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reenzero (green)標題 Re: [新聞] 夫護孕妻「勒死小偷」 家屬討700萬鉅時間 Sat Dec 27 20:12:15 2025
※ 引述《killeryuan (龍鳥)》之銘言:
: ※ 引述《owo0204 (靈感咕哩咕哩娃恰靈感菇)》之銘言:
: : 有一說一這刑事判的沒問題吧
: : 雖然防衛過當
: : 但是兩個月易科六萬
: : 緩刑兩年四捨五入等於安全下庄
: : 法官還是有審酌實際情況
: : 但民事在判什麼就看不懂了
: : 為什麼會搞到要賠64萬,可能還是要具體看判決書?
: 這個案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拿出來
: 我記得事情經過大概是:
: 1.丈夫和孕妻回家發現外人(嫌犯)蹤跡,接著嫌犯跑去浴室反鎖
: 2.丈夫要孕妻報警,然後破門和嫌犯扭打,並讓孕妻在旁攝影
: 3.警方到場發現丈夫已將勒住嫌犯脖頸,於是要求丈夫鬆手好讓他們上銬
: 4.丈夫拒絕鬆手,並多次表示警方再不上銬嫌犯他就要死掉了
: 5.等警方上完銬後嫌犯已無生命跡象
: 刑事判防衛過當、民事賠幾十萬那已經是民氣可用了
: 特別丈夫還在法庭上講什麼海軍陸戰隊只會拔草不知道勒脖子會死掉
: 換一個關愛死者的法官搞不好都要變謀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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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們你漏掉一個最重要的訊息:
"當下歹徒是持有武器的"
那代表歹徒是完全的有攻擊人的意圖
丈夫看到當下是直接鎖喉,鎖到最後弄死對方
要我也會幹同樣的事情,我怎知道我一鬆手歹徒會不會直接攻擊別人?
所以在刑事上
酌減刑度改判刑2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6萬,全案定讞
民事賠64萬
以上的罰則可以說是輕中之輕
這代表法官內心其實也認同丈夫的行為
不過要是當下歹徒沒有持有凶器,搞不好罰則就沒這麼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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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reenzero 2025-12-27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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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夫護孕妻「勒死小偷」 家屬討700萬鉅
12-27 20:12 greenzero
→ greensaru: 應該要有堡壘條款,外人擅入,殺1F 49.216.109.179 台灣 12/27 20:13
推 sr20detll: 可惜沒堡壘法2F 59.127.112.99 台灣 12/27 20:14
推 owo0204: 刑事這個法官有審酌實際情況,明顯就是輕輕放下了
但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民事還要賠64萬了3F 49.159.6.156 台灣 12/27 20:22
→ CGDGAD: 警察執行開槍誤殺民事都可能要賠了,何況沒有公權力的一般民眾
/執勤
如果一定要賠,至少在金額上面可以操作一下6F 42.77.196.144 台灣 12/27 20:25
→ greenzero: 不過老實說,現代台灣人要犯罪也不會去當小偷搶匪,改做詐騙安全又好賺,也是滿悲哀的。11F 59.102.227.50 台灣 12/27 20:43
推 chillybreeze: 人好好在家被持刀威脅,不得已動手被垃圾弄髒雙手,勞祭勞力打官司,最後要賠六十幾萬,實在是有夠不公平的,應該是犯人要賠錢啊14F 42.77.96.41 台灣 12/27 21:13
→ seed800506: 犯人家屬果然是垃圾狗雜種18F 42.79.23.207 台灣 12/2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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