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ubin (眨眼的瞬間)
標題 [請益] 一等親內以借貸代替贈與
時間 Fri Feb  9 20:00:00 2024



要請教大家一下,目前家裡有規劃要贈與約1000萬,但因需求希望這1000萬是一次轉移,而
不要透過每年488萬的贈與免稅額,因此為避免贈與稅,考慮以借貸關係在未來分10年償還
,但問題是利息部分該如何抓才不會被國稅局視為是贈與呢?


原則上是希望越低越好但又擔心太低國稅局會從嚴認定是贈與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6.254 (臺灣)
※ 作者: leubin 2024-02-09 20:00:00
※ 文章代碼(AID): #1bnXF2n2 (CFP)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707480002.A.C42.html
Altair: 花錢去問專業的  這點錢都要省是哪招1F 02/09 20:19
leubin: 版上有開放請益可諮詢討論啊..?2F 02/09 20:27
daze: 你何不打電話給你們那區的國稅局承辦人,直接問他親屬間借貸,利息至少要多少呢?
但就算利率收5%,如果你日後沒有實際償還的意圖與動作,還是很可能被認為是假借貸真贈與的。3F 02/09 20:52
leubin: 問過國稅局,他們的回應是符合外觀流程(就是跟銀行借貸該有的還款流程)等還是可能被當贈與,要依個案而定,幾乎是沒有一個依據準則可供遵守,所以我才擔憂會不會國稅局會直接從民眾動7F 02/09 21:22
機    02/09 21:22
leubin: 上就否定(例如不要買那麼貴的房子or不要投資等),那基本上親屬間的借貸是很難成立。
所以因為國稅局那邊根本沒實質回答到問題,才想問這個版的版友,希望有高手可替解答,謝謝10F 02/09 21:22
jumbotest: 每個月還款留電子紀錄14F 02/09 21:28
※ 編輯: leubin (223.137.226.254 臺灣), 02/09/2024 21:28:07
goliathplus: 要有還款紀錄阿15F 02/09 21:54
leubin: 有約定匯款與還款紀錄這些形式都不是大問題,並且所得年收也都能支撐借貸產生的本利,也會寫契約並公證,但現在最擔憂的其實是國稅局從嚴認定民眾沒有必定要借錢的理由,那就會淪為國稅局的自由心證,因為沒相關經驗是想請教國稅局對於親屬借貸惡的動機認定有這麼嚴苛嗎?16F 02/09 22:05
a402132000: 老實說1000萬有做好金流國稅局根本懶得查21F 02/09 2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