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陳時中)
標題 Re: [新聞] 桃市府:境外性騷擾無權處罰 建議修法
時間 Fri Apr 14 22:38:55 2023




台灣的性騷擾防治法真的很神奇


之前朋友去南部玩

住那種青旅的八人混合房


回台北後過了一個多月 突然收到xx分局通知書

要他以證人身分去做筆錄


他只好又請假、買車票去南部做筆錄

警察就問說某年某月你有沒有去住xx青旅

又問說 凌晨幾點幾分有沒有聽到尖叫聲

我朋友就說沒有


做完筆錄後 警察就說是當晚有個 4x歲老女人 也住那間

然後自稱被性騷擾


但是依性騷擾防治法 不知道犯人是誰的時候

警察機關必須調查


所以警察就傳了所有當晚住那間房的人XDD

不管你住多遠  都要再去一趟

浪費特休 浪費車錢

如果你人在國外 可能可以請假

還有可能被家人誤會 因為家人收到你的傳票


當然這案子最後一定是查無犯人結案

但是也發現性騷擾防治法的可笑之處


一個老女人隨便講講 就可以把其他人都叫過來做筆錄 還不給車馬費

那女人也不用負什麼責任

有夠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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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1.137 (臺灣)
※ 作者: BlueBird5566 2023-04-14 22:38:55
※ 文章代碼(AID): #1aEMM1gL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1483137.A.A95.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桃市府:境外性騷擾無權處罰 建議修法
04-14 22:38 BlueBird5566
JamesForrest: 修什麼法都沒用啦,隨牠們解釋啊1F 111.240.10.205 台灣 04/14 22:40
caity: 這樣也行?
要是她做夢大家陪她筆錄?至少有點證據吧2F 42.75.214.57 台灣 04/14 22:41

對 這就是性騷擾防治法的可笑之處

還有限3個月內要調查完喔!


前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應即將該案件移送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
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調查,並予錄案列管;加害人不明或不知有無所屬機關、部隊、學校
、機構或僱用人時,應移請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調查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於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七日內開始調查,並應於
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事人。

brella 
brella: 我比較好奇,證人屢傳不到,就這個CASE4F 118.171.138.114 台灣 04/14 22:43
brella: 是否有罰則?依據為何?

經合法通知卻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還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shirokase: 不是,傳喚你能要求改成你附近地點啊6F 42.73.49.137 台灣 04/14 22:45

現在地檢署好像不能用居住地當理由移轉管轄權了

而且是證人 不是被告  更不能以原就被吧

應該啦 我也不是很懂~

SRadiant: 好吧,那不用查好了7F 114.34.103.217 台灣 04/14 22:49

可以查啊 不過也不用那麼無敵條款

為了一個不知道是訟棍還思覺失調的人 影響一堆人的日常生活

不過這id也不知道何謂討論吧 只會在那鬧 可憐
※ 編輯: BlueBird5566 (114.136.131.137 臺灣), 04/14/2023 22:52:51
brella 
brella: 我是好奇依據為何,難道是準用刑事訴訟法8F 118.171.138.114 台灣 04/14 22:53
brella: ?Y
BlueBird5566: 我也不知道 我不懂法律 哈哈10F 114.136.131.137 台灣 04/14 22:55
joseph0318: 警察調查階段 通知證人到場製作筆錄不去不會有事 也不會被報請拘提
https://i.imgur.com/hGt8eER.jpg11F 111.240.223.180 台灣 04/14 22:58
[圖]
BlueBird5566: 怎麼每個網站寫的都不一樣......14F 114.136.131.137 台灣 04/14 23:04
joseph0318: 你自己看刑訴196-1條第2項就知道了15F 111.240.223.180 台灣 04/14 23:08
roy11111: 這是性騷擾行政申訴,不適用刑事訴訟法,不到不會拘提,檢察官不會處理這種
這種案件調查性騷擾成立後是移送地方政府開罰16F 101.10.93.100 台灣 04/14 23:11
BlueBird5566: 唉 一般人都不懂法律 傳票上還寫著不到可拘提 而且大部份的人都覺得不要得罪警察 所以大多都會乖乖去
學到了 但希望沒機會用到XDD20F 114.136.131.137 台灣 04/14 23:14
joseph0318: 性騷擾可以為行政申訴也可以刑事訴訟吧 只是不知道這案到底是走哪個24F 111.240.223.180 台灣 04/14 23:17
sdamel: 性犯罪的問題點就是報案人總是拍拍屁股走人,連聯絡方式都不用留
留的是警察跟嫌疑人在那邊擦屁股,如果嫌疑人證明清白了變成報案人才是犯罪者,好啦 人跑了,有些比較惡質的警察這單不拿下誓不罷休,就是要給你冠罪名,加上這種案子檢查機關有權行簡易判決,要搞到法官那真的很大費周章26F 42.74.228.208 台灣 04/14 23:21
roy11111: 抱歉,看到原po直接貼條文就回答,確實有分申訴跟告訴,不過警察通知也無法報請拘提
(證人的部分)34F 101.10.93.100 台灣 04/1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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