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rma (資深象迷)標題 Re: [新聞] 北市警局長親上火線!稱黃國昌涉非法集會時間 Sun Aug 31 21:34:05 2025
一, 如果你用 "嘟嘟好" 那段時間, 就剛好一群人在那 ,類似信義區紅綠燈口
中午放飯, 一堆人, 但你不能說那些人在集會遊行
有機會躲過集會遊行法第二條
二, 而國昌這個 "走讀"
等於是承認這是一個活動, 很難躲集會遊行法第二條的定義喔
因為那個定義非常的廣泛,
幾乎躲不掉
然後有酸民說, 路跑也要申請逆?
確實是要申請喔, 警察會封路, 維持秩序
結論: 為什麼民訴大師要承認那個是"走讀"?
而不是主張, 就嘟嘟好一群人在那裏等紅燈阿, 哪是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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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rma 2025-08-31 21: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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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市警局長親上火線!稱黃國昌涉非法集會
08-31 21:34 hrma
→ yumika: 台灣人沒有集會遊行的自由 可憐哪1F 101.10.158.30 台灣 08/31 21:35
噓 YGH: 勇於閹割自己的權利,當走狗這麼用心啊~2F 42.79.62.187 台灣 08/31 21:37
噓 BlueBird5566: 走人行道又不用申請路權
按照你的邏輯,導遊帶團路過的,都要申請路權,都違反集會遊行3F 223.136.104.11 台灣 08/31 21:38
噓 vow70: 原來一般人民不能走在非禁制區的人行道上啊6F 23.108.96.79 新加坡 08/31 21:40
噓 memories66: 為什麼要宣讀走讀 為什麼不能走人行道7F 111.243.91.187 台灣 08/31 21:42
噓 kuosha: 走人行道是基本人權9F 1.34.195.33 台灣 08/31 21:54
推 toddchen: 這樣導遊帶團是不是也要抓起來?10F 1.169.218.97 台灣 08/31 22:06
→ holien: 先辦太陽花吧!當年黃國昌也有參與,一起辦
以前民進黨人,只要被老K法辦選舉就是加分11F 180.177.205.10 台灣 08/3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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