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標題 [問卦] 殺人犯不判死,可以留活當奴隸嗎?
時間 Sun Oct  5 08:56:33 2025


即便要判死,也得等待司法的冗長程序
期間動輒好幾年,只能被關著
監獄包吃包住、供學習、試著教化
這些只是消耗資源而已吧!

現在社會缺工嚴重
醫護、餐飲服務業、公車司機、營建業…
前3者不適合受刑人幹
建築工人應該可以吧!
或是一些危害健康、沒人要幹的工作

逃逸外勞這麼多、後續又有引進印度外勞議題
不如把受刑人派出來、戴著手銬腳鐐做工
不支薪、當奴隸

甚至輪三班,錯開受刑人上班時間
輪流回監獄睡,解決監獄不足的問題
若擺爛不幹,
就請獄友抓去關流動廁所再灌漿,直接送上路
是否比關監獄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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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9.142 (臺灣)
※ 作者: TsBC 2025-10-05 08:56:33
※ 文章代碼(AID): #1euS93c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9625795.A.9B6.html
q347: 請他們開國中校車1F 211.78.38.134 台灣 10/05 08:57
a27588679: 犯人在監獄裡不是也要工作嗎?2F 180.177.33.135 台灣 10/05 08:58
sammy98: 其實可以 你看英國 犯人就是去墾荒3F 42.75.44.254 台灣 10/05 08:59
poqwiuer: 人權團體不這麼認為喔4F 61.230.23.180 台灣 10/05 09:00
holsety: 不行,殺人犯有人權的5F 111.255.195.94 台灣 10/05 09:03
Sanish: 你這樣是圖利民間企業吧?而且誰要監督?公務員?公司派人?6F 39.15.24.56 台灣 10/05 09:03
stolencake: 可以去廢死聯盟當志工8F 180.50.183.100 日本 10/05 09:04
每個人都應該有人權
但永遠是好人在犧牲人權…
就連非法器官都是好人的被拔
死刑犯為何不能捐器官?
※ 編輯: TsBC (111.71.9.142 臺灣), 10/05/2025 09:11:46
hoho5410: 不是喔,不是這樣喔9F 39.15.73.209 台灣 10/05 09:14
a171783: 板主可以帶回家養10F 101.12.147.74 台灣 10/05 09:14
sergt: 為什麼『人權團體』只跟『壞人』有同理心?有沒有想過受害者呢?11F 118.168.103.252 台灣 10/0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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