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PIRB406 ()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不小心」帶走國防密件30秒挨告《
時間 Wed Jan 21 14:31:55 2026


※ 引述《taiwan08 (08)》之銘言:
: 黃國昌「不小心」帶走國防密件30秒挨告《國安法》 北檢要查了
: TVBS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因19日「不小心」帶走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的
: 機密資料30秒返還,經綠委爆料,「台派戰鬥機」張銘祐及律師詹晉鑒20日
: 就告發黃國昌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刑法》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台
: 北地檢署今(21)日已完成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負責偵辦。
: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19日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列席,針對「強化防衛韌性
: 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規劃執行案項」報告並備詢,且為秘密會議
: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會後表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從委員會帶走機密資料
: ,還好第一時間被追回」。
: 黃國昌說不小心 林楚茵:1秒都不行
: 在場的綠委沈伯洋也在臉書還原始末,稱當時召委王定宇說明注意事項時,
: 黃連聽都沒聽就走出去,看起來可能要趕行程,「出去可能也是很慌張,所
: 以就把機密資料也帶走了」。
: 對此,黃國昌下午回應,離開會議室,走到樓梯口,發現手上一堆資料不小
: 心也夾著國防部提供的書面資料,就馬上走回外委會的會議室繳回,前後時
: 間不到30秒;林楚茵則反轟,黃國昌不是立法院菜鳥,不小心就是不專業,
: 機密文件就是不能帶出會議室,1秒都不行。
: 綠委抨擊黃國昌再告發國安法、洩密等罪
: 張銘祐20日就來按鈴告發黃國昌,他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疏失,不管
: 是有意或無意。他作為一個號稱以法律界學者為名的立委,而且是第二屆了
: ,還都當總召,在此大前提下把秘密會議的東西帶出去,沒照議事規則走,
: 黃又喜歡講法,那就希望用法來告訴黃,他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要依法有據。
: 張表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50條規定,秘密議會之紀錄及決議,立法委
: 員、列席人員及本院員工不得任何形式對外洩漏,若須對外發布新聞要經過
: 院長的同意。同法第52條規定,立委如違反第50條,應該要用紀律委員會的
: 議處,情節重大,有刑事責任。國防部已依立法院要求來開秘密會議。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106529
: 2/1老師有雞鴨飯可以吃嗎?

好奇機密會議的資料要怎麼調查?首先要知道

該資料是不是真的機密,這樣檢察官勢必要拿

到資料才能判定吧!如果機密資料可以給檢查

官表示也不是什麼機密這樣邏輯對嗎?謝謝

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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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97.82 (臺灣)
※ 作者: EPIRB406 2026-01-21 14: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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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黃國昌「不小心」帶走國防密件30秒挨告《國安法》 北檢要查了
01-21 14:31 EPIRB406
kent: 封面有寫1F 118.161.209.93 台灣 01/21 14:33
bryantiswill: 可能只有那30秒是機密2F 42.78.253.50 台灣 01/21 14:33
pippen2002: 笑爛3F 223.137.228.176 台灣 01/21 14:34
superjim: 都有錄影機照到了 外加現場有一堆立委都可證明 黃國昌別想賴掉了4F 49.215.242.44 台灣 01/21 14:37
saokie: 拍到洩漏給空氣6F 101.12.206.190 台灣 01/21 14:41
e2699096: 只是要羅織罪名搞人而已 最後無罪或不起訴 選舉也結束了7F 223.138.85.114 台灣 01/21 14:44
jun7154: 說黃國昌賴的,監視器調閲完要記得道歉9F 36.232.40.97 台灣 01/21 14:45
ltytw: 要如何證明這30秒他做了什麼。腦部?
補?10F 211.23.223.225 台灣 01/21 14:46
hamasakiayu: 洩密,跟洩密之虞,是兩回事吧
只要攜出就等同洩密?
那這些機密是怎麼進來會議室的?
去吵這個真的很沒營養
而吵這個的人還是執政黨,更顯瘋狂且到底是違法?還是違反議事規則?12F 114.34.122.134 台灣 01/21 14:48
slothman: 就白的問題最多 好險要換人了18F 42.73.106.0 台灣 01/21 14:55
maysun: 好好笑,前兩天脆還有人問沈伯洋帶出去有刑責嗎,他說沒有,他認為是違規19F 101.8.232.107 台灣 01/21 15:00
StarTouching: 黨說有 就是證明21F 211.72.117.63 台灣 01/21 15:04
RealWill: 不能說時間太短沒有真的洩密就不算違規吧。跟一堆路上三寶一樣:「是撞到了嗎?」22F 111.81.21.97 台灣 01/21 15:05
hamasakiayu: 差別是在於,犯罪樣態是否已經完成譬如酒駕與闖紅燈,都要做了才會罰我喝了酒,坐上車,還沒開動
原則上你不能說我酒駕
洩密要有對象,讓別人知道秘密
你不能因為你猜測某人想洩密就開罰25F 114.34.122.134 台灣 01/21 15:31
RealWill: 我沒說黃國昌洩密喔,只是想知道帶出會場到底有沒有違反秘密會議的規定?不能說因為沒洩密,所以不算違反規定。
為了避免洩密,會議現場會額外制訂其他規則,比如說不能帶手機進場。那如果帶手機進場進場,不管有沒有拿出來使用,都算是違反規則。如果有規定不能把資料拿走,那拿走資料就是違規啊。31F 111.81.21.97 台灣 01/21 15:47
strollinrain: 40秒39F 223.136.137.48 台灣 01/21 15:58
RealWill: 不能酒駕不能闖紅燈最終也是為了安全,但不會因為沒發生車禍就不算違規。40F 111.81.21.97 台灣 01/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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