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shiao (微笑)
標題 [新聞] 立法院法制局:旁系血親禁婚 建議改4親
時間 Mon Nov 24 09:51:51 2025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立法院法制局:旁系血親禁婚 建議改4親等內

4.完整新聞內文:

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議題成為國安危機,

近期發生表兄妹遭判婚姻無效的訴訟,引發子女可能淪為「非婚生子女」等討論。

立法院法制局提出研析報告,建議檢討現行旁系血親禁婚範圍,

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


我國現行民法第九八三條規定,不得結婚的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

去年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提議將民法旁系血親不得結婚的規定由「六親等以內」改為「四親等以內」,

該提案最後自行撤案。立院法制局則研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適度限縮至四親等以內。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近日判決一起婚姻無效訴訟,

當事人夫妻在二○一八年十月卅一日結婚,兩人在七年後調閱戶籍資料發現,

一方外祖母與一方祖母為親姊妹,違反民法近親不得結婚規定,法院因此判決婚姻無效。


立院法制局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

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


該報告指出,我國一九九八年修正民法,

基於優生學的考慮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然而近年基於婚姻自由等理由,

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


此外,針對違反近親禁婚規定的法律效果,相較德國與日本等國皆採取「得撤銷」,

我國「結婚無效」的規定也有值得檢討之處。


立院法制局表示,過去認為婚姻目的在於傳宗接代,然而在個人與社會自覺的年代,

這種狹獈的觀念早已遭到揚棄,況且隨著醫療科技進步,

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


報告中建議,主管機關參酌德國、日本及我國同性婚姻等立法先例,

研議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適度限縮至四親等以內,以利符合社會現況,

同時建議主管機關,參酌他國立法例,

將現行違反近親禁婚「婚姻無效」,研議修正為「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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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議題成為國安危機,近期發生表兄妹遭判婚姻無效的訴訟,引發子女可能淪為「非婚生子女」等討論... ...

 

6.備註:
"過去認為婚姻目的在於傳宗接代,然而在個人與社會自覺的年代,這種狹獈的觀念早已遭
到揚棄,況且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
率。"

這樣講應該所有近親婚都可以開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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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eshiao 2025-11-24 09: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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