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shiao (微笑)標題 [新聞] 立法院法制局:旁系血親禁婚 建議改4親時間 Mon Nov 24 09:51:51 2025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立法院法制局:旁系血親禁婚 建議改4親等內
4.完整新聞內文:
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議題成為國安危機,
近期發生表兄妹遭判婚姻無效的訴訟,引發子女可能淪為「非婚生子女」等討論。
立法院法制局提出研析報告,建議檢討現行旁系血親禁婚範圍,
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
我國現行民法第九八三條規定,不得結婚的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
去年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提議將民法旁系血親不得結婚的規定由「六親等以內」改為「四親等以內」,
該提案最後自行撤案。立院法制局則研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適度限縮至四親等以內。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近日判決一起婚姻無效訴訟,
當事人夫妻在二○一八年十月卅一日結婚,兩人在七年後調閱戶籍資料發現,
一方外祖母與一方祖母為親姊妹,違反民法近親不得結婚規定,法院因此判決婚姻無效。
立院法制局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
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
該報告指出,我國一九九八年修正民法,
基於優生學的考慮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然而近年基於婚姻自由等理由,
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
此外,針對違反近親禁婚規定的法律效果,相較德國與日本等國皆採取「得撤銷」,
我國「結婚無效」的規定也有值得檢討之處。
立院法制局表示,過去認為婚姻目的在於傳宗接代,然而在個人與社會自覺的年代,
這種狹獈的觀念早已遭到揚棄,況且隨著醫療科技進步,
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
報告中建議,主管機關參酌德國、日本及我國同性婚姻等立法先例,
研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適度限縮至四親等以內,以利符合社會現況,
同時建議主管機關,參酌他國立法例,
將現行違反近親禁婚「婚姻無效」,研議修正為「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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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認為婚姻目的在於傳宗接代,然而在個人與社會自覺的年代,這種狹獈的觀念早已遭
到揚棄,況且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
率。"
這樣講應該所有近親婚都可以開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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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eshiao 2025-11-24 09: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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