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EA (人間不信)
標題 [新聞] 臨停沒在60公分內老公下車被撞死 德國妻違停逆轉判無罪
時間 Sat Oct 14 20:30:00 2023


自由時報
2023/10/14 20:0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臨停沒在60公分內老公下車被撞死 德國妻違停逆轉判無罪

  汪姓丈夫搭安姓德國籍妻子的車,但安婦在路上違停、未緊靠路邊60公分內,請
汪男下車察看後車廂關好沒,遭林姓婦人開車撞死,一審時嘉義地院認安婦未選擇安
全的停車位置,認她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緩刑2年。二審時台南高分院認為,
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才會撞死汪男,認安婦沒責任改判無罪。


  這件車禍發生在去年3月的晚上10點多,安婦聽到後車廂傳來異音,她覺得可能
是後車廂沒有關緊,由於這個路段在右側有水溝,為了讓汪男能從右側下車,她不敢
把車子緊停在水溝邊,所以在道路上違停,閃了警示燈,由汪男下車查看,卻遭林婦
開車撞上,最後搶救無效死亡。


  在當保母的林婦供稱,當時車上載著姪女,她因分心與乘客講話,沒有注意到前
方安婦的車,加上時間太晚了,一整天工作下來,又要擔心家裡的事情,精神上不太
集中。一審時,林婦與安婦的和解因金額上沒共識破局,林婦依過失致死判8個月徒
刑。


  一審時法官認為,安婦違停也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但考量她是外國人跟丈
夫沒有孩子,失去唯一的親人,諭知緩刑2年。

  最後林婦與家屬以400萬達成和解後,獲得家屬原諒,上訴後法院判處緩刑5年;
安婦則辯稱,她有開警示燈光、停車位置在彎道中是最寬敞且不會遮擋視線的地方。

  但是,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2項規定,汽車臨停的時候,需要緊靠路邊
,不可超過60公分,因此二審辯論的核心就在安婦臨停時是否有在60公分內,不過二
審認為,即使是違停,事故的主因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且交通部的鑑定意見不應
是判斷的唯一依據,綜合所有證據,法院認為被告安婦沒有違法,改判無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8620
臨停沒在60公分內老公下車被撞死 德國妻違停逆轉判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汪姓丈夫搭安姓德國籍妻子的車,但安婦在路上違停、未緊靠路邊60公分內,請汪男下車察看後車廂關好沒,遭林姓婦人開車撞死,一審時嘉義地院認安婦未選擇安全的停車位置,認她有過失責任,判4個月徒刑、緩刑2年。二審時台南高分院認為,是林婦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才會撞死汪男,認安婦沒責任改判無罪。這件車禍發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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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12 年度交上訴字第 425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Oj57Ry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1 年度交訴字第 88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edGv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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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REA 2023-10-14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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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oz: 那是機車格嗎==1F 114.137.97.200 台灣 10/14 20:30
hbk20491: 亂停在馬上 現在是天理嗎
騎車最痛恨的就是這種 害死自己老公2F 59.127.202.171 台灣 10/14 20:31
roywow: 歪國人放的屁都香的 違停直接沒事真爽4F 111.248.244.57 台灣 10/14 20:32
hbk20491: 她不敢把車子緊停在水溝邊,所以在道路5F 59.127.202.171 台灣 10/14 20:32
kaodio: 60公分內(X) 400萬(0)6F 114.44.7.118 台灣 10/14 20:32
hbk20491: 所以在道路上違停7F 59.127.202.171 台灣 10/14 20:32
kaito1209: 台女殺人判八個月8F 101.9.37.179 台灣 10/14 20:33
huiyin220923: 本來就是呀 違停不代表你可以撞上去9F 1.200.185.182 台灣 10/14 20:33
Gandalf: 下次不要違停10F 78.147.68.161 英國 10/14 20:33
huiyin220923: 今天如果是拋錨你也要撞上去嗎?11F 1.200.185.182 台灣 10/14 20:34
roywow: 真爽喔 違停直接無責任無罪 笑死
你違停讓別人風險提高12F 111.248.244.57 台灣 10/14 20:35
luciffar: 法院認為被告安婦沒有違法
那你那條60CM不就定假的 笑死人14F 114.41.73.229 台灣 10/14 20:37
johnhmj: 可是 受撞方有開警示燈 算臨停吧?16F 49.216.177.154 台灣 10/14 20:38
luciffar: 至少盼個有違法 負擔比例低一點吧17F 114.41.73.229 台灣 10/14 20:39
alittleghost: 法官考量肇事者是外國人18F 42.79.184.114 台灣 10/14 20:39
luciffar: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上法院絕對要說
我很專心開車 不要講一堆543的19F 114.41.73.229 台灣 10/14 20:39
asgardgogo: 德國三寶 臘腸嗎21F 114.44.7.31 台灣 10/14 20:40
luciffar: 疲勞駕駛啦 聊天啦
判決都不看法條 只看心證的啊22F 114.41.73.229 台灣 10/14 20:40
Mian1997: 財產到手+400萬24F 61.62.190.221 台灣 10/14 20:41
kinghtt: 交通部鑑定不是判斷唯一依據<這是供三小法官自由心證到可以無視交通部鑑定的意25F 1.161.21.32 台灣 10/14 20:45
syldsk: 啊後車就願意賠了,再多拖一個下水幹嘛28F 114.36.118.199 台灣 10/14 20:50
alittleghost: 即使有科學證據,法官也有權不採信29F 42.79.184.114 台灣 10/14 21:00
ludoren: https://i.imgur.com/HzAQlYz.jpg
看判決書事發地點應該是在中埔台3線山區,然後開車的行車記錄器錄到對方閃光燈8秒還是撞上去30F 136.23.34.73 台灣 10/14 21:00
[圖]
jim543000: 繼續打 不可能無罪啦34F 220.141.213.166 台灣 10/14 21:18
lazioliz: 入鄉隨俗35F 1.200.154.103 台灣 10/14 21:20
jim543000: 除非有不可抗力停下來36F 220.141.213.166 台灣 10/1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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