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ld2012 (噹噹噹噹噹)標題 Re: [新聞] 快訊/議會質詢騷擾證人!應曉薇17:00時間 Thu Oct 16 14:53:33 2025
我真的覺得 北犬 這樣子不行
你的意思是說 議員沒有言論免責權嗎?
依據
中央民意代表: 《憲法》第73條明文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
不負責任」。
地方民意代表: 《地方制度法》第50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對於有關會議事項所為的言
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但若行為顯然違法,則不在免責範圍內。
言論免責權是
民意代表在問政時,對在議會內所做的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刑事或民事責
任的權利,目的是為了保障其能不受外力干涉,順利行使職權,
監督政府。
司法比憲法、比法律還大,厲害了
在議會上說的話 都是有言論免責的
你現在是法院要收回議員說話的權利嗎???
司法直接干預立法(民代)叫你閉嘴,這樣對嗎???
會抓議員的國家 都是獨裁國家...
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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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29.50 (臺灣)
※ 作者: wild2012 2025-10-16 14: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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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ld2012 (61.231.129.50 臺灣), 10/16/2025 14:55:03
推 verycold: 他說議員= =1F 223.143.227.12 台灣 10/16 14:54
推 peterwu4: 明顯違法… 塔綠班喜歡闊張解釋3F 61.222.220.37 台灣 10/16 14:57
推 magamanzero: 問題這是法官判的 www4F 60.248.126.193 台灣 10/16 14:59
都是北犬
推 peterwu4: 有沒有發現,立委和議員的保障是完全不5F 61.222.220.37 台灣 10/16 15:00
推 koj: 今天把她關起來是要幫哪一邊助選?6F 136.226.241.34 台灣 10/16 15:00
藍白就是貪汙犯 還威脅人 超壞
→ peterwu4: 同等級的~ 立委沒有任何但書,所以才會7F 61.222.220.37 台灣 10/16 15:00
→ marktak: 司法就是 國民黨殺人放火 是合法的8F 106.64.126.112 台灣 10/16 15:00
→ peterwu4: 講高虹安那個案子加班費司法不該介入…9F 61.222.220.37 台灣 10/16 15:01
推 magamanzero: 所以e員不能兇 立委可以兇這樣10F 60.248.126.193 台灣 10/16 15:01
注意看法條 議員是"行為"明顯違法,並不包刮言論
※ 編輯: wild2012 (61.231.129.50 臺灣), 10/16/2025 15:03:14
→ magamanzero: e員兇會變成恐嚇 w11F 60.248.126.193 台灣 10/16 15:02
→ peterwu4: 如果是明顯貪污人頭自然另一個回事,人家有加班,加班費要怎麼用,干你P4…12F 61.222.220.37 台灣 10/16 15:02
推 hamasakiayu: 好像滿有道理的耶,言論免責權
還要負責也太奇怪了14F 114.24.99.106 台灣 10/16 15:17
推 tbere2002: 不重要啦 反正我們綠色就是要弄臭柯16F 101.10.156.126 台灣 10/1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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