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125126 (SS)
標題 Re: [新聞]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
時間 Tue Dec  2 11:29:02 2025


這案子為何引爆社會?

因為它完美踩中三個制度漏洞:

① 法律太硬(形式要件極寬)

導致善意行為也被納入犯罪範圍。

② 行為人動機善良

不是拿回家,是「送給需要的人」
這種行為完全沒有「不正利益」。

③ 價值極低

32 元比一般公家筆還便宜。

這三點疊加起來,就造成群體直覺上認為:「這不該是犯罪」。

 那為什麼還是被起訴?

原因很現實:

因為法律寫得太硬,檢察官不得不依法形式起訴

法律沒有給他「情節輕微就不構成犯罪」的彈性。

而且案件被民眾檢舉、被媒體放大

檢察官會被質疑偏袒、濫權不起訴
→ 他反而「不敢」用裁量權放人。

法院也不能說「沒罪」

因為行為「形式」上全部符合構成要件。

所以案件就一路被拉到刑事審判。

 那法律怎麼看「善意」?

目前的做法是:

法官 先認定有罪(因為構成要件)

再用刑法第 59 條「減輕 / 免除刑罰」

也可能用緩刑、免刑處理

但這仍然有「犯罪紀錄」和程序成本。

 就是因為「先有罪再免刑」這種方式太荒謬,大家才會要求修法。

 你講的重點正是法律學界主張改革的原因:

貪污治罪條例把所有“違規處分公物”都當成貪污,
但社會其實能接受的只有「真正貪心」的行為。

電鍋案不是貪心、不是圖利、不是貪污
但法律卻把它放在「貪污」的框架裡
→ 才會形成「法律 vs 常識」的大矛盾。

 最後整理(給你一個一句話結論)

 他沒有貪心,但法律把“擅自處分公物”本身就認定是貪污,不管動機善不善、價
值大不大。
這就是為什麼他會被起訴,而這個案子也引發整個社會要求修法。



剛用chatgtp查的   普遍共識就是法條太硬 太不合理 所以應該要更嚴格定義 "貪汙"

並且符合一般人常識才能平息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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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9125126 2025-12-02 11: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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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快訊/32元回收電鍋送拾荒嬤煮熱粥 清
12-02 11:29 S9125126
zwxyzxxx: 法律硬個小? 民進黨的百億潛艇沒人負責1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29
LawLawDer: 請問下次100塊的可以嗎 1000塊的呢2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0
zwxyzxxx: 這叫法律硬? 陳水扁的貪污證據美國給的到現在還在保外就醫,不用回去關這叫硬?3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0
LawLawDer: 10000塊的呢 界線在哪裡
很簡單就是都不行 不難懂5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0
dbjdx: 李俊邑要不要也辦一辦7F 27.53.130.80 台灣 12/02 11:30
zwxyzxxx: 太子集團貪污詐騙幾百億,15萬交保這叫硬8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1
LawLawDer: 更何況他媽的殘值也只是估出來的9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1
Marty: 柯建民的兒子 檢察官就扛的住 對吧??10F 114.136.133.163 台灣 12/02 11:31
holyhelm: 司法很脆弱QQ11F 59.127.221.37 台灣 12/02 11:31
LawLawDer: 送之前還去鑑定膩12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1
zwxyzxxx: 今天為什麼會這麼多人罵?因為雙標阿 幹13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1
pttxo: 法律硬個屁 起訴判決都是要看法檢怎麼裁決14F 114.24.195.224 台灣 12/02 11:31
LawLawDer: 就是都不行 一堆濫情仔15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1
Oggy: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16F 163.17.57.156 台灣 12/02 11:31
zwxyzxxx: 鶄鳥還在那邊扯都不行,你眼睛還在嗎?17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1
LawLawDer: 雙標個蛋 司法從古至今就是不敢辦大咖18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2
zwxyzxxx: 都不行民進黨的那些人怎麼沒去調查?19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2
Marty: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盜用公務車 檢察官咧??20F 114.136.133.163 台灣 12/02 11:32
dlw: 民進党上下貪汙都沒事,你跟我講32元叫貪汙?21F 59.120.85.23 台灣 12/02 11:32
zwxyzxxx: 那在那邊扯一堆你是在扯三小?22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2
LawLawDer: 有權有勢就是倒不了23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2
dbjdx: 張忠謀說過 可以嚴格 但是要公平24F 27.53.130.80 台灣 12/02 11:32
Marty: 法條哪裡硬?? 李俊俋很硬而已啦25F 114.136.133.163 台灣 12/02 11:32
zwxyzxxx: 這不是雙標是三小我問你?26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2
overno: 造橋鋪路無屍骸,殺人放火金腰帶27F 110.28.91.119 台灣 12/02 11:33
dlw: 莫怪人心思變,民進党繼續執政遲早會被推翻28F 59.120.85.23 台灣 12/02 11:33
overno: 竊國者侯29F 110.28.91.119 台灣 12/02 11:33
zwxyzxxx: 脆弱又雙標的台灣垃圾司法30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3
kasim15: 根本問題就出在他沒有背景沒有找個厲害律師 法律不硬 完全靠一張嘴31F 49.216.91.232 台灣 12/02 11:33
LawLawDer: 超爽的 民進黨繼續執政33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3
gunlinuu: 遇到詐騙集團就很軟 笑死34F 125.229.160.83 台灣 12/02 11:33
zerowingtw: 確實阿~~一個廢物潛艇沒事~~~~~~~~~~~35F 61.31.104.61 台灣 12/02 11:33
zwxyzxxx: 看到人家有後台就下跪不敢去查了36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3
Marty: 李俊俋盜用公務車 證據明確 法條明確37F 114.136.133.163 台灣 12/02 11:33
zerowingtw: 一個電鍋有罪~~~真是下劍政府38F 61.31.104.61 台灣 12/02 11:33
LawLawDer: 自己投誰講出來啊39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3
nekoares: 很多罪責都講究犯意 為甚麼貪汙沒有40F 114.45.151.56 台灣 12/02 11:33
zwxyzxxx: 民進黨剩沒幾年了拉 明年就知道了41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3
overno: 貪污超過千萬的不是貪污,是党的建國基金42F 110.28.91.119 台灣 12/02 11:33
kasim15: 找個大律師黑的都能翻成白的43F 49.216.91.232 台灣 12/02 11:33
LawLawDer: 有沒有投過蔡英文44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3
achun1212: 要不要起訴檢察官可以自由心證好嗎45F 211.23.182.115 台灣 12/02 11:34
Mradult: 好了啦,檢察官上法庭態度也很硬好嗎46F 42.79.234.233 台灣 12/02 11:34
Marty: 有人檢舉 新聞大幅報導 檢察官又扛的住了??47F 114.136.133.163 台灣 12/02 11:34
LawLawDer: 自己投的就不要一直靠北48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4
xxxg00w0: 檢方明明可以有各種可以不起訴的實務作49F 223.138.230.78 台灣 12/02 11:34
LawLawDer: 台灣走到這步自己活該 你自己選的50F 118.165.66.186 台灣 12/02 11:34
zipupup: 在網路上都很會講,問題就是考不上律師51F 220.130.227.15 台灣 12/02 11:34
justice2008: 要是對詐騙犯可以這樣就好了52F 114.32.14.43 台灣 12/02 11:34
xxxg00w0: 為方式 大家心知肚明 不用為這種高高在53F 223.138.230.78 台灣 12/02 11:34
Marty: 我就等綠共下台 看看法律對李俊俋硬不硬?54F 114.136.133.163 台灣 12/02 11:34
xxxg00w0: 上的法綠人優越找藉口55F 223.138.230.78 台灣 12/02 11:34
pttxo: 所以這些年來司法改革啥? 還不是為權貴服務56F 114.24.195.224 台灣 12/02 11:34
zwxyzxxx: 老子一票也沒給過民進黨 民進黨741457F 111.248.218.162 台灣 12/02 11:34
coffee112: 法律遇到對的人 就會轉彎欸58F 111.255.150.76 台灣 12/02 11:34
justice2008: 每個詐騙犯自白以後都可以減刑59F 114.32.14.43 台灣 12/02 11:35
coffee112: 余天女婿 詐騙車手頭 收近兩千萬 緩刑60F 111.255.150.76 台灣 12/02 11:35
zeonic: 拿32元電鍋瑟瑟發抖,詐騙幾千萬燦笑回家61F 223.137.43.20 台灣 12/02 11:35
Mradult: 法官也硬要判褫奪公權拔他公務員啊62F 42.79.234.233 台灣 12/02 11:36
andersenou: 主要是你沒背景63F 125.227.48.6 台灣 12/02 11:37
BaRanKa: 哇哈  我的垃圾是公物耶64F 210.242.38.140 台灣 12/02 11:37
magamanzero: 並沒有 你也可以不認定是公物
法條關係(x) 個人見解(o)
光是上車就變市府財產就很詭異65F 60.248.126.193 台灣 12/02 11:37
clement80161: 聽你啦賽,現今明明檢查官各種自由心證,來決定要不要起訴68F 49.215.218.25 台灣 12/0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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