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標題 Re: [分享] 日本火腿隊 宣布有原航平加盟時間 Sun Dec 28 14:34:06 2025
日職令人迷惑的制度還不少
像是「海外FA」跟「入札」
聽起來應該是前者比較自由
但實際上「海外FA」如果赴美後一年內被退貨
竟然這時候簽約的日職球團 視同國內FA行使成功
是需要補償給日職母隊的
像是前橫濱隊的小宮山悟被大都會退貨之後
被迫當一年棒球浪人才能跟羅德隊簽約
反觀「入札」因為制度上認知母隊已獲得入札金補償
故球員已完全自由 可以任意談約
才會出現上澤式FA這種妖物
另外就是砍薪上限這個部分
雖然制度上億元男只能砍40%,其他人只能砍25%
否則就要給予自由契約身份
但日職明顯自願砍超越上限的例子遠超過中職
中職沒印象自願砍超過還留隊的
這個部分就牽扯到另外一個部分
日職球員除非旅美不然普遍沒有經紀人的問題
日職經紀人規定要律師身份甚至規定只能服務一位客戶
而律師的專業一般在法律訴訟與諮詢而非商業或薪資談判
無法帶給球員多大幫助自然沒什麼會聘用
日職普遍還是跟飯店時代的做法差不多
直接跟老闆或是透過總教練談心兼談薪
這個部分已經被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警告涉嫌壟斷
還有FA補償制度
在日本職棒竟然不是把保護名單交給NPB機構
而是兩隊自己互喬選手看市場反應
像山川行使FA由軟銀取得後
擬補償和田毅給西武引發眾怒
軟銀就私下跟西武談判
改喬甲斐野央給西武
完全沒有制度可言
日本職棒雖然有很多優秀的球員
但制度上有太多模糊跟古板的地方
跟中職比簡直有過之而無不及
大大限制了其發展空間
60、70年前就是12隊 到現在還是12隊
佐佐木主浩20年前的6.5億円
到現在仍是天花板等級的高薪
真的是相當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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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87.173 (臺灣)
※ 作者: CrossroadMEI 2025-12-28 14: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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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ossroadMEI (211.20.87.173 臺灣), 12/28/2025 14:35:43
→ Fitzwilliam: 經紀人去年或今年已經改制,現在允許多位選手聘請
同一位經紀人1F 12/28 14:50
→ strikeman: 洋將已經有人撐到10億了,我相信6億這門檻早晚會破的。其實大魔神的薪水在當時比較像特例,松坂、齊藤、上原這些王牌大約在3億左右。
當時破億就算是很不得了...5F 12/28 18:06
推 sesd: 日職理事會是球團合議制 不是聯盟主導 自然有各種新奇的制度9F 12/2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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