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ding7 (sading7)標題 Re: [新聞] 才女作家曾遭補教師誘姦? 南市警:如A女時間 Mon May 1 00:42:09 2017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240 條
不 問 何 人 知 有 犯 罪 嫌 疑 者 , 得 為 告 發 。
所以即使家屬不告發,鄉民也是可以告發的
但家屬不告發的原因已經告訴各位了
因為是誘姦,不犯罪
因為已滿16歲,不犯罪
所以家屬已經沒有知情不報的責任了唷
家屬很聰明吧! 一開始就做好保險了
但矛盾的是家屬說小說內容是林女的親身遭遇
小說中是被強姦,而且才13歲
所以顯然小說也不符合家屬所述
家屬為何要製造這種矛盾,不得而知
但是訊息經此加工,就不會單純是「誘姦,滿16歲,不犯罪」這麼單純
而會變成「疑似強姦,疑似未滿16歲」
有些人就信了,那麼仇視「加害者」的情緒就會產生
現在這個狀況,家屬不敢為了自己的女兒,明明白白的指控「加害者」
即使這一個「加害者」法律上可能無罪,道德上還是有可非議之處
但家屬就連親手伸張正義的意志都沒有
而要假鄉民之手,借刀殺人
提供訊息的人,自己不敢出面擔保該訊息的真實性
那麼身為鄉民,你又有什麼深信不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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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d725: 我覺得很好笑的是很多小說辦案大師到現在還以為
林女是13歲時失身的 真的分不清楚小說跟現實2F 05/01 00:4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1/2017 00:44:31
推 kid725: 小心 人家會說拆招牌代表有罪 要抓去槍斃7F 05/01 00:45
推 koxinga: 13歲是小說 16歲才是現實吧8F 05/01 00:45
推 amovie: 家屬只敢說誘姦 早就知道一直愛10年 不間斷10F 05/01 00:46
→ amovie: [新聞] 我真的很愛他!13歲少女懇求法官判性侵男友無罪
能夠愛10年 上法庭就是這樣了12F 05/01 00:46
噓 moto000: 名師一定要拆招牌證明清白啦QQ16F 05/01 00:48
推 koxinga: 老師只要出言哄一哄就乖了18F 05/01 00:49
→ StarTouching: 是的有的人覺得當愛情騙子沒甚麼
這就是道德觀 每個人不同
但法律說甚麼大家就得遵守甚麼
所以 法律不是道德的底線19F 05/01 00:49
→ wholmes: 所以那是你 不是我們23F 05/01 00:50
→ StarTouching: 我們又不包括你 請不要跳進來好嗎?
你自己容許愛情騙子是你的事24F 05/01 00:51
→ wholmes: 哈哈 果然是如出一轍 前面推了澄清了又要被鄉民說對號入28F 05/01 00:53
推 nonocom: 鄉民只會出一張嘴啦 對著別人家的錢財流口水29F 05/01 00:53
→ wholmes: 這邊廂就來這招了 你敢說我們 別人不能批判那是你而已30F 05/01 00:53
→ wholmes: 還是已經集結成一個團體你是代表了嗎32F 05/01 00:54
→ nonocom: 億來億去是騙子還好說 這裡一堆遊民也在裝什麼上流人士33F 05/01 00:55
噓 GNFLAG: 樓上都這麼客氣喔 原po這麼清高這麼懂法只給箭頭怎麼行34F 05/01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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