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標題 Re: [問卦] 館長真愛B17告輸館長了?時間 Sat Mar 4 10:52: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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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敗訴負擔訴訟費用,館長請了兩個律師,我記得民事敗訴這樣是要負擔對方律師費的對吧?
我想這邊很多人並不是館粉,B17現在已經如他自稱的是「ptt知名人物」了,他當初靠公審別人出名,那麼成為名人後別人當然也可以「檢視」他,真的是...挖出來既精彩又難看,學歷越低的越喜歡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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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館長真愛B17告輸館長了?
03-04 10:52 overthrow911
推 qDaniel: 台灣不用付對方律師費1F 114.36.67.220 台灣 03/04 10:57
※ 編輯: overthrow911 (111.82.108.6 臺灣), 03/04/2023 10:58:45
→ saluy: 不用負擔律師費2F 203.204.244.221 台灣 03/04 10:59
推 x941u4vu86: 你最後一句是正確的,看看某肌肉網紅便知3F 111.83.95.203 台灣 03/04 11:09
→ bearKQG: 不用負擔律師費 只有法院費用而已 國昌老師那天跟丁特一起直播有提到5F 36.229.84.66 台灣 03/04 11:13
→ wanliers: 裁判費而已7F 223.136.204.39 台灣 03/04 11:14
推 binshin: 原PO講的是最高第三審~樓上講的是1、2審~兩者不衝突8F 111.82.114.176 台灣 03/0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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