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0930307148 (hoho)標題 Re: [新聞] 「看盜版的不是敵人!」日本漫畫家大膽發言時間 Fri Jun 19 05:17:41 2026
他說的是事實阿
台灣在80.90年代是盜版王國
在國際上惡名昭彰
還上過美國特別301條款
台灣如果當年乖乖守法付歐美日本天價專利費
想要成為科技王國是不可能的
因為企業利潤和研發費都被專利費吃光了
台灣想起來就得先從偷別國技術開始
反正歐美日本歷史上崛起也都是從山寨偷竊別國技術起家的
台灣早年玩FC,SFC,PS,PS2
完全不碰盜版的那是家裡很有錢
一般的小朋友只有盜版才玩得起
一片盜版光碟50元,正版光碟要一千多元
你想買正版,小賣店店員還會勸你玩盜版比較好
當年沒有中文化,沒所謂售後服務,沒有台灣分公司,只有博優這家擺爛代理商
玩正版毫無保障
而當年玩盜版的小孩長大後就變成正版的主力消費市場
否則現在的小朋友很少玩主機了
誰還會對FF系列或戰神或洛克人之類的有感情
FF和戰神最紅的時候都還是盜版興盛的年代
玩PS5的爸爸們小時候都是玩盜版長大的
又比如說做巫師系列和賽博龐克2077的CDPR,前身就是波蘭盜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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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0930307148 2026-06-19 05: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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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看盜版的不是敵人!」日本漫畫家大膽發言
06-19 05:17 a0930307148
※ 編輯: a0930307148 (123.195.186.130 臺灣), 06/19/2026 05:36:42
→ attacksoil: 不是 他是說“看盜版”的不是敵人 這也能鬼轉成“盜版”沒問題 這實在...1F 06/19 05:48
貧窮國家或沒有正版代理的國家,你再怎麼抓盜版也沒用,正版銷量依然杯水車薪
你只是阻礙那些國家的消費者從小認識你的產品
長大後有消費力了反而對你沒感情也沒有消費習慣
微軟就覺得抓一般用戶和小盜版商沒什麼賺頭,反而會把這些人逼去替代作業系統
為了維持市占率,為了讓消費者從小就習慣使用他們家產品
微軟的作業系統都是可以在官網免費下載安裝的
沒付費頂多就是畫面角落會多個尚未啟用的提示
那微軟賺什麼?賺企業用戶,賺公家機關錢
那動漫賺什麼?其實很大程度也是靠那些彌補童年遺憾的有錢大人來支撐消費
否則日本自己年輕一代看電視動畫和漫畫和玩主機的人都變少了
先不提現在的台灣
很多窮國沒有盜版的話
我看當地的娛樂市場會更快被基本免費手遊網遊,抖音和條漫之類的給占領
單機遊戲和日本動漫在年輕一代的市占率還會更加萎縮
拿汽車業來作例子
日本現在為了對抗電動車,已經開始在某些國家免費開放燃油引擎專利和氫能專利了
因為沒有市占率的話,談什麼毛利率都沒有用
※ 編輯: a0930307148 (123.195.186.130 臺灣), 06/19/2026 06:07:07
推 meredith001: 那也是後面正版價格被打下來 各種串流雲端甚至免費看的
不然現在付費的還會被免費仔各種嘲笑3F 06/19 06:33
→ Tzarevitch: 所以說,你今天做了什麼成果被別人拿去獲利,你自己吃不到這個利潤很大氣,然後拿去GY別人不夠大氣唱高調嘛更直接說,這就大撒幣政策,要不要灑幣利害說不準,但你拿灑幣成功的大資本來靠杯小商家不懂得撒幣6F 06/19 06:37
小商家不夠大氣可以理解
但日本ACG產業很多都已經涉足國際了
今天中台韓消費者願意買正版,都是當年盜版建立起來的感情
而現在還有很多窮國,你要他們的市場不被抖音和中手遊搶走,你就得容許盜版
有些國家以後中產階級多了會補償報復性消費,就算不消費,也是免費的宣傳機器
你要知道
對跨國企業來說,與其賺窮人或只能跟父母伸手拿錢的小屁孩錢
你真正應該賺的是有錢有意願的大人的錢
大人有情懷,企業經常亂搞需要售後服務
就算對小朋友來說,如果一個班裡有一個很有錢
他炫耀自己家裡的主機,其他小朋友可以去他家裏蹭遊戲
他炫耀自己經常出國,久了其他小朋友就不理他了,他出國又不能帶其他小朋友一起去
我的意思是說
小朋友的世界同樣看性價比,如果正版很昂貴
那便宜的盜版或免費的手遊app就會迅速佔領全班
有錢小朋友正版在好玩,想跟其他同學聊天你也得玩免費的盜版的
※ 編輯: a0930307148 (123.195.186.130 臺灣), 06/19/2026 06:52:47
噓 aaronhkg: 所以那些因為你們沒買正版 撐不到現在的廠商呢
這種事還想要正當化 有夠可笑 這就是歐美中國最愛講的論調11F 06/19 07:00
日本動漫崛起最初肯定不是靠開發中國家那點雞肋的收入
而是日本和歐美的中產階級
※ 編輯: a0930307148 (123.195.186.130 臺灣), 06/19/2026 07:08:49
噓 Tzarevitch: 盜版建立起來的情感w情緒綁架就算了還陶醉其中
看玩盜版或許還受限於資原情有可原,但把這種無恥的事喪事喜辦來講,不過是把搶劫當美談侃侃而談而以
這是不是一種版權0元購的概念?
台灣ACG出版也確實是從盜版起家的,但在這麼多讀者願意支持正版良性回饋後,竟然還有人冒出來維護0元購呢15F 06/19 07:18
→ peterturtle: 這其實就是「乾淨但所有人都不幸」與「骯髒但所有人都比較幸福一點」中挑哪個的問題 XD
不過你前兩段邏輯對不上
像很多遊戲都禁止虛寶或帳號買賣,但其實也經常對這種違規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沒看到,因為廠商自己也得靠玩家違規行為維持人氣過活。21F 06/19 07:29
→ Tzarevitch: 消費由來源比教乾淨雞蛋蔬菜都有在推廣啦,但這種我很乾淨還是自己不乾淨都不容許被檢討,本質都很DIE
都不過是把自己侵害他人的權益加上道德標籤的無恥行為27F 06/19 07:36
現在台灣電玩市場還有很大的二手交易文化
電玩價格也跟不上通膨漲幅
但如果廠商想要禁止二手市場或者想調漲售價
台灣玩家還不是跟歐美日一樣罵
※ 編輯: a0930307148 (123.195.186.130 臺灣), 06/19/2026 07:42:26
推 Tzarevitch: 雖然不曉得為啥又扯上電玩,電玩我也不熟。但默許(可管制)跟正面讚揚盜版是兩回事
我也不是那麼高尚,但至少知道用盜版就該低調的道義30F 06/19 07:45
→ peterturtle: 討論是自由的,斷罪是法官的問題。順帶一提在侵犯著作權上同人本其實沒比盜版好多少 XD 從法律上來看理論上本子作者都該給原作與原出版商版權費的33F 06/19 07:46
→ Tzarevitch: 有不得以的現實因素只能訴諸盜版,這個過程我想很多台灣讀者也經歷過的,但這決不可以拿來美化盜版
同人有其它的文化因素先略過,但請不要把同人跟盜版相提並論,這其中有法律定義問題跟文化產業因素36F 06/19 07:47
→ peterturtle: 但真的嚴格照辦二創圈就徹底死了,原版的人氣也會死光光,所以現在頂多也口頭警告別出十八禁本子,所有人都知道怎麼回事、所有人都裝死,讀者也是天天高調地比較今年哪個角色是本子王40F 06/19 07:50
→ Tzarevitch: 雖然盜版常拿同人來護航,但請先釐清法律上的侵權面向44F 06/19 07:51
→ peterturtle: 雖然你說要略過吧,但在二十年前針對二創圈是否道德合法可是戰很兇喔?Copy Left 授權就是當年的產物45F 06/19 07:52
→ EXIONG: 盜版是需求問題 這種正盜問題永不停止 電玩沒有G胖一樣盜版橫行
道德是有錢人給窮人的枷鎖47F 06/19 07:56
→ Tzarevitch: 如果連同人跟一般盜版侵權的範圍指向在哪都沒法釐清,那基本先從智產權的本質了解再來談50F 06/19 07:56
→ peterturtle: 盜版也是,後來 GooglePlay、Steam、到現在漫畫網站官方免費試看等也是那十幾年乘著盜版猖獗作為解決盜版無可奈何的部分推出的解決方案,也成功讓很多人轉正或是有合法管道維持人氣。52F 06/19 07:57
→ Tzarevitch: 總之,盜版(重製)跟同人(改編)是不同侵權行為,要是懂得這一點,照理也不會拿同人來護航盜版,這是法律上很基本的權責釐清56F 06/19 07:59
→ peterturtle: 都一樣的,二創本身也是在侵犯對創造出的角色的收益權,通常還多加了名譽傷害 XD59F 06/19 08:03
→ Tzarevitch: 要花時間繼續討論同人跟重製的侵權問題也不是不行,但還是請清楚想要討論的法律定義是什麼而不是撒尿牛丸對二創嚴辦,記得以前星戰就做了啊,所以?就日本不玩美企那一套版權無限上綱,然後日本ACG現在被歐美讀者靠夭怎麼不被0元購?甚至不是被二創而是被重製欸?61F 06/19 08:03
→ peterturtle: 我覺得這是法律本質問題,不管理由是什麼,最後你總是會回歸到「侵犯權益者因此獲得的額外不當利益」與「造成受害者多少損失」上啊66F 06/19 08:08
→ Tzarevitch: 好啊,那就直接講民法,智產權是一種財產權所以侵犯他人的財產是什麼正當必需利益提出來嘛69F 06/19 08:10
→ peterturtle: 所以我前面才會有那段「骯髒的幸福」,一件事理論上是錯的、侵犯者也因此獲得了額外的不當利益、但理論上的受害者本身也因此大幅受益,所以這件事情該不該被放過?這也是為什麼前面那篇討論會把重心放在受害者是否真的有損失上。71F 06/19 08:11
→ Tzarevitch: 『我很窮所以我搶劫你但不是為了填飽肚皮』?76F 06/19 08:12
→ peterturtle: 現在討論者問的問題比較像是「小七的報廢品反正都要丟能不能讓員工帶回去當晚餐」 XD77F 06/19 08:15
→ Tzarevitch: 受害者是否損失,那要看受害方是否在不在意。
而就社會整體來說,這種單方面佔道德高地去侵害他人財產的行為,連流氓勒索時都會用好嗎是有多了不起?79F 06/19 08:15
→ peterturtle: 順帶一提大約十年前這件事情被禁止了
所以我前面說了你應該把討論與法庭分開82F 06/19 08:16
→ Tzarevitch: 蛤?你意思是作家沒賣到其它國家的作品當報廢品?85F 06/19 08:17
→ peterturtle: 本來就買不到或買不起的國家裡面就算盜版流竄作者也幾乎不會有預期損失不是嗎?
那邊的受眾對作者來說就像理論上有價值但賣不出錢的報廢品一樣86F 06/19 08:18
→ Tzarevitch: 討論跟現實(法律問題)分開,那不就代表這些討論都是妄想事務根本不該跟現實扯上關係?90F 06/19 08:19
→ peterturtle: 我是說法庭不是法律
法律是規矩、法庭是「落實規矩」的地方92F 06/19 08:20
→ Tzarevitch: 呃……如果你個人不覺得自己財產受到侵犯,但也不該拿自己的表準認定其他人受到侵犯無所謂……就只是看法條沒上法庭就選擇性不落實規矩嗎……如果您這樣主張……94F 06/19 08:22
推 boss0322: 所以 樓上的意思是說 我買不起麵包 所以我零元購的行為是正確的嗎 對商家來說這也不算預期損失對吧?97F 06/19 08:23
→ peterturtle: 你說的沒錯,不過前面出來講不用敵視盜版的就是理論上的受害群體漫畫家喔 XD
事實上那些假裝沒看到帳號買賣的廠商的確是就不上法庭就不落實規矩不是嗎?99F 06/19 08:24
→ Tzarevitch: 看環境我尊重,但那終究不是什麼值得當正義之事拿來宣揚甚至拿來譴責原作的正當行為103F 06/19 08:25
→ peterturtle: 不上法庭就不落實規矩就是所謂的灰色地帶。
boss,首先架上品與報廢品是兩回事,請知悉105F 06/19 08:26
→ Tzarevitch: 對啊灰色地帶給方便,結果變成零元購正當化都不灰色了107F 06/19 08:28
→ peterturtle: 這本來就不是什麼正義之事沒錯 XD
只是其實通常也不需要那麼嚴格,特別是當你不是直接受害者的時候108F 06/19 08:28
→ Tzarevitch: 既然沒合法上架管道那更沒報廢可言,要談的話請從法律層面來談而不是抽離現實的妄想事務111F 06/19 08:30
→ Tzarevitch: 喔?所以你不是台灣人是所謂的直接受害者?115F 06/1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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