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trayzip ()
標題 [Vtub] 樂奈以法律角度分析支持春魚與海唧解約
時間 Thu Mar 23 15:02:3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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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奈:《支持春魚工作室與海唧解約》:法律與信任角度分析

春魚工作室解除與藝人「海唧」的合約,根據民法規定,信任關係破裂使委任契約終止合理


作為業內人士,我們深知信任之重要,我認為大家應理解並支持春魚工作室的決策。

https://i.imgur.com/YDqW2t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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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海唧」藝人 與 「春魚工作室」的糾紛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作為同樣身為老闆的人,我在閱讀了春魚工作室的公告、經過初步理解,認為春魚工作室有
充分的理由解除與「海唧」的合約。

在此,我將從法律角度與公司自身經驗闡述我的觀點,希望大家能更深入地理解此事。



根據民法第529條規定,關於委任契約相關條款適用於此案例,均得適用民法第549條第1項
規定:

「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
(參見最高法院62年度台上字第1536號民事判例。)



在委任契約中,任意終止權屬於當事人的權利。雙方可以通過合約進行限制,但考慮到委任
契約是建立在高度信賴關係的基礎上,一旦雙方信賴基礎出現動搖,就沒有必要強迫繼續維
持契約關係。

即使存在特殊約定,如不得終止或需經他方同意,當事人仍應被允許終止委任契約。

委任契約確實可以根據民法第549條第1項規定,由任何一方當事人隨時終止。然而民法第14
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在這種情況下,經紀契約是建立在雙方信賴關係的基礎上,如果信賴關係已經動搖,使當事
人仍受限於約定的終止事由,則違背了委任契約的基本宗旨。因此,應允許民法第549條第1
項之規定的適用,使任何一方得使任何一方得隨時中止委任契約。


總之,法律角度和實際情況都支持春魚工作室與「海唧」的合約。

此次糾紛中,我們可由公告得知:春魚工作室的權益受到損害,雙方信任基礎已經破裂,強
迫繼續維持合作關係顯然不符合雙方的利益。

作為同樣身為老闆的我,在看到公告後,深刻理解春魚工作室做出此決策的為難,認為大家
應理解並支持春魚工作室的決定,讓雙方能夠各自尋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合作夥伴,共創美好
未來

瞿長緣

靛之森

豔世設計有限公司



#海唧 #HaiZ #台灣Vtuber       #台V #春魚 #春魚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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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41.249 (臺灣)
※ 作者: astrayzip 2023-03-23 15: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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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usea: 喔 好喔1F 03/23 15:03
ThreekRoger: 法庭系VT2F 03/2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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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1990710: 西恰之光4F 03/23 15:04
Matrones: 什麼東西,她跟這件事有關係嗎?5F 03/23 15:04
devilkool: 西洽之女轉型法律VT嗎6F 03/23 15:05
aram9527: 現在要走這種路線ㄇ7F 03/23 15:05
lanjack: 所以她跟另外那兩家公司有什麼關系8F 03/23 15:05
gaym19: 他現在轉型成律師ㄇ9F 03/23 15:05
qqclu123: 開蹭10F 03/23 15:06
lanjack: 沒有關係的話…關她屁事?個人帳就算了,還公開公司署名身份發,是跟她有關膩11F 03/23 15:06
InsideWhat: 天啊 怎麼有人可以噁心成這樣13F 03/23 15:07
doremon1293: 她有法律背景喔?14F 03/23 15:07
weebeer626: 蹭?15F 03/23 15:08
ngvxsvfh: 好16F 03/23 15:08
smart0eddie: 關她什麼事
要看法律直播可以去問17F 03/23 15:09
TauCaDaySai: 是關她什麼事情硬要湊過來蹭19F 03/23 15:11
beck600325: 乾......乾她屁事?噁心到不行20F 03/23 15:11
webberfun: 蹭?21F 03/23 15:11
jeff666: 開蹭22F 03/23 15:12
outsmart33: ?23F 03/23 15:13
uoyevoltnaw: 干她啥事24F 03/23 15:14
Kentai1994: 笑死真的The蹭,打上法條只是要秀自己最近有在讀這些25F 03/23 15:14
WindSpread: 別人吃麵你在喊燙27F 03/23 15:18
crayon1988: ?28F 03/23 15:18
Siika: 笑死 怎麼有你的局29F 03/23 15:19
DreamsInWind: 笑死  春魚和海唧當初是有落井下石得罪她嗎XD30F 03/23 15:19
Siika: 蹭成這樣還是第一次看到31F 03/23 15:19
BLUE3310: 可悲32F 03/23 15:19
hermis: 李組長眉頭一皺33F 03/23 15:23
dickhurt: 蹭的很難看...34F 03/23 15:24
generic: 蹭35F 03/23 15:26
kent00216: 笑死 哪部36F 03/23 15:27
john0909: ???37F 03/23 15:30
kkevin13579: 某ken不要一直追殺 由愛生恨很難看 向重甲學習好嗎38F 03/23 15:34
OrangePest: 久病成良醫 不虧是親身經歷過的人39F 03/23 15:34
discoveryray: 大談40F 03/23 15:35
Kentai1994: 那個叫Ken的真的很誇張,台上留個表符就被ban 笑死41F 03/23 15:41
S000105X: 好了啦垃奈 連這也要蹭42F 03/23 15:45
iPhone11: 所以Ken的巧克力拿到了沒43F 03/23 15:57
evravon2866: 笑死 who asked?44F 03/23 16:03
Teng0615: 到底關妳什麼是45F 03/23 16:04
livedead: who?46F 03/23 16:06
mikomiko35: 鳥人的用意很好懂啊:用工作室的立場支持春魚跟海唧解約,把自己的高度跟春魚綁在一起,講的好像春魚解約的證據自己也有,所以自己開告員工就是跟春魚一樣的正義之師,你支持春魚就該支持我鳥人
繞了一圈還是在追殺前員工47F 03/23 16:07
ggway2800: 怎麼好像是在炫耀他有讀過這些法條XD52F 03/23 16:13
wsdc2684: 蹭53F 03/23 16:21
RamenOwl: 蹭什麼啦www54F 03/23 16:23
naideath: 套了個皮本質果然還是不會變55F 03/23 16:26
SSIKLO: 可是人家春魚箱不像妳靛之森發完公告還一直拿前員工炎上捏56F 03/23 16:29
ash9911911: the 蹭57F 03/23 16:30
rcf150cc: 關妳屁事 蹭三小58F 03/23 16:33
lanjack: 一張表情圖就被ban,小圈圈搞同溫層真的很可悲,這就是各位的C恰之女59F 03/23 16:43
vancepeng: 西洽織女61F 03/23 16:45
v2266514: the 蹭62F 03/23 16:48
wison4451: 嗯嗯63F 03/23 16:51
DarkHolbach: 她現在轉型法律系VT啦64F 03/23 17:04
homeboy528: 叫警察去幫他管民事案件的法律系VT65F 03/23 17:13
burma: 蹭成這樣 有夠難看66F 03/23 17:19
yourmomb: 所以他分析了啥==?67F 03/23 17:24
matt511101: 068F 03/23 17:30
dnek: 還管到別人家去了XD69F 03/23 17:35
whitemoon12: 笑死 兩者做事能類比嗎70F 03/23 17:45
skyofme: 寫了一堆結果也沒啥內容71F 03/23 17:50
llabc1000: .............   無言72F 03/23 18:10
hsu0612: 干她屁事 蹭的好噁心 嘔嘔嘔
真的是笑死 不要害西洽了拜託 真是有夠丟臉73F 03/23 18:11
BentonKurisu: 滾75F 03/2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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