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vidia123 (濱崎步)
標題 Re: [爆卦] 永采員工再爆料
時間 Sun Feb 26 06:17:58 2017


剛又一個在爆料po文 就是請喪假的那位

http://tinyurl.com/zsq46w5
 

Vivien Sher

我在永采的事件是這樣的~~

102年大約是2月中我到永采任職,到5月初我祖母過世,我向彭大小姐表示要請喪假,彭
大小姐一開始只說要我先把祖母的事情處理好,等到我從新竹回到台中上班,彭小姐的爸
爸特別把我找去,告訴我說〝餐飲業不成文的規定,沒有喪假這種東西,如果要辦喪事,
可以請事假,公司都會准假。〞


這樣的說法,讓我做出了要離職的決定(中間發生了很多事情,所以在更之前就有了要離
職的念頭)

由於當時剛好有另一名員工也提出離職,我們兩個預計離職的時間點很接近,所以彭大小
姐和二小姐都不同意離職,還特別為了這件事把店內的員工都找去,放話說〞員工的離職
日期是老闆決定的,不是員工想走就走,如果沒有人可以接替員工的工作,員工就要做到
老闆找到人接替為止(這跟高餐學生所遇到的問題是一樣的)。〞她們還說〝如果員工想要
在指定的日期離開,也可以,只要放棄薪資隨時可以走。〞


因為我知道這些荒謬的言論已經違反勞基法,所以我沒有配合彭家人,我特別準備了一封
辭呈,在15天前(規定是10天)正式的向彭大小姐提離職,並壓上了離職日期(我記得是壓5
月底)。


之後我離職,收到的薪資果然就被扣了喪假的錢,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我決定向勞工局
投訴,要拿回原本就屬於我的薪資,以及永采要求員工共同負擔的勞退3%。

我在102年的6月找到新的工作,也在6月19日正式開始到新工作上班,在上班約1個月後,
我的新工作的主管把我找去,她告訴我,有人自稱是我前份工作的老闆,她打電話給我新
的主管是想要讓新公司知道我是一個說謊又不能信任的員工。


很感恩的是,我新工作的主管是個明事理的人,她並沒有被彭家人所蒙蔽,她選擇信任我
,並且也願意配合我,讓我能好好的處理和永采之間的紛爭。

在102年7月初,勞資爭議協調會要找我們雙方開協調會,剛好日期是我祖母百日法會當天
下午,我去電勞資爭議協調會,希望可以改期,協調會回覆說永采方面不同意改期,於是
為了維護我自身的權益,我在當天早上參加完祖母的百日法會,立即飛車回台中參加協調
會。


在會中,彭家2位小姐都表示她們覺得我沒有誠信,因為有簽工作合約,如果我不同意,
就不應該要簽合約(如同大家所知,就是那個不合理又違法,所以無效的合約),並且要求
我要出示我祖母的除戶證明(按照法規是訃聞就可以)才願意還我被扣的薪資,因為她們合
理的懷疑我是自己印了一個假訃聞,其實是想要騙錢。(我當下真的覺得這2個人真的應該
要下地獄)


當下她們2位就被調解委員打臉了,我在申訴的文函中是只有要求補回被扣的3天薪資以及
3%的勞退金,調解委員說依法請喪假就只需要訃聞,而且應該是5天的錢都要補給我,於
是,在協調會的結論就是永采必須要補還我5天的喪假薪資5000元及勞退3%的金額1895元
,共6895元。


協調會後不到半個小時,我新工作的主管打電話給我,說彭家小姐打電話給她,說我說謊
,我排休假說是要回新竹參加法會,其實是去參加協調會(有腦袋的人都知道ETC都會有高
速公路的紀錄,真的不知道這些有錢人腦子都用到哪去了,當初應該要告妨礙名譽的

...)

後來我在約定的時間去永采要領取我應得的薪資,她們就是不願意付錢,還請她老爸出面
來趕我,說律師會處理(就是鬼打牆的又寄了一封存證信函要我出示除戶證明才能領錢
.....我心裡想:我連死亡證明的正本都有,就是不給妳們!妳們憑甚麼!)在這樣的情
況下,我不得已只好再辛苦一點的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順便去勞工局檢舉她們違反勞基
法。

接下來後面的事情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了。

其實我老公一開始就叫我找議員、找媒體,叫我直接去檢舉她,但是我就婦人之仁,我總
想著,經過這樣的事情,永采應該會學乖,應該會知道台灣的法令不是她們可以漠視的。

http://imgur.com/xJqjrKq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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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iWAPqd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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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mily: 學乖?? 我看未必1F 02/26 06:19
※ 編輯: nvidia123 (122.116.109.59), 02/26/2017 06:19:33
andy02: 餐飲業沒喪假?24小時輪班的都有喪假了2F 02/26 06:19
DontGoCMI: 他怎麼有你新老闆電話阿3F 02/26 06:19
chiuchiu58: 問一下其它同事他去哪上班,餐飲業上網查不就有電話了4F 02/26 06:21
cul287: 好猛喔 pow小姐5F 02/26 06:21
ppoyi:6F 02/26 06:22
coyoteY: 台灣果真是慣老闆的天堂~7F 02/26 06:22
andy02: 說真的這個真的是目前看起來比較扯的一個8F 02/26 06:23
PPmYeah: 看完只想說幹 這家店是什麼東西9F 02/26 06:23
NEWinx: 我還以為是有錢人的千金,結果因為幾千塊應給付薪資一直跟員工槓上10F 02/26 06:24
ms8706616: 你可以蒐集證據現在先不告 罰完一百萬 半年後再告!再罰12F 02/26 06:24
suhaw: 我以前做餐飲也跟我說沒喪假 (阿罵掛了)
之後我就離職了13F 02/26 06:25
kitune: 蔡英文:自己去跟老闆說啊!    有這種政府縱容還能指望嗎15F 02/26 06:25
pprisa: 推16F 02/26 06:26
ms8706616: 餐飲很多就是一個月月休四~六天!喪病假就由排休扣~~!!17F 02/26 06:26
atoto: 不過就是兩個得了公主病的女人18F 02/26 06:27
free120: 已經是有病等級的19F 02/26 06:27
WTOH: 嚇死人了 還打去新老闆那20F 02/26 06:27
atoto: 還有一位寵女兒寵上天的老爸21F 02/26 06:28
ms8706616: 不用提啥病假半薪!!或是節日加算薪之類的~~!!22F 02/26 06:28
lovesooman: 所以老闆沒付最低基本薪資  誰可以教我怎麼告
QAQ23F 02/26 06:28
LJer: 扯爆了這家25F 02/26 06:30
ShallWe108: 這兩個心裡有病應該吃藥26F 02/26 06:30
LJer: 而且把戲都一樣 都打去 人家的新公司或學校騷擾27F 02/26 06:31
CGZB: 哎!拜託,修法以後活不下去的店倒一倒好不好,這樣不倒又28F 02/26 06:31
jenny60234: 沒有最扯29F 02/26 06:31
uruzu007: 推30F 02/26 06:31
CGZB: 違法,我怎麼知道這個法規好不好呢?倒一倒嘛!31F 02/26 06:31
pchion2013: 真垃圾無誤32F 02/26 06:32
CGZB: 你搬到其他國家也好啊,你這樣依現在法令到底活不活的下去33F 02/26 06:32
biarg: 鬼島34F 02/26 06:32
CGZB: 我真的很苦惱你到底是要做生意還是不要做哎 好麻煩35F 02/26 06:32
LWSH: 永采姐妹  沒有極限36F 02/26 06:33
Beanoodle: 下地獄?要是連地獄都不收怎麼辦37F 02/26 06:33
ifyoutry: 這種就是要面子到一個神奇的境界 他才不在意幾千塊 但是他不喜歡輸的感覺38F 02/26 06:35
Darius: http://i.imgur.com/lMJPAvo.png 像這種打手就沒這問題40F 02/26 06:35
[圖]
 
kis28519: 台中之光41F 02/26 06:35
SinPerson: 每一個慣老闆的背後都有一個慣爸媽,彭家人的餐廳沒意外的話,都是走這一套42F 02/26 06:37
leoth: 高調44F 02/26 06:37
Glucophage: 慣老闆天堂45F 02/26 06:38
bazz: 推!高調 這家人真的太惡劣了46F 02/26 06:38
yoshro: 這種人這輩子就是這樣,別想了。47F 02/26 06:38
pftmax: 這資方好噁心48F 02/26 06:39
cychine: 推49F 02/26 06:40
orfan: 笑了 爆出來的是這樣 沒爆出來的一定更多50F 02/26 06:40
jennykam 
jennykam: 大家還不是網路說一下而以 連去現場抗議都不敢51F 02/26 06:41
BRANFORD: 她們很閒嘛,人爭一口氣,搞員工有快感發。52F 02/26 06:41
cpdl123456: 他老爸問題也很多    勞工局察訪一下53F 02/26 06:41
AetherG: 淑晶54F 02/26 06:42
drigo: 彭文潞的爸爸是誰? 怎麼跟離職員工面對的都是他55F 02/26 06:42
BRANFORD: 台中桃太郎日本料理的臉書頁面都連不上56F 02/26 06:43
mithuang: 追到新東家就是要你沒工作是什麼概念,感覺像在對付仇人57F 02/26 06:43
Mario5566: 不愧是慶記市58F 02/26 06:43
vv22hh: 垃圾蔡表示:我可是富家女呢  哪個能管得住這種事59F 02/26 06:43
lorhokok: 讓他倒  開新的繼續抵制60F 02/26 06:44
mithuang: 不過就依法離職,搞得好像殺你全家一樣61F 02/26 06:44
pcfox: 了不起。這很支那62F 02/26 06:45
dannise: 罰個百萬也不夠63F 02/26 06:45
drigo: 原來彭文潞的爸爸叫彭瑞光, 媽媽叫陳碧玉
http://chenseanho.blogspot.tw/2010/08/blog-post_04.html64F 02/26 06:45

 
Taiwanpoker: 太扯了66F 02/26 06:46
CM15: 現實真的比小說精彩67F 02/26 06:47
bomnker: 誇張68F 02/26 06:48
domiso: 鬼島沒有守法的風氣  可以從一本亂寫的憲法說起69F 02/26 06:48
a396216: 餐飲界張淑晶(哈哈小心被吉70F 02/26 06:50
Waitaha: 小潞亂撞71F 02/26 06:50
wangchan0310: 這種老闆快出走大陸好嗎72F 02/26 06:50
g8330330: 真的好雞巴喔73F 02/26 06:50
XDDDpupu5566: 應該要罰500萬,立委諸公諸母拜託修法好嗎?74F 02/26 06:51
YingJiou5566: 好黑心...75F 02/26 06:51
snadkimo: 太過份76F 02/26 06:51
g8330330: 我覺得大陸人可能都沒這樣誇張77F 02/26 06:51
m1224cool: 他媽的垃圾 高調78F 02/26 06:52
79年台上字第1596號|擄人勒贖|民國 79 年 04 月 20 日|最高法院刑事裁判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一項之意圖勒贖而擄人而故意殺被害人罪,其法定
刑,與懲治盜匪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九項之意圖勒贖而擄人罪,同為唯一
死刑,依全部法優於一部法之原則,仍應適用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
論處。
參考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8 條 (83.01.28)
懲治盜匪條例 第 2 條 (46 ...

 
saiga12416: 扯80F 02/26 06:53
bomnker: 幫高調81F 02/26 06:53
coyoteY: 公親又要變屎主惹82F 02/26 06:53
drigo: 原來桃太郎的現址, 就是被綁架的彭賢錫醫師的診所83F 02/26 06:54
abusgun: 這種人根本不會怕好嗎...出事找議員請律師加言語脅迫,可以做到這麼多他所得利益應該已經遠超過罰的這些錢了84F 02/26 06:54
RushMonkey: 這個真的超級扯.....86F 02/26 06:56
lucy07030703: 靠,瞎扯的87F 02/26 06:56
Bschord: 幫高調88F 02/26 06:56
ACDC69: 台灣還多少垃圾公司一次報出來吧89F 02/26 06:56
DarkHero: 哎呀哈哈90F 02/26 06:57
vencil: 心眼超小的,每個不奴的離職之後都還要追殺91F 02/26 06:57
drigo: https://goo.gl/1jZqYO92F 02/26 06:57

 
abusgun: 尤其議員牌對小公務員真的超級好用的(無奈)93F 02/26 06:57
godofsex 
godofsex: 推94F 02/26 06:58
abusgun: 隨便一個議員助理在公家機關都是橫著走的95F 02/26 06:58
linwukin: 希望給台灣勞工一個借鏡  預到慣老闆 就直接提告96F 02/26 06:58
LJer: 老實說花這麼多時間力氣就是不想付這麼一點點錢 真的不懂97F 02/26 06:58
RushMonkey: 現有法令法條 他們根本不會怕....98F 02/26 06:58
f204137: XDDDDDDD 員工離職要老闆允許 真夠神奇99F 02/26 06:58
soulknight: 先噓妳的婦人之仁  我呸  再需那兩個垃圾687F 02/26 16:00
vivid927: 台中到底是哪些議員在幫腔 真噁心688F 02/26 16:08
modjo: 這是102年的事 推文要林佳龍蔡英文負責的是有事嗎?!689F 02/26 16:32
pkp: 這律師人真好690F 02/26 16:38
sunluna: 垃圾慣老闆691F 02/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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