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hk123871192 (歐DODO)
標題 Re: [新聞] 快訊》提案「彈劾賴清德」 藍白黨團明開
時間 Thu Dec 18 19:41:21 2025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第 43 條

依前條規定彈劾總統或副總統,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
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
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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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那句
「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它法條不是寫「應」
我百分之百確定不會列席說明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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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8.9 (臺灣)
※ 作者: nhk123871192 2025-12-18 19: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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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快訊》提案「彈劾賴清德」 藍白黨團明開
12-18 19:41 nhk123871192
jinx5566: 就算是「應」你覺得他會來?1F 61.224.54.43 台灣 12/18 19:42
ziso: 出席違憲 謝謝指教
推一樓2F 1.162.84.12 台灣 12/18 19:42
Hina: 你以為藍白真要他來啊4F 1.173.94.46 台灣 12/18 19:42
OAO5566: “得”是指立院吧,立院也可以不邀請啊5F 223.139.194.205 台灣 12/18 19:42
Hina: 這是在凸顯這總統多野蠻6F 1.173.94.46 台灣 12/18 19:43
jack529: 走程序而已7F 111.249.204.163 台灣 12/18 19:43
tryit352852: 你中文是體育老師教的嗎8F 124.218.247.16 台灣 12/18 19:43
DayMonth: 條文本身就說是邀請了,本來就沒強制力,跟「得」還是「應」沒關係9F 140.116.132.49 台灣 12/18 19:43
deony: 某人說憲法規定總統應該去立院報告及備詢11F 118.169.4.165 台灣 12/18 19:44
xxxcv: 立法院就邀請阿,他不來會照開讓立法院公報留議事紀錄以後拿來笑12F 114.136.251.48 台灣 12/18 19:44
toshiba53000: http://i.imgur.com/NBmyRe9.jpg14F 101.10.49.132 台灣 12/18 19:44
[圖]
lugiam: 這個“得”的主詞是立法院吧15F 111.242.214.6 台灣 12/18 19:46
ct412133: 邀請的意思是 不一定要去阿16F 39.9.68.242 台灣 12/18 19:49
突破盲腸了,那我更篤定不會到了
笑死啊
love80: 得(x) 德(o)17F 42.72.219.201 台灣 12/18 19:50
cosplay314: 你怎麼會覺得他會來?18F 106.64.17.195 台灣 12/18 19:51
※ 編輯: nhk123871192 (42.72.218.9 臺灣), 12/18/2025 19:53:43
DCinchaos: 一樓中肯19F 101.12.102.104 台灣 12/18 19:54
pzlmh: should or shall20F 101.10.237.158 台灣 12/18 19:54
qt359101: 你理解錯了 但結果沒錯XD
這裡是說立法院可以邀 也可以不邀21F 114.136.243.107 台灣 12/18 19:58
devidevi: 立法院可以邀請,沒說總統一定要來啊23F 49.159.219.21 台灣 12/18 19:58
snobbish: 主動式是說立法院可邀可不邀24F 124.6.8.179 台灣 12/18 19:59
marke18: 他已經夠丟臉了25F 42.70.118.236 台灣 12/18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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