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かんりんにゃれ)
標題 Re: [情報] 明日花博電玩展 展品遭人縱火燒毀!
時間 Fri Dec  8 04:42:20 2023


因為有興趣所以找了一下精神病患是否需要強制關在照護設施的相關資料

其一:
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230529/k00/00m/040/039000c
患者数13万人 精神科の強制入院、批判強いのになぜ維持されるのか | 毎日新聞
[圖]
 精神科の入院患者の半分は、本人の同意なく強制入院させる「医療保護入院」の患者だ。この制度が定められている精神保健福祉法の改正法が2022年12月に成立し、一部が今春から段階的に施行されている。人権侵害の恐れがあるとして、国連は政府に強制入院をやめるよう勧告しているが、なぜ制度は維持されているのか。 ...

 
這篇是說日本在2022年12月就通過精神保健福祉法修正案
並預定2023年開始實施
結果馬上受到人權團體以及病患家屬的抗議而被迫無限期延後執行

其二:
https://gentosha-go.com/articles/-/38052
「監禁・強制入院」の歴史…欧米に一足遅れた「精神疾患治療」 | ゴールドオンライン
[圖]
OECDの調査によると、日本でうつ状態にある人は2013年から2020年にかけて2.2倍に増加しています。決して他人事ではないうつ病。ここでは、医療法人瑞枝会クリニック院長・小椋哲氏が、精神疾患のある患者を取り巻いてきた歴史や、現在の治療・サポートについて解説していきます。 ...

 
這是修法期間精神科醫師寫的文章
講述強制隔離的必要性
但不知為何文章完全沒講到標題所說的歐美國家狀況...

其三:
https://www.igaku-shoin.co.jp/paper/archive/y2022/3460_03

 
人權團體的反對意見
連UN的人權宣言都拿出來了...

其四: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71140

 
立法院其實針對這問題討論過很多次了
每次都卡在人權問題而無法擴大實施精神病患強制入院
(順帶一提目前好像只能強制入院七天)

其五: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LAFBaoBao-detail&tag=364&id=317
強制住院是粗糙的不完整解方
[圖]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41條規定,當精神疾病嚴重的病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項進一步定義:「嚴重病人」是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 ...

 
臺灣法界對強制入院措施的看法
基本上是反對
主要是因為這個:
2017年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際審查中,遭審查委員於結論性意見中認定違反公約第14
條第1項(b)款:「不被非法或任意剝奪自由,任何對自由之剝奪均須符合法律規定,且於
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以身心障礙作為剝奪自由之理由」。



所以結論:
碰到這種不定時炸彈乖乖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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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235.37.46 (美國)
※ 作者: rockmanx52 2023-12-08 04:42:20
※ 文章代碼(AID): #1bSYulcr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1981743.A.9B5.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情報] 明日花博電玩展 展品遭人縱火燒毀!
12-08 04:42 rockmanx52
Scinfaxi: 可能只有羅森去的那裏可以執行 但任何人也都可能被執行其實想想真的很難認定甚麼標準需要強制入院...1F 12/08 04:44
rockmanx52: 醫生反對的理由多半是不是由他們而是由法官判定
而法界的理由就公約...
公約條文講很白了 精神病患就是可以合法殺人3F 12/08 04:47
Scinfaxi: 麻煩在於很多人殺人才"驗出"是精神病患 但精神病患又不見得殺人或放火 就變成無解的難題6F 12/08 04:50
koexe: 實務面上就是精神病多到地方不夠關
監獄不夠關微罪不舉 醫院不夠關自然就不能關太久8F 12/08 05:00
GodVoice: 所以合理的思維 就是犧牲一個人去解決精神病患 讓他不能再殺人  這樣 總損失就會比較少 問題就是要犧牲誰了?10F 12/08 05:02
koexe: 個人還是站在體諒的立場 畢竟精神疾病不是病人想得到的 不過實際遇過還是覺得關起來是對雙方都好12F 12/08 05:03
w5553819: 把殺過人的病患跟人權團體挑一個放鐵籠生死鬥XD14F 12/08 05:04
GodVoice: 體諒歸體諒 問題是他們是會殺人的 而且不會被判刑的15F 12/08 05:04
koexe: 那是法律那邊的見解 這我還沒研究 不予置評16F 12/08 05:05
rockmanx52: 這個事件建議跟京阿尼那個事件放一起看 基本上京阿尼那個事只要法官都認定青葉犯案時確實精神病發他就得放出來17F 12/08 05:07
GodVoice: 話說回來 流浪狗竟然不能撲殺 還規定不處死 問題一堆
但是攻擊人的流浪狗就能給他安樂死了 結果 精神病患比流20F 12/08 05:08
alucard6310: 實務上,殺人+傷人不會判刑,但有人報案之後,會有救護車到你家會諮詢子女是否要把你家人強制送醫,我那時顧慮弟弟沒送,不知道送去會怎樣。22F 12/08 05:09
GodVoice: 浪狗 還麻煩25F 12/08 05:09
koexe: 就跟一群精神病關一起 七天後出來26F 12/08 05:10
c121125: 就關幾年或幾個月就放出來,出來更恨你吧27F 12/08 05:10
rockmanx52: 目前因為公約卡住的關係 強制送醫有時間上限 我剛查到臺灣規定是七天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變28F 12/08 05:10
Scinfaxi: 實際層面很難執行精神疾病者未犯罪就關起來, 沒人可以定30F 12/08 05:12
c121125: 我查到是5日,最多延長到60日31F 12/08 05:12
GodVoice: 我就納悶台灣遵守那些公約幹嘛 明明一堆會都沒加入32F 12/08 05:12
Scinfaxi: 義哪種精神疾病未來會犯罪...事實上連亞斯伯格症都歸納33F 12/08 05:13
GodVoice: 連紅十字會都沒加入 台灣的是賣假郵票的假貨34F 12/08 05:13
Scinfaxi: 在DSM數據中...35F 12/08 05:13
rockmanx52: 其實真的紅會現在跟臺灣假紅會也沒差多少了啦...
跟無國界醫師一樣一群舔狗36F 12/08 05:13
Scinfaxi: 唯一可能執行的 就是"強迫因精神病無罪"的需要關起來38F 12/08 05:14
rockmanx52: 公約14條B款再看一次39F 12/08 05:15
alucard6310: 以前是有精神病院關,自己家人在那邊待很久,後來放出來又發病,很頭痛...最後就是放棄孝道這條,逼吃藥+管控+罵&恐嚇不吃藥就送回療養院關,弟弟負責孝順這部分聊天+帶媽出去,一黑一白現在情況好很多,現在不確定還有沒有地方可以關,畢竟家人「相對」正常挺多年的。40F 12/08 05:15
rockmanx52: 就是不能因為精神疾病的緣故限制自由46F 12/08 05:15
koexe: 精神病院也是嫌惡設施 去過的專責幾乎都在田中不然就山腳
不去不知道 一去才知道台灣這麼多...47F 12/08 05:18
w5553819: 其實還沒犯罪不能關這點說得通.問題是犯罪了還縱放就...50F 12/08 05:34
SweetRice: 每個人都有人權 只有被害者沒有人權51F 12/08 05:43
c121125: 看情況吧,死人當然沒人權52F 12/08 05:45
kigipaul: 現在就感覺這樣,死人沒有人權53F 12/08 05:45
davidex: 為啥不能把反社會傾向的精神病患視為不能溝通野生動物啊54F 12/08 05:46
c121125: 現在大部分也都是注重在賠償在活的人身上也就是死者家屬55F 12/08 05:46
shirokase: 奴隸勞工們不給用歐美制度保護
殺人、詐騙犯罪者與精神病犯罪就套大量歐美國際公約保
真棒呢,要拍拍手鼓掌嗎?56F 12/08 05:49
kigipaul: 精神病患跟反社會不一定有關,他們連自己在做啥都不知道就像這個婦人,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燒車
野生動物都還有邏輯可言,精神病患前一秒正常後一秒燒車60F 12/08 05:49
anonaxa: 哪來的歐美國際公約會保護詐騙……真的要給你拍拍手www63F 12/08 06:47
lolicon: 自認倒楣 呵呵 哪天人權團體遇到精神病患攻擊 看它們怎麼做 還人權勒64F 12/08 06:49
Pep5iC05893: 不好意思精神病真的可以為所欲為.gif66F 12/08 06:54
psptccl: 確實  光台灣過往案例就太多了67F 12/08 06:58
lolicon: 我有自閉光譜(燦笑68F 12/08 06:59
hank81177: 精神病患為什麼不直接槍斃?要什麼人權啊,唉
難怪治安越來越差69F 12/08 06:59
winiS: 搞不懂這種無視鄰人人權的說法,他是人我不是? 至少讓我反擊吧71F 12/08 07:20
spfy: 第一線人員出事的時候你講法律沒用 我媽在思覺失調最嚴重的時期每天帶汽油騎綠牌機車出門快100KM"找異象" 還出過車禍我問過警局衛生所醫院113社工1995 全部跟我說實務上當事人沒真的造成影響公共安全的行為它們絕對不會碰人 就算造成了被帶進警局 如果沒有任何傷亡也幾乎不會有什麼後續(民事另外一部分) 而且台灣的強制就醫和強制治療構成要件非常困難然後就算真的治療了也都是時間到就回家了 不會有任何變化73F 12/08 07:37
kerkyky: 沒有剝奪 限制而已啊
精神衛生法不是規定強制住院60天嗎80F 12/08 07:40
xxxff0645: 中度以上應該要配戴手環之類的告知正常人82F 12/08 07:47
dm03: 真的建議把人權團體抓起來和精神病患關一起生活一個月83F 12/08 08:08
soysfox0421: 不強制住院乾脆直接關進監獄就好84F 12/08 08:15
spfy: 你要符合強制住院的條件很難
然後根據很多患者家屬的說法 那只是隔離60天 然後重複發生85F 12/08 08:21
frankexs: 精神病不能當作脫罪的理由不就完美解決問題87F 12/08 08:40
s0450336: 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家屬自認倒楣88F 12/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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