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b1916 (冷靜的魚)
標題 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
時間 Tue Feb  6 13:35:07 2024



從立法理由、目的、宗旨、保護法益
(隱私、性自主、
兒少身心健全發展、善良風俗)
(個人法益、社會法益、國家法益)

猥褻、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之定義、解釋為何、
是否合理正當妥適、
是否過於抽象不確定、
大法官相關之解釋理由書、
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
部分不同意見書之差異等

以及憲法保障
言論自由、著作自由、
出版自由、表現自由、創作自由之意旨
與其他基本權衝突、限制

等觀點、立場、角度出發

以下數種情況,
大家會怎麼評價?

1.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
14歲以上未滿16歲
實際年齡16歲以上之乙
為(合意)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


2.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6歲以上
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乙
為(合意)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

3.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
16歲以上18歲未滿
實際年齡18歲以上之乙
為有對價之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8歲以上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8歲以上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8歲以上

4.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乙
為有對價之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

5.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實際年齡未滿18歲之真實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6.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實際年齡18歲以上之真實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7.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角色設定未滿18歲之虛擬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8.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角色設定18歲以上之虛擬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7.224 (臺灣)
※ 作者: Lb1916 2024-02-06 13:35:07
※ 文章代碼(AID): #1bmSKDFi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197709.A.3EC.html
iuytjhgf: 不要浪費時間評價
TMD行為就違法了還管用什麼工具誘騙
誘騙兒少1F 02/06 13:36
windows0310: 不是說虛擬人物不是人嗎
你拿人的法律是幹三洨4F 02/06 13:38
iuytjhgf: 舉著保護兒少的大旗行使思想審查之實6F 02/06 13:38
chigi: 不是阿 有什麼東西定義了每個年齡的體態該有什麼樣子嗎?明確的定義出來,不是說著主觀認定 主觀認定就是沒定義阿7F 02/06 13:49
iuytjhgf: 你還給他機會定義喔? 直接砍掉惡法才是正途9F 02/06 13:52
lone714: 定義標準出來後是不是也會造成歧視?10F 02/06 13:55
jupto: 虛擬人物不是人 那你是想說初音只是軟體嗎?11F 02/06 14:12

--
作者 Lb191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