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標題 [新聞] 高檢署割頸案提上訴!律師喊「乾兄妹不只時間 Tue Jan 13 12:38: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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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割頸案提上訴!律師喊「乾兄妹不只是孩子」:下地獄都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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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爸爸、楊媽媽先前公開批評凶嫌沒有悔意。(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新北市楊姓少年割頸案上月23日二審宣判,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分別被判處12年、11年徒
刑。受害者父母聽到判決後痛哭,台灣高檢署今年1月12日則表示,目前已提起上訴。對
此,律師李怡貞就在臉書發表看法,認為「他/她真的不只是個孩子」。
割頸案事件經過
事件發生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國中15歲楊姓國三男學生要求一位到班上找朋
友的別班林姓女同學離開教室,以免打擾同學午休。林姓少女覺得受委屈,找15歲郭姓「
乾哥」訴苦,郭男為了替林女出氣,竟拿預藏的彈簧刀朝楊男割頸並狂刺10刀,導致楊男
大量失血倒地,送醫搶救34小時後不治。
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分別被判處12年、11年徒刑
新北市楊姓少年割頸案上(12)月23日二審宣判,郭姓乾哥與林姓乾妹分別被判處12年、
11年徒刑。被害者家屬楊爸爸質疑,兩凶手服刑假釋後「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
更說《少年事件處理法》只保護凶手,對方的相關資訊都被隱匿,但自己家的資料卻全部
透露給對方。
對此,台灣高檢署今年1月12日表示,郭男12年、林女11年量刑過輕,認為刑度不足以收
矯治之效,已提起上訴。
律師喊下地獄都太輕:他/她真的不只是個孩子
李怡貞也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上發文表示,手段如此凶殘,且犯後態度又這
麼囂張,即便下地獄都嫌太輕,有的時候,「他/她真的不只是個孩子」。
貼文底下,不少網友也直呼,「這種真的不能讓他們出來,但家長沒有法律懲處嗎」、「
真的下地獄都還太輕了,可惡至極」、「真的,知錯卻不知悔改,真的不是孩子會有的態
度及作為」、「真的,無論他們年紀多小,就是殺人毀了一個家庭,是事實,沒什麼好替
他們減輕罪刑的」、「就是輕判,才越來越大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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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看來這位律師不是李大教授的忠實信徒~不過現行法律感覺對未成年犯好像有點好過頭了~
五樓魯肥宅身為連續跟騷累犯~身背多案一直上訴~上到最後終於判決物理去勢定讞~
哩來貢跨麥咧國外針對未成年犯重大刑案當作成年犯審理由來已久~怎麼台灣都沒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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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67.25 (臺灣)
※ 作者: palajuice 2026-01-13 12:38:26
※ 文章代碼(AID): #1fPSn5E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279109.A.3BD.html
噓 seabox: 應該彈劾二審法官吧1F 42.79.52.209 台灣 01/13 12:40
→ railman: 看日本未成年也是判很重,況且他們沒悔意啊2F 223.137.195.222 台灣 01/13 12:40
→ dferww55: 這個最高15年及1/3可假釋,若不修法怎麼上訴都沒用4F 220.141.42.97 台灣 01/13 12:40
推 eric2016: 蔡淫紋&靚障覺青:不需嚴刑嚇阻犯罪,你們要自立自強呀6F 219.70.199.67 台灣 01/13 12:41
→ Granatha: 犯罪天堂8F 223.137.136.106 台灣 01/13 12:41
推 WTF1111: 民進黨就是要滅種台灣人9F 111.71.71.174 台灣 01/13 12:41
→ dferww55: 給你判到最高好了,還不是5年就出來了,何況也很難判到最高10F 220.141.42.97 台灣 01/13 12:41
推 calone: 黨:加害者也有人權12F 223.138.85.98 台灣 01/13 12:44
→ magamanzero: 那就判最高阿 不能最高是什麼原因?既然5年就出來了 這就代表可教化
那法官幹嘛不判最高?13F 60.248.126.193 台灣 01/13 12:44
推 zombieguy: 被民進黨執政,台灣就是犯罪之島16F 163.32.238.225 台灣 01/13 12:46
→ dferww55: 判最高等於認為本案為同類型最惡劣之案件,不可能有比這還惡劣才會判最高,法官通常不會這樣判17F 220.141.42.97 台灣 01/13 12:47
推 magamanzero: 這已經很惡劣了吧@@?20F 60.248.126.193 台灣 01/13 12:48
→ dferww55: 很容易就能找到更惡劣的,比如姦殺,虐殺什麼的21F 220.141.42.97 台灣 01/13 12:48
→ magamanzero: 姦殺是另外罪名不是?23F 60.248.126.193 台灣 01/13 12:48
→ dferww55: 很惡劣=/=最惡劣
連殺數人
還是修法比較實在,藍白有優勢,怎麼不修?24F 220.141.42.97 台灣 01/13 12:48
推 eric2016: 對於靚障腦蟾來說,隨便一個翁立友參加尾牙、統神說想幹高中女、柯文哲叫老婆做家事,都遠比割喉乾哥惡劣多了28F 219.70.199.67 台灣 01/13 12:53
→ dferww55: 不修法,永遠都一樣31F 220.141.42.97 台灣 01/13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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