 09/10 22:56
→ littlehero:對啊,所以我就說有問題的是第18條,重點在「其他法律137F 09/10 22:56
→ sdg235:想鬥王就直接說啦,難怪被說沒guts138F 09/10 22:56
→ Runna:那依法辦理 ZZZ 怎麼只想著黨紀處理 監察院你放哪了XD140F 09/10 22:57
→ littlehero:只要監聽柯建銘是合法的,監聽到柯與他人談話自然合法141F 09/10 22:57
→ bernicellu:一個法治社會不可無中生有..違法監聽,違法公布142F 09/10 22:57
推 kurtsgm:別提監察院啊 XDDD 王剩人那夥人也沒比較好144F 09/10 22:57
→ littlehero:監聽合法,公布合不合法北檢會查。
監察院查,跟國民黨黨紀不衝突啊146F 09/10 22:58
噓 awesomeSS66:對像不是馬英九時才要求嚴格 遇馬英九就轉彎 這種嘴臉148F 09/10 22:59
→ sdg235:只有王柯錄音是想證明什麼?他們可以讓自己不被上訴喔149F 09/10 22:59
→ Runna:你函送監察院不會靜待調查結果嗎? 你總統府就沒有不尊重監察院的職權行使嗎?150F 09/10 22:59
※ 編輯: Kleiza 來自: 180.218.187.68 (09/10 23:00)
→ sdg235:什麼時候立法委員還兼任檢察官???153F 09/10 22:59
推 AruBan:反正都往自己有利方向詮釋就對了...偉哉特蒸煮154F 09/10 22:59
推 kurtsgm:特偵組居然不惜知法犯法 也要幫馬英九剷除政敵 XD155F 09/10 23:00
※ 編輯: Kleiza 來自: 180.218.187.68 (09/10 23:00)
→ kurtsgm:這可是洨英雄認證的156F 09/10 23:00
→ cblin0605:法條寫得很清楚 根本不合法啊 別再跳針157F 09/10 23:00
→ Runna:還沒有個監察委員收到案子 就在記者會上念譯文喔 科科158F 09/10 23:00
→ bernicellu:就柯建銘是所謂合法的,但王曾部分是違法的,於法無據159F 09/10 23:01
→ kurtsgm:馬英九真好啊 有這麼一群忠心的狗寧願坐牢也願意幫他辦事還願意這麼晚了還加班幫忙護航呢160F 09/10 23:01
→ Runna:今天國民黨的人怎麼睡得著 XDDDD162F 09/10 23:02
→ bernicellu:而且相關法條已經規定案外案一定要銷毀.違法公布應收押163F 09/10 23:02
→ kurtsgm:先補充一下我說的是羅某人 不要對號入座164F 09/10 23:02
→ sdg235:王曾錄音一公布=違法,沒公布=沒證據,懂?165F 09/10 23:02
推 muscleless:最愛依法辦理的阿九 養了批違法監聽的打手 科科166F 09/10 23:03
推 bernicellu:偵查不公開,請問這案件成案了嘛..還算偵查中吧,而且特偵組憑什麼監聽王院長.偵查王院長.於法無據阿.違法監聽168F 09/10 23:07
→ Kleiza:請問這位樓上上學長應該如何引用才是正確的?170F 09/10 23:09
→ bernicellu:還有說關說更瞎.這輪到特偵組來定罪嗎,有任何司法程序171F 09/10 23:10
推 littlehero:如果是「違法」公布當然該收押,北檢在查,但這不表示172F 09/10 23:11
→ bernicellu:嗎.沒程序正義和警察國家有甚麼不同,口頭就可定罪,無恥173F 09/10 23:11
→ littlehero:王金平沒有關說,對吧? 這兩件事是獨立的
你要幹特偵組,可以,王金平關說,下台。
說特偵組定罪更好笑了,有能力辦王金平的叫國民黨174F 09/10 23:11
推 Domonxx:一堆跳針的鄉民是在共三小,關說的證據到底在哪裡?177F 09/10 23:14
推 Runna:有能力辦的是國民黨 然後總統府出來開記者會念監聽譯文179F 09/10 23:15
噓 bernicellu:如果此案成立,不維護程序正義,那以後是不是可以隨便間180F 09/10 23:15
→ sonnight:檢察不是五權之一...,他是行政權底下的職能181F 09/10 23:16
→ bernicellu:監聽別人,然後直接指控罪名,沒有任何司法程序,司法已死182F 09/10 23:16
※ 編輯: Kleiza 來自: 180.218.187.68 (09/10 23:17)
→ Kleiza:請問各位學長 特偵組這樣有符合通保法第25條嗎??? 3年以下184F 09/10 23:18
→ Runna:既然定位是黨的事務 又總統府繼續開記者會 監察委員:沒收到案子 真是黨黨國國 國國黨黨啊185F 09/10 23:18
→ bernicellu:台灣真的重回白色恐怖,請黃世銘下台,違法濫權187F 09/10 23:19
推 ckaha:某人黨國不分嗎? 別來亂了189F 09/10 23:43
→ Blauwiese:無聊 這樣叫關說 那馬英九不也關說扁案審判結果190F 09/11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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