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標題 Re: [新聞] 不理支付命令 被詐5千萬時間 Sat Jan 18 15:10:00 2014
※ 引述《sonnight (甯)》之銘言:
: 支付命令的存在目的就是要使小額債權的紛爭也能夠進入司法程序獲得迅速的解決
: 假設今天某個人跟你欠了五千元不還,
: 你願意花5萬元請律師並且一天到晚跑法院跟他耗嗎?
: 為了避免這種所費勞力不符所得的情況,所以才會有支付命令
: 支付命令不審核實體要件,也就是發命令的法官不會去管實體債權到底是否存在
: 債權人只要依其主張並繳納500元就可以發出,但收到該命令的人可以無條件異議
: 若過了異議時間就直接確定可以執行
: 而如果異議就直接轉入正常訴訟程序,這時才會確認實體債權是否存在
: 支付命令這樣設置到底要不要改值得再討論,
: 但這件事裡面有錯的是1.詐騙集團 2.當事人(直接忽略公文上的異議方法)
: 制度上的錯誤則有1.教育(法治教育太差) 2.立法(法律漏洞)
說法治教育太差或是當事人的錯,我覺得son大你只是沒見過世面的文弱書生
發生這種問題,應該要說「資訊沒有擴散好」
son大有沒有想過,明明文件上有寫可以異議,
但為什麼該名婦人沒有發出異議的訊息?
原因呢?
1. 說到婦人,son大你會想到什麼?她的身體狀況怎麼樣?
我敢說她一定有老花眼。
這樣一來,她要怎麼看文件上的字,
更何況有些中華民國的公文裡的字小到靠北
2. son大,你覺得她的學歷跟你一樣是大學畢業嗎?
她的學歷可能是國中畢業,請問她要怎麼看懂公文上的內容
公文上的用字譴詞有口語化嗎?太難的字她怎麼可能看得懂?
設身處地著想好嗎?如果今天有一封用德文寫的公文,字體是9。
大多數的人會花時間去把它弄懂嗎?
3. son大,你是不是覺得很多人都很閒?都不用工作就有飯吃?
你有沒有去看看別人工作的情況,請問一下他們可以準時六點下班嗎?
請問他們有週休二日嗎?
當別人工作完後,可能已經是晚上8、9點了
已經沒有精力去看那一篇公文了,好嗎?
更何況公文的異議時間只有20天,
這名婦人怎麼有時間去把它看好、讀好,然後發出異議?
4. son大,你說法治教育太差,那你說說看,法治教育要怎麼推行?
※放在義務教育裡嗎?放在義務教育裡,只有2種可能
(1)要考試,大家很痛苦地讀了,但是太久沒用到,又忘了
(2)不考試,老師就不教了啦
※那放在社會教育呢?
(1)一般人工作完都很累了,回家可能還要照顧家庭,怎麼有時間有精力去進修?
(2)就算有時間去進修好了,大多數的人會先修法治呢?還是修與事業有關的?
大多數的人一定先修跟錢、事業有關的啦,怎麼會先修法治!
(3)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宣導法治教育的話,會宣導這一小塊嗎?
最常見的就是交通法規,其餘的因為重要性低,很少提到啦!
所以推行法治教育!?呵呵,好笑!
說到底啦,一封不能明確傳達訊息的公文,只是廢紙一張,
頂多拿來墊便當用的而已啦,要不然它還能幹嘛?
: 到底干法官啥事? 他本來發命令就不用確認實體債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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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254.148
推 her0418:超中肯的,在那扯什麼法治教育,當每個人都看懂公文一樣1F 01/18 15:11
推 Panasonic:就算看得懂, default認為是詐騙不理他這樣也錯4F 01/18 15:12
→ aizuwakamazu:看不懂文件,老闆不爽你打通電話給你,就完成解雇程序你跟政府申訴,政府也只要通個電話跟你講完就結束5F 01/18 15:12
→ Panasonic:搞到最後要大家像調查局一樣能辨別公文真偽嗎?不該修法?7F 01/18 15:13
→ g74532:別說國中畢業了 我兩個姑姑都只有國小畢業
那個年代女生多的是只念到國小的8F 01/18 15:13
推 freef1y3:之前不是有什麼簡訊推銷服務,沒回應預設就接受
結果被罵得半死
照某些法律人的說法,這樣子的推銷方式根本沒問題
誰叫你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嘛!11F 01/18 15:15
推 freef1y3:不用讀懂就知道要異議應該是滿難的19F 01/18 15:20
→ KJoshT:很多科技產品都有防呆裝置,法律文件就不能比照一下嗎23F 01/18 15:21
推 chienk:我喜歡你的論點25F 01/18 15:21
推 crazyeric:第一錯詐騙集團 第二錯惡法 第三錯立院無所做為29F 01/18 15:22
→ clione33:公文更應有補救機制,而不是錯了還不能改.32F 01/18 15:23
→ aizuwakamazu:訂,文字要怎寫,現代人太多鑽漏洞,法又沒規定鑽漏洞犯罪,就算犯罪,法更沒規定人人必須守法33F 01/18 15:23
推 KingKingCold:這篇中肯,詐騙集團就是看準這點在騙錢,還有人拿法治來壓當事人,簡直是幫詐騙集團護航35F 01/18 15:24
推 kitune:我好想寄信給馬英九說他欠全國民眾歷年薪水37F 01/18 15:25
→ clione33:馬英九應該特赦她,免除其債務.38F 01/18 15:25
推 KJoshT:Jus..大大,連文字都拗口,怎麼防呆?39F 01/18 15:26
推 purification:沒同理心的人可多得呢 以為念了一點書 就看不起人家沒念過書的老婦人41F 01/18 15:26
推 ikoyumi:如果不檢討受害人 怎麼凸顯自己聰明又唸過書?43F 01/18 15:27
推 KingKingCold:這條法律就是讓債權人權益遠大於欠債者,不修法才是奇怪,結果怎麼一堆人在檢討被騙錢的受害者,又不提不討論修法的可能性??46F 01/18 15:28
推 KJoshT:真這麼搞,用機器人代替法官,錯誤率和判決一致性54F 01/18 15:30
→ jschenlemn:況且法律與我們權益如此相關,教育卻如此漠視實在稀罕55F 01/18 15:30
→ lukehong:我也認為 價額上限或費用可修58F 01/18 15:30
→ KJoshT:肯定有更好的表現59F 01/18 15:30
推 KingKingCold:德國平均工時一天五個小時,下班還有三個小時可以處理你所謂的法律問題。60F 01/18 15:30
推 poeoe:基於債權存否抗辯那就還是要法院審阿 跟一般判決沒兩樣65F 01/18 15:31
→ greedypeople:就變成他必須上法院抗辯債權是否存在就好 不行嗎
還是L大覺得不理公文的代價五千萬很合理?66F 01/18 15:31
→ jschenlemn:只是依現況真的很難,當權者也不會希望人民太懂法68F 01/18 15:32
→ poeoe:那就跟一般要上法院打給付或確認之訴一樣阿 這樣根本就直接70F 01/18 15:32
→ Anvec:我國的學校 很多連體育課都想偷換成主科的課 還期待什麼71F 01/18 15:32
→ lukehong:按現行法他連法院都不用去就可異議了73F 01/18 15:33
→ poeoe:廢掉支付命令就好 反正都要進法院實體審查74F 01/18 15:33
→ lukehong:我有說價額有修的必要 但「不理」請問要怎麼修?76F 01/18 15:34
→ greedypeople:無上綱的確定債權絕對是不符比例的
L兄問要怎麼修 拜託不要跳針三小現在沒有78F 01/18 15:35
推 poeoe:可以限制價額 小額才能適用80F 01/18 15:35
→ lukehong:程序上都有給你機會了 不夠比例?81F 01/18 15:35
→ lukehong:不然延長為90天好了 夠比例了
但「不理」一樣沒輒83F 01/18 15:36
推 vergilmir:這招很屌耶 那我狂發個幾百上千張來亂槍打鳥 被我打中幾個不就發了 各位快上86F 01/18 15:38
推 Justice5566:異議期間內根本不用抗辯 用衛生紙寫我沒欠錢就異議了重點是沒有在期間內異議這件事情啊88F 01/18 15:38
推 poeoe:可以針對債權抗辯就跟一般討債上法院一樣阿 這樣支付命令其實就沒啥作用了91F 01/18 15:39
→ sonnight:我並沒有說支付命令沒有值得商榷之處,整篇的主旨在說法官93F 01/18 15:39
→ poeoe:反正最後都還是要進法院實審 乾脆一開始直接打給付之訴就好97F 01/18 15:40
推 lukehong:基本上你被人家告 你都不出庭 代價也是無上限的債權99F 01/18 15:40
→ sonnight:而且既然檢討只有輕微過失的被害人不恰當,那一開始的po文100F 01/18 15:40
→ sonnight:檢討無責的法官豈非更不適當?我只是針對此回文而已102F 01/18 15:41
→ lukehong:不然要求支付命令一定要拘提到法院 問他要不要異議好了103F 01/18 15:41
→ greedypeople:法院還需要實質審查原告訴之標的是否存在
金額夠大我也還有上訴機會104F 01/18 15:41
→ lukehong: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你要實審就跟打官司ㄧ樣阿 你不理法院文書不出庭
依造辯論判決 照樣負擔無上限債權不是?106F 01/18 15:41
→ lukehong:怎麼審 他說有欠錢 有人證 對造沒出庭 法院一樣要判110F 01/18 15:44
推 lukehong:你「不理」 怎麼上訴再審?113F 01/18 15:46
→ poeoe:這樣其實就廢掉支付命令就好 大家要討債直接打給付之訴116F 01/18 15:47
→ lukehong:不然就是跟香煙一樣好了 加註警語XDDD117F 01/18 15:47
→ Justice5566:如果最後也要靠在審 那支付命令跟訴訟程序差不多啦已經有警語啦 無視真的沒辦法118F 01/18 15:47
→ greedypeople:問題是 支付命令的再審有限制理由
不得已債權不存在抗辯
5566我們這個對話是不是上一篇就來過一次了?120F 01/18 15:48
→ lukehong:這是所有再審的限制 不只支付命令123F 01/18 15:49
推 lukehong:要修上限或是增加聲請費用 加註更恐怖警語我都沒意見
但是「不理」這件事確實無輒125F 01/18 15:51
→ lukehong:不理的話,救濟手段也就不了你128F 01/18 15:53
→ lukehong:而且再審本來就是一種救濟手段 (只是條件很嚴格)130F 01/18 15:53
→ greedypeople:就算這個案例到了後來也理了
法律自然應該提供符合法理者足夠的救濟手段133F 01/18 15:54
推 lukehong:超過時限才理 等同不理阿...
收到判決你超過上訴期限不理 那除了再審也沒有其他救濟不然以後我都裝皮皮 超出期限拖延時間再來主張對我沒效135F 01/18 15:55
推 lukehong:你現在要求的事情 不就是這樣...
超出期限後 再抱怨說我有理了 一切重來139F 01/18 15:59
→ greedypeople:那你要求的不就是不必判決也沒有上訴
只要一沒出庭自動敗北才是你理想中的法律141F 01/18 16:01
→ lukehong:督促程序還有其他類似的程序就是這樣 雙方如果沒有異議這事情就是這樣訂下了
我沒有反對修一些內容 但是「不理」這件事 確實沒救143F 01/18 16:03
→ lukehong:你所謂的一般法律程序到底是什麼鬼?147F 01/18 16:06
→ greedypeople:難道你住的世界 被告不出庭就是原告無條件獲勝嗎
我這邊頂多是一造辯論 法官也不見得判贏148F 01/18 16:08
推 cat5672:一般接到像詐騙的電話大都不會判斷他的說辭而是直接掛掉這種手法利用了一般人的這種舉動還蠻厲害的
除非本身有跟懂法的人打交道 不然不理真不能說是他不對150F 01/18 16:13
→ lukehong:一造辯論 如果是詐騙集團 最好不一定判贏啦
如果「不理」的話 怎麼樣修都就不了你153F 01/18 16:19
→ pigofwind:一造辯論要打到輸還真的很難 XD 是當詐騙集團都是笨蛋嗎155F 01/18 16:53
推 kbeightken:想說檢討受害人是怎樣.. 原來是要突顯自己聰明呀~156F 01/18 17:46
推 zhewei:啪啪啪 清脆又響亮~158F 01/18 17:59
推 Zamned:支付命令是很簡單的文了 要看不懂也不容易
而且會告訴你該如何權益主張 這超佛的好不好
不知道表示他根本不看文
我不懂這有什麼好討論 我碰到最笨的也就是記錯日期....159F 01/18 18:28
推 riker729:問題在於 太多假公文真詐騙 現在有誰看到法院公文不懷疑?163F 01/18 18:59
推 king22649:詐騙判死刑就解決了,白目殺光最省事164F 01/18 19:21
推 samonella:推,就是有一堆人站在自己有知識的高點來檢討別人.168F 01/18 23:33
推 orangex:很中肯 很多人對公文的用語表達意思真的是一知半解169F 01/19 00:43
推 cata:有人就真的看不懂啊 撿破爛阿桑就算會認幾百個字 也有很高的機率連"給付"是什麼都看不懂 更不要說債權人是什麼意思了
雖然大學生滿街走 目前我國國民不識字的人口還有快30萬……你拿公文給65歲以上的老人看 問他們覺得這是什麼 答案可能令你哭笑不得170F 01/19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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