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keyNew (老驢)標題 Re: [問卦]檢察官為何不能認為 陳情案轉為研議是圖利時間 Tue Sep 2 16:08:59 2025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檢察官是法律專業 是相關大學科系中最懂法的人
: 即然是最懂法的人 那檢察官為何不能認為 陳情案轉為研議就是圖利?
: 你們其它老百姓有比檢察官懂法嗎?
: 人家律師都沒說話了 你們在喊燒什麼?
我還是很有疑問啊,有沒有法律專家能回答我一個問題?
我們先假設陳情轉研議真的有機會被判違法好了,
但圖利的構成要件,其中有一點叫做明知違法,
彭在訊問時,一直否認圖利,也就是說他不覺得陳情轉研議是違法的。
而彭在檢察官說:「陳情轉研議就是圖利」後才認罪,
這樣的邏輯可以推導出,彭以及許許多多公務員有一個錯誤認知 — 陳情可以轉研議,
直到檢察官告訴他這是違法的,他才以為這是違法的,所以認罪。
我記得前陣子好像有個案件,是說法條理解錯誤所以無罪不是嗎?
照這個邏輯來看,彭也應該是無罪的啊,因為他主觀認為陳情是可以轉研議的,
那彭認圖利罪不就變成一個很矛盾的狀況嗎?
因為筆錄反而證明彭事後才知道陳情不能轉研議,既然如此不就不符合構成要件了嗎?
有沒有法律專家能告訴我,如果主觀認為這件事不違法,
還能構成圖利罪中,明知違法的構成要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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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onkeyNew 2025-09-02 16: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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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WSUP: 這個案子你還在討論法律喔1F 42.74.44.132 台灣 09/02 16:10
推 cheninher: 不用跟綠法官呼籲檢察官說邏輯2F 42.77.82.83 台灣 09/02 16:10
→ AAAntou: 搶走票就是罪==3F 49.216.129.175 台灣 09/02 16:10
→ tm731531: 跟去年的高院說4F 203.121.248.44 台灣 09/02 16:11
→ zmcef: 你講這都沒用,現在又不是依法辦案5F 1.164.237.76 台灣 09/02 16:11
→ huangmingwei: 這是政治迫害案 誰跟你講法律 是法綠。6F 111.82.241.204 台灣 09/02 16:11
→ www8787: 綠共司法想要你無罪就不能有罪 想你有罪就不會無罪 懂?8F 1.160.129.55 台灣 09/02 16:11
推 Leoooooooooo: 這案子沒人在討論法律好嗎?看看廖震YT就知道10F 59.125.7.232 台灣 09/02 16:12
→ huangmingwei: 將來執政換人 柯案就是案例 贏者說了算。12F 111.82.241.204 台灣 09/02 16:12
推 xhung: 陳情不能轉研議 ???14F 49.216.22.78 台灣 09/02 16:13
推 BarryDale: 一切依党的解釋為主,不要問這裡的人15F 42.71.252.160 台灣 09/02 16:15
推 mrcat: 舉證責任上,檢察官必須要證明「明知」或至少是「不可能不知道」16F 49.214.3.46 台灣 09/02 16:16
推 jvc50: 貪污也要對價關係,教刑法老師也是這樣教,圖利也要明知違法18F 27.53.233.96 台灣 09/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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