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ciffar (大法官變雜質被賴皮打掉)
標題 Re: [新聞] 北社等10多個民團挺行政院採「不副署」:
時間 Mon Dec 22 07:51:12 2025


這幾天大家爭論的問題不外乎:

Q1.依法行政 行政院有不副署的自由 憲法找的到法條嗎

A1.行政院「沒有」對法律案不副署的自由,
而且憲法裡找得到明文依據。而且這不是什
麼灰色地帶,是憲政體制的核心設計。


依法行政的精神:

其核心是確保國家行政權受法律拘束,

不能任意侵害人民權益,包含消極的「法律優位」

(行政行為不得違法)和積極的「法律保留」

(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者需有法律明文授權)

,確保政府行為合法、透明、保障人民自由,

體現了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

有選擇自由的是人民(選出政府),頭家也是人民,

而政府(作為公權力)則受法律拘束,

必須無差別、一視同仁地依法執行職務,

不能有「選擇性執法」或「差別待遇」的空間

,保障了公民權利與公平正義。

法條寫甚麼你就照著做,沒有寫的不要耍賴皮,過度解釋法律,

如果可以不副署,會有單獨的法條,詳細規定不副署的流程,

沒有就是不行這樣做!


一、憲法明文在哪?

①《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

總統依法公佈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這一條有兩個重點:
    1. 法律是「依法公布」的結果,不是行政院同不同意的問題
    2. 副署是程序義務(must),不是政治選項(may)
行政院長不是在「同意或不同意」→ 是在「為行政行為負責」


②《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者,得於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這一條非常關鍵,因為它直接否定了「不副署」的空間。
憲法已經幫行政院設計好「唯一的反對管道」 不是不副署,而是「覆議」

二、所以行政院的選項只有這三種
在法律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

① 副署+執行(正常責任政治)
② 副署+聲請覆議(合法反對)
③ 副署後聲請釋憲(憲法爭議)

 沒有「我不副署,先拖著再說」
 沒有「我認為違憲所以不副署」
 沒有「政治上不同意所以不副署」


三、為什麼憲法不給「不副署自由」?

因為這會直接炸掉整個憲政秩序。

如果行政院可以自由不副署,會發生什麼?
    ‧ 立法院 = 虛設
    ‧ 法律是否生效 = 行政院說了算
    ‧ 行政權 > 立法權(違反權力分立)
    ‧ 副署制度 = 否決權(但憲法根本沒給)
 這等於是「行政院偷吃了一個憲法不存在的否決權


四、政府欺騙人民常見話術

 話術一:「副署代表同意,當然可以不同意」
 錯!

副署在我國是:
責任歸屬制度,不是同意制度
你副署=你要執行、你負責不是你爽不爽。
不想負責請你離開,不能賴著不走又不做事。

 話術二:「覺得違憲就可以不副署」

 錯上加錯!
    ‧ 違憲審查權在 司法院
    ‧ 行政院只能:
        A. 覆議
        B. 聲請釋憲
    ‧ 不能自己當大法官

 話術三:「以前也有人這樣做」

 違憲行為「發生過」≠「合法」
偷竊有人偷過,偷竊就合法嗎?不會。
所以不要拉以前的政黨來背書,這是沒用的。


五、總結

行政院長副署是憲法義務,不是政治選項。
憲法只給覆議權沒有給不副署權。主張不副署自由,
等於主張行政權凌駕立法權,是赤裸裸的違憲。

====
卓院長指出,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與絕對忠誠,今日稍早他已在總統
令稿上,完成「不副署」的權力,並加註意見如下:「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
公佈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 而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
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

====

以上完全是在瞎扯蛋!!!


夫國有國法,政有政倫。

憲法所以立國,不在權謀便利,

而在權責相符。

今行政院長,面對立法院依法三讀通過之法律案,

竟以「不副署」相抗,拒不履行憲法所定之職責,

已非政策歧見,亦非政治攻防,


而是公然否定責任政治、踐踏依法行政之憲政秩序。

按《中華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明文規定:

總統依法公佈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此「須」字,乃義務之命令非得失之選項。

副署者,非表示贊同,乃承擔執行之責;拒署者,非表達立場,

乃逃避憲法之責。

憲法並非未給行政院異議之出口。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早已明定:行政院如認法律窒礙難行,得移請立法院覆議。

憲法給了覆議權,卻從未給「不副署權」。今日若以不副署拖延法律生效,

等同行政權自創「否決權」,凌駕立法權之上,其行為之違憲,昭然若揭。

責任政治之本質,在於「不能執行,就應下台」。

既拒負責任,何來續任之正當性?既否定憲法程序,何以自居民主政府?

是故,凡行政院長公然拒絕副署依法通過之法律者,

即已自證無法履行憲法職務,理應即刻請辭下台,

以正憲政、以示負責、以謝國人。

若不然,則今日之不副署,即是明日之選擇性執法;

今日之技術拖延,即是明日之行政專斷。

憲法不可折衷,責任不可打折。不副署者,無資格續任行政院長。

在此呼籲行政院長應立即自動請辭下台 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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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uciffar 2025-12-22 07: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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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社等10多個民團挺行政院採「不副署」:
12-22 07:51 luciffar
firose: 官癌是不治之症1F 118.168.64.211 台灣 12/22 07:52
preisner: 請正名綠團!2F 60.248.161.28 台灣 12/22 07:52
holebro: 青鳥看不懂這篇文3F 36.224.161.44 台灣 12/22 07:53
ltytw: 這篇文看一眼就職階苗頭不對右轉出去了青鳥大概4F 211.23.223.225 台灣 12/22 07:54
cerberi: 推6F 42.79.3.63 台灣 12/22 07:54
bryantiswill: 單純有人在硬凹而已7F 42.78.22.49 台灣 12/22 07:56
bole: 民進黨就是準備開始獨裁了啊8F 223.139.161.191 台灣 12/22 07:57
maniaque: 憲法設計的是照步走的制度9F 101.8.247.251 台灣 12/22 07:58
bole: 這年頭的騙子在民進黨中,而且還雙標硬拗10F 223.139.161.191 台灣 12/22 07:58
maniaque: 當初設計若有給拒絕權力,就有拒絕的步驟副署本身設計就是 double check11F 101.8.247.251 台灣 12/22 07:58
maxgxking: 推 內容清晰 有條有理13F 42.79.234.18 台灣 12/22 07:59
maniaque: 不是把deny check 當作可選的選項14F 101.8.247.251 台灣 12/22 07:59
justsay: 推個15F 42.79.170.184 台灣 12/22 07:59
firemothra: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一切的一切都在為2027做準備16F 182.233.34.176 台灣 12/22 07:59
maniaque: check 有問題,就跟領導報備送回去rework18F 101.8.247.251 台灣 12/22 08:00
radi035: 可惜的是 你講再多道理,蠢鳥也聽不進去19F 39.1.38.81 台灣 12/22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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