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40494 (田埂牧者)
標題 Re: [問卦] 香港警察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不先以奪刀為主?
時間 Fri Jan 16 00:42:21 2026



這就不得不提到先前弄死入室行竊的那個例子
台灣法律界大多都是以防衛過當為理由作為有罪的依據

台灣的法律界大多都認為防衛行為需要做到一個程度就得停止
如果超過就屬防衛過當

看似合理,但有個最大的盲點

要做到這種「停止」,通常是需要經過高度訓練的人才有辦法做到
只要是個人,面對生命上的威脅
腦袋一熱那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除掉威脅」
只有受過反覆戰鬥訓練的軍事或準軍事人員才會有那種踩煞車的能力

什麼「冷靜」、「因為對方已經呈現痛苦狀態所以應該要停手」
對一般老百姓來說那都是後話了

既然如此
這些超乎常人的能力為什麼可以被加諸在一般百姓遭遇生命威脅時之上呢?

台灣法律界是否有人思考到這塊?



※ 引述《autokey (該起床啦)》之銘言:
: 我看社群媒體才知道
: 香港警察開槍殺了一個拿刀脅持民眾的男子
: 人數上警察三人占優勢
: 對方雖然持有刀子
: 為何香港警察不以人數上的優勢而使用警棍
: 或是徒手奪刀等手段制服持刀男子
: 而是開槍擊斃對方呢?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76.149 (臺灣)
※ 作者: a40494 2026-01-16 00:42:21
※ 文章代碼(AID): #1fQHZlQr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495343.A.6B5.html
※ 編輯: a40494 (42.78.176.149 臺灣), 01/16/2026 00:43:24
Purekim: 你看前幾天那個美國案例,很多人都以為執法人員可以像他們一樣一格一格做出最好選擇。現實就是2~3秒的事1F 61.230.76.142 台灣 01/16 00:45
steelheart3: 你不用跟法律人說太多 人家進去法院有法警層層護衛 無法體會低端環境4F 42.74.243.49 台灣 01/16 00:47
overno: ICE是看你不順眼就可能開槍6F 116.241.16.119 台灣 01/16 00:48
Purekim: 樓上,現實是ICE已經一整年在高強度狀態下執法,一邊要抓人一邊要面對抗議
然而並沒有那麼多人都被打死7F 61.230.76.142 台灣 01/16 00:49
StarTouching: 法匠不意外10F 114.46.158.163 台灣 01/16 01:03
j020109873: 法律人只會理想再理想,只紙上玩文
字,實務應用就造就了犯罪天堂寶島11F 114.25.237.186 台灣 01/16 01:22
edenidv: 誰能完整解釋俠持真正完整定義是甚麼13F 42.70.144.90 台灣 01/16 02:32

--
作者 a40494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