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tw01 (此C.T.非彼C.T.)
標題 Re: [新聞] 馬、朱、侯、柯遭告發搓湯圓 涉違《選罷
時間 Tue Nov 21 13:56:59 2023


誰可以告訴我,如果各黨間協調推派誰出去都不行,

那之前民進黨也和時力、基進協調過,

在一些選區立委、議員禮讓推派一些候選人(例如3Q就是這樣)

避免分票,這是不是也違反選罷法搓湯圓?

藍白都沒合成功了,綠色的搓完湯圓還成功選上了,真的沒問題?


※ 引述《chubby31190 (優文專家)》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記者 李昱菫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馬、朱、侯、柯遭告發搓湯圓 涉違《選罷法》將列被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藍白合協商尚未落幕,日前「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前總統馬英九、國

: 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涉嫌違反《總統副

: 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搓圓仔湯」條款。台北地檢署指出,目前已按規定受理,最快本

: 將完成分案,馬、朱、侯、柯等4人將被列為他字案被告。
: 「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日前指出,侯友宜與柯文哲原本信誓旦旦參選到底,怎知在馬英

: ,朱立倫居中協調,「並以各部會做為期約標的,明顯的搓圓仔湯,違反《選罷法》罪證

: 確」,而他們為導正台灣的選舉風氣,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呼籲地檢盡速偵辦,以儆

: 尤。
: 以往在選舉時候,某些候選人會以「搓圓仔湯」手段,勸退對手降低自己的競爭壓力,甚

: 形成同額競選,保證己方必然當選。而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對於候選人

: 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

: 活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而要求期約
: 或收
: 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明確規範候選人不

: 有有「搓圓仔湯」。
: 對於「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告發馬、朱、侯、柯等4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 法》
: ,北檢指出,目前已經有收到案件,不過還未進行分案,最快本周、最慢下周會完成分案

: 而馬、朱、侯、柯將被列為他字案被告。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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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 今年也太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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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tw01 2023-11-21 13: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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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馬、朱、侯、柯遭告發搓湯圓 涉違《選罷法》將列被告
11-21 13:56 ctw01
TISH12311: 綠能1F 114.137.61.11 台灣 11/21 13:57
dritcritx: 你有證據有提供期約利益的話你也去告啊2F 220.137.150.123 台灣 11/21 13:58
jstar100 
jstar100: 你不能3F 114.34.181.11 台灣 11/21 13:59
nobeldd: 人家掉的是立委 這邊掉的是總統4F 223.137.204.189 台灣 11/21 13:59
UNG1: 我喜歡看的大戲上場了,lie不一定穏贏5F 1.200.248.253 台灣 11/21 13:59
geesegeese: 主要是登記前與登記後的差別
這種告發不會成立的6F 1.200.157.157 台灣 11/21 14:00
cdmlin: 難舉證期約交付利益8F 1.34.229.213 台灣 11/21 14:00
geesegeese: 柯侯登記後一個退選才算是戳圓子湯9F 1.200.157.157 台灣 11/21 14:01
annahuangtw: 他們沒有白紙黑字,沒有簽名 XD10F 101.9.32.72 台灣 11/21 14:01
julian42: 看有沒有討論要閣員的分配啊11F 101.10.109.226 台灣 11/21 14:04
hosen: 不正利益
你幫我助選,我選上提名你當部長,這不是12F 114.137.4.89 台灣 11/21 14:04
annahuangtw: 科科在新聞面對面說的話,會不會很14F 101.9.32.72 台灣 11/21 14:05
hosen: 不正利益15F 114.137.4.89 台灣 11/21 14:05
annahuangtw: 危險啊16F 101.9.32.72 台灣 11/21 14:05
aakkssqq: 那民進黨也不用選了阿~沒搓嗎?17F 61.216.162.228 台灣 11/21 14:10
eawu7777: 侯柯都有候選人資格 會不會今年只有一組候選人18F 59.120.3.38 台灣 11/21 14:11
alice1967: 綠能20F 42.77.71.162 台灣 11/21 14:13
mdererer: 這一看就知道是作秀的成分居多吧 根本告不成21F 180.217.140.54 台灣 11/21 14:17
GUMIGUMI: 登記之後才有啦23F 101.12.100.254 台灣 11/21 14:19
deolinwind: 比照違建辦理,綠能你不能24F 223.141.210.181 台灣 11/21 14:30
suyusian: 你有證據證明他們之間有交付或期約利益就檢舉啊,侯友宜之前就被告過,後來不起訴就是因為沒辦法證明有期約交付500萬25F 220.137.146.93 台灣 11/21 14:44
mightymouse: 這個條款基本上是定爽的,成罪條件超難28F 42.72.96.27 台灣 11/21 14:48
Shingen: 綠共的司法真不好說,賴贏了連檢察官都會幫忙做律師。懇求馬再選一次,綠勝後四位反賊大禍臨頭
馬侯、侯馬都可以,拿下政權,恢復司法獨立,馬的超高級記錄是任命綠色賴浩敏當司法院長,馬完全就是一位尊重法治的高級總統
馬當選,不會惡整綠共;綠當選,侯朱馬柯就要面對柯運毒沒有犯意的威力了
21, 23, 28樓,真的太樂觀,成不成罪總統一通電話,我國要引入discovery陪審制啦,事實交給人民決定!30F 220.136.26.54 台灣 11/2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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