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l ()標題 [新聞] 美魔女稱遭性侵千次!摩鐵QK反咬提告 「時間 Sat Jan 3 18:58:17 2026
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記者署名:許權毅
完整新聞標題:美魔女稱遭性侵千次!摩鐵QK反咬提告 「沒逃離現場」小鮮肉無罪
完整新聞內文:
2026年01月03日 16:44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熟女自稱從小到大被侵犯性騷上千次,去年跟一名男子在夜店狂歡後,一同到摩
鐵「休息」後,控告男子涉嫌性侵。法院認為,女子若真的被性侵,有多次機會逃離現場
,女子也應該警覺性更高,卻還跟男子共床睡覺,因此判決男子無罪。
台中市一對男女在夜店認識後,雙方駕車前往摩鐵休息,女子認為對方無視自己酒後精神
狀況不佳,又無抵抗力,已經明確拒絕性交後,仍對自己進行強制性交犯行。
男子聲稱,女子是自願跟自己去摩鐵,第一次她確實有說「不要」,自己隨即停下動作,
過了一分鐘兩人又對到眼,自己接著就開始觸碰女子,並發生性關係,對方都沒有抵抗。
男子認為,一般來說若是第一次見面異性相約要到汽車旅館,並不是單純要休息,女子也
有類似經驗,應可預見事要發生性行為,倘若是遭受侵害,可趁自己洗澡時離開,但她始
終坐在床上,繼續同處房內,與常情不符,請法院諭知無罪。
女子則說,雙方一進門就遭到對方毛手毛腳,隨即警告「我會告人唷!」仍被扯去衣服,
用力抵抗拒絕性行為,直到男子睡著後,趕緊去沖洗,也跟著睡著。
女強調,自己還跟對方說「我生理期來,我都可以當你媽了!」我從小到大常常被性侵、
性騷,大概上千次,被強制性交破百次,提告十來次,有些已經判決,有些不起訴,但沒
有判無罪過。
但是,女子在偵查、審理期間均被檢方或法官質疑,認為為何若覺得危險自行離去?女子
聲稱,因為家住很遠,一定要依賴對方才能回家,至於被侵犯到報案有近2小時落差,則
是因為累癱昏睡,實在很累,才沒離開現場。
法院認為,女子在男子一進房就已經喝斥毛手毛腳行為,卻為何於男子洗澡時不離去,此
舉太過輕率、大膽,令人費解。且雙方性交後,女子本有脫離控制機會,卻繼續跟男子共
床,與一般遭受侵犯而氣憤畏懼的情緒有別。
法院說,女子自稱遭受侵犯上百、上千次,對於他人此類犯行,理應比一般人更警覺,可
透過適當之舉動以防傷害進一步擴大。但她於案發前、後,卻表現出有如前述之輕率、大
膽、悖於常情之反應,不免令人懷疑,其所述遭強制性交之情節,是否確屬真實?
此外,兩人身上傷勢、抓痕均在正常範圍內,衡量男女性交行為時在激情時,本就會有大
動作情形,難認定就是遭受強暴手段而產生的傷勢。
中院說,法院不應存有理想被害人均為純潔無辜的迷思,審酌女子說法有諸多瑕疵,證據
不足,即應「罪證有疑利歸被告」之原則,對被告為有利之認定。綜上,無從認定男子有
強制性交犯行,判他無罪。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03/3094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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