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per5566go (中共同路人+1)
標題 [討論] 兵役列管標準沒有浮動空間
時間 Wed Nov 19 13:07:57 2025


一堆人在那講誰因為大聯盟或球團怎樣

所以被列管球員可以不打國家隊

經紀公司出來洗地嗎?

我這樣說好了

你不打國家隊當初就不要簽列管

想用列管換自由是你的權益

打國家隊是同時並存的義務

沒有所謂的模糊空間  不然大家都逃兵好了

如果標准可以因人浮動 那就廢掉這條列管

因為是人治的就不叫法律

我贊成所有列管球員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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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50.135 (臺灣)
※ 作者: super5566go 2025-11-19 13: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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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per5566go (111.82.150.135 臺灣), 11/19/2025 13:08:45
evil4422: 本來就是 給球員方便  不想被管就去當兵1F 11/19 13:09
penny31029: 要解決就是列管完畢才算退伍,如果只當12天後續都沒被徵召就不算正式解除兵役2F 11/19 13:10
KGarnett05: 標準越簡單越好,不要太多例外或可以人為操弄的空間4F 11/19 13:11
a12349743: 別騙我了 台灣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社會 從上到下都一樣 根深蒂固的生根在這個社會上 一般老百姓應該很了解才對5F 11/19 13:12
Hsu1025: 以前隨便閃 爽太久了 現在想繼續爽 不過大家也開始覺醒不挺了8F 11/19 13:14
Magicbears: 事實就是列管球員標準一直都不一致啊 列管這制度早該廢除10F 11/19 13:16
luna2000sea: 這其實很容易解決的事 政府要不要做而已12F 11/19 13:16
lrh18: 有列管就一律參加集訓 沒選上就留著當靶子隊到正賽開始 這樣最公平13F 11/19 13:16
CannonLake: 本來就人治 只有把場面搞太難看才會被抓出來電15F 11/19 13:17
evanzhou: 也不是列管就要徵
召啦
列管名單不是全部都職業球員16F 11/19 13:17
Magicbears: 不然其實也只是在乎張或莊陳有沒有打而已 那是真正在乎列管的「問題」19F 11/19 13:18
s2022s: 你可以推文21F 11/19 13:19
GOJJ: 列管制度廢除或者取得條件變嚴格 才不會列管球員一堆
兵役為什麼延長一年 不就兵不夠? 還讓列管資格那麼好拿
應該改成起碼要12強前四名 WBC八強 亞運冠軍 才有補充役
不然一堆被安排去打亞錦賽的人 隨便都有列管可拿
球員自然就會決定他想當兵還是幫忙打國家隊 由他自己決定22F 11/19 13:21
shengping: 法規訂定不詳盡有漏洞可鑽  如果國家硬起來以逃兵處理大聯盟絕對會放人 只是台灣從沒這樣幹過而已27F 11/19 13:22
KGarnett05: 以前就太給臉可以說騎在頭上了,都應該藉此修正回來,29F 11/19 13:23
shengping: 只要膽敢入境就抓 除非打算在外國躲到除役年齡到30F 11/19 13:23
joshtrace: 其實也不用做到逃兵,直接永久取消12天資格即可31F 11/19 13:23
a12349743: 法律規定不夠詳細那是法律的問題 跟鑽漏洞的無關32F 11/19 13:24
KGarnett05: 優待可以給但義務就是要遵守
沒規定寫到很細也是兩面的,只是台灣都是往寬鬆你好我好給方便,不然同一套也可以什麼小比賽都找、不打就說無法履行可以取消的吧33F 11/19 13:24
shengping: 可以規定只打三大賽  如果列管期間一次都沒打國際賽則收回補充役優惠
要服完規定役期37F 11/19 13:28
d06: 這話題談過很多次了 結論就是 棒球太小咖沒人願意為了這單項運動修法40F 11/19 13:31
o9714540: 我推薦廢掉兵役制度42F 11/19 13:34
goury: 體育補充兵辦法本來就是體育署指定是否參與比賽,所以本來就沒有規定列管一定要徵召,這是法規最基本就寫的清清楚楚43F 11/19 13:49
timchen0111: 本來就該廢掉45F 11/19 13:53
goury: 任何台灣人應該都會認同,也只有「中共同路人才會希望王建民被徵召打第一屆WBC」,因為,他們不想看到更多像王建民這樣,為了爭取更高打MLB的機率,而婉拒兵役徵召,才達成生涯到現在都在「持續」「真正的對台灣棒球做出最大貢獻」,而不是只打個幾屆國際賽,卻減少自己爭取站穩MLB的機會。如果王建民不是站穩MLB後又遭受挫折努力再起的這段經歷,除了當年在洋基穩定出賽、2013wbc外,現在也就很可能不會有現在幫助年輕投手群調整的能力,也就很可能根本不可能有P12的奇蹟46F 11/19 13:57
Atkins13: 修這條有利的不是球團也不是球員 也不會有民代為了鄉民意見去修 尤其上個世代的球員都被亂借車 沒人要當壞人這才是始終擱置的背景原因54F 11/19 13:58
goury: 主管單位要做出對台灣棒球最好的選擇,2006不徵召王建民,就是那個對台灣棒球最佳選擇,而不是硬徵召他打一屆WBC來減少王建民站穩洋基先發機率,若這樣,根本是中共同路人
任何人都知道小比賽不應該徵召像陳鏞基這種等級,而若碰到球員像王建民2006年的關鍵時期,也不應該徵召,一樣道理。就像小比賽不應徵召陳鏞基,但從頭到尾都沒有「被列管球員可以不打國家隊」這回事,是怎樣做才是對台灣棒球最佳選擇57F 11/19 13:59
Atkins13: 不信鄉民遊說民代來打這題看看 大概都跟你說再研究就end 棒球員最近在浪頭上 想蹭都來不及了誰想吃力不討好64F 11/19 14:04
goury: 「被列管球員可以不打國家隊」從頭到尾就是“造謠假議題”,因為被徵召就是要打,被徵召後不打就是取消原補充兵資格未來要進部隊當兵,但,要如何做出正確徵召選擇,才是重點66F 11/19 14:12
shengping: 樓上之前不是一直說球員可以拒絕徵招  兵役是政治問題親中立場說人中共同路人真搞笑69F 11/19 14:16
ultratimes: 規定列管的一律列入大名單和參加團練不就好了
教練可以不選,但強制團練和集訓
相信集訓完球員也不會想跑了71F 11/19 14:17
iamfreefrog: 合法閃兵74F 11/19 14:36
kim: 我覺得標準很簡單啦!列管名單中,WBC徵召一律不得
拒絕,12強或次級賽事徵召非40人名單不得拒絕。75F 11/19 15:09
Friedman: 列管可以靠關係閃義務 本來就是超爛的人治制度 像南韓那樣規則講明就是只能用指定獎牌來換 明顯比我國公平&透明                            來換解除常規兵役資格77F 11/19 15:31
JKjohnwick: 列管本來就要徵召了
不然列管假的?
就算2006王建民也該徵召
你無視中華民國的列管制度80F 11/19 15:46
kevindd: 國外講話就是大聲 火腿球團出來讓古林參加春訓婉拒WBCQ也沒人說什麼84F 11/19 15:49
Friedman: 我沒去查古林有無列管身份 若有 那火腿&古林一樣該被罵!86F 11/1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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