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標題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事件  犯人超扯發言!!!
時間 Sat Dec 23 18:01:53 2023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推 laugh8562: 之前攻防他律師不是主張說 都是京阿尼消防沒做好才會死  12/23 11:23
: → laugh8562: 這麼多人 他這句話合乎他律師的邏輯啊                  12/23 11:23
: → laugh8562: 他沒有亂講話啊 他這就是他律師的邏輯啊                12/23 11:24
: → laugh8562: 會死人沒錯 但是死這麼多人 是沒做好消防的京阿尼的問   12/23 11:24
: → laugh8562: 題                                                   12/23 11:24
: 律師論點很有問題
: 消防設備的功能與作用在於降低意外發生的危害
: 懂嗎?『意外』
: 所以消防設備的設計只會針對既有物件的燃燒當量以及火載量
: 不會考慮、也無法防止人為縱火的危害
: 不會考慮、也無法防止人為縱火的危害
: 不會考慮、也無法防止人為縱火的危害
: 很重要講三次
: 就像你開車上路會保車險、強制險,但是不會保被飛機撞到的險吧?
: 難道你要說開車被飛機撞到,是司機沒有注意天上有飛機掉下來嗎?

其實律師的主張是正確的

舉例來說,如果有人騎車沒戴安全帽,遭後車撞到,然後頭部著地死亡

在台灣的法律中,你騎車是要戴安全帽的

所以如果你戴安全帽可能就受傷但不會死亡。

在這次事件中,肇事者是過失傷人致死

回到原本神經病的詭辯策略

「我的當事人只是想嚇嚇他們,誰知道京阿尼消防措施太差。」

整件事情已經不可能無罪了

所以律師希望能夠把他被起訴的罪行降級

大概是這種邏輯

台灣的法律也很常有類似的見解

一開始就想殺光他們,然後殺光他們



一開始只想嚇嚇他們,也許死幾個人,沒想到他們都死光了

這兩種情況在判刑上差別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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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zlbf 2023-12-23 1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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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事件 犯人超扯發言!!!
12-23 18:01 azlbf
jalsonice: 這就看主審法官吃不吃這套1F 12/23 18:06
LLuthor: 安全帽的例子不好,不然就算有戴安全帽,也會被說你不是全罩加高規格安全帽,所以被撞的人也有錯。2F 12/23 18:06
DarkHolbach: 光嫌犯堵門就不可能用只是想嚇人這說詞了4F 12/23 18:07
GaoLinHua: 被告都覺得律師太扯了親自打臉5F 12/23 18:08
yuizero: 原本律師這麼主張被嫌犯一句話翻盤6F 12/23 18:08
DarkHolbach: 辯護律師好不容易想出來的辯詞,結果犯人自己推翻7F 12/23 18:09
Ceelo: 那安倍中槍 可以說他是沒穿防彈衣才死的嗎
所以山上應該減刑8F 12/23 18:09
cor1os: 這麼明顯的鬼扯還要看法官怎麼想的才可悲吧10F 12/23 18:09
DarkHolbach: 嫌犯:「老子就是想殺人,而且本來還想選車站」11F 12/23 18:10
cor1os: 只要執法者有自由心證的空間,全部都會變成屎12F 12/23 18:10
Tads: 那安倍被殺應該可以主張隨扈太弱了 我本來只是想嚇嚇他 誰知道他隨扈這麼廢13F 12/2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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