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lkwind (hi~)
標題 Re: [新聞] 新北包租婆欠稅7百萬遭管收!拒繳關1天
時間 Sat Oct 21 08:18:01 2023


※ 引述《jganet ()》之銘言:
: 新北包租婆欠稅7百萬遭管收!拒繳關1天=日領3.9萬
: TVBS
: 編輯 蕭達多 報導
: https://i.imgur.com/hz9Z5GX.jpg
: 新北一名69歲林姓婦女,自2007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親友充當人頭掩飾房屋出租收入

: 稅與罰鍰共計新台幣714萬餘元拖欠不繳。昨(19)日執行署人員拘提林婦到案,林婦
辯?
: 沒錢,拒絕提出清償方案,檢方聲請管收獲准。但要是林婦持續拒絕清償,管收半年並

: 4餘萬攤下來算,等同於關1天賺近3.9萬,可謂是真正意義上的「爽監」。
: 據悉,這名新北林婦目前名下沒有任何存款及不動產,但國稅局查出,林婦利用子女、

: 之名義購屋出租,來掩飾個人收入,自2007至2018年間,所欠之綜合所得稅、奢侈稅,

: 上罰款共計7百多萬,國稅局已在2014年時將林婦相關欠稅案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
: 新北分署發現,林婦名下有間尚未過戶房產,拍賣後扣除高額抵押權、實收14萬餘元,

: 714萬餘元等候追討。2019年時,林婦曾到分署協商稱,當時每月收租逾100萬元,但房

: 裝潢等費用等支出,沒有餘錢償還。後調閱相關判決又查出,林婦在2014年中旬利用人

: 屋,曾有237萬餘元匯入她帳戶,但很快被提領;新北分署通知到案,林婦卻屢傳不到

: 新北分署昨天持拘票將林婦拘提到案,林婦辯稱自己只是代管、打掃房屋,並指房子和

: 她無關,拒絕提出清償方案;檢方聲請管收,法院也認定有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

: 准。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279738
: 備註:
: 完美示範台灣人奸巧= =
: 「爽」

等等收100萬/月,一年1200萬
如果以新北市投報3%來看,她
的標的總值達4億欸,那不就有30-45間
舊大樓出租,位置還在新北市XD

如果你月收5萬,扣除生活費月存2萬
那要存多久才有4eXD....

台灣房蟲真的太強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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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86.207 (臺灣)
※ 作者: milkwind 2023-10-21 08:18:01
※ 文章代碼(AID): #1bCnYx64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7847483.A.184.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新北包租婆欠稅7百萬遭管收!拒繳關1天
10-21 08:18 milkwind
※ 編輯: milkwind (101.9.186.207 臺灣), 10/21/2023 08:18:38
saihao: 唉,可憐打工仔一直被房蟲吸血1F 101.10.63.195 台灣 10/21 08:21
JamesForrest: 應該要坐牢坐到繳完才能出來2F 111.240.44.56 台灣 10/21 08:21
marktak: y爺表示不服3F 101.138.14.212 台灣 10/21 08:22
mono1023: 阿姨在哪我不想努力4F 180.217.45.222 台灣 10/21 08:25
windy204: 坐牢應該要以每個月最低薪資來算 7百多萬就讓她關到折抵完的那天5F 42.72.253.206 台灣 10/21 08:26
wen12305: 知道資本主義的真諦了吼,還不趕快去賺7F 36.230.124.3 台灣 10/21 08:28
airken99: 它還差一點,懂的都出國爽住,給人代管9F 180.217.137.172 台灣 10/21 08:29
kcclasaki: 可悲記者 被管收後還是要繳錢10F 180.217.79.240 台灣 10/21 08:30
yoshilin: 那就關到死就好11F 101.136.122.100 台灣 10/21 08:31
mantislin: 管收上限半年,需修法取消半年規定!12F 223.140.232.185 台灣 10/21 08:38
lpbrother: 怎不要查扣他的人頭比較快?13F 180.176.65.253 台灣 10/21 08:38
SRadiant: 自己窮就在那仇富(笑)
房東出租也被你說成房蟲14F 42.79.158.111 台灣 10/21 08:41
sergt: 應該是已經將名下不動產已經最高限額抵押,執行後亦無實質收益,且移轉隱匿來源與收益,拼超過五年徵收期與強制執行再五年的方式逃稅,且當事人80餘歲是否能在活10年來考量的。
稅捐之徵收,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他子女倒是不管老媽的身體,會不會像黃任中一樣,只想逃稅…16F 1.164.241.81 台灣 10/21 08:47
alucarrd: 我最近從親戚那聽到一個案例,他的人頭戶突然過世,人頭戶的小孩不認帳,一千多萬不還直接繼承,他就直接一千多萬飛走了,所以還是有風險的29F 42.76.46.39 台灣 10/2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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