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標題 Re: [新聞] 李貞秀放棄陸籍遭拒 陸委會坦言:曾告知時間 Tue Feb 3 17:39:11 2026
第 174-1 條
本法施行前,行政機關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訂定之命令,須以法律規定或以法律明列其
授權依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以法律規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後修正或訂定;
逾期失效。
民國89年廢除職權命令,
回到法治國原則20年後,
台灣又回到
職權命令治國時代了。
在沒有法規授權情況下,
創設一個人民現實上無法履行的義務,
以達到實質剝奪人民參政權。
當然五老一定會以國安為由,合憲。
畢竟違法都合憲了。
法治國算甚麼,五老授權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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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violetking 2026-02-03 17: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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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貞秀放棄陸籍遭拒 陸委會坦言:曾告知
02-03 17:39 violetking
→ su4vu6: 哪有無法履行的狀態 又在唬爛==1F 111.248.104.11 台灣 02/03 17:40
鏡三民自教的嗎?
→ magamanzero: 給上面 憲法不承認對岸 怎麼履行?2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42
※ 編輯: violetking (111.80.174.9 臺灣), 02/03/2026 17:43:03
→ magamanzero: 你旅行給我看看? www3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43
→ su4vu6: 承不承認根本不影響履行== 這是基本常識4F 111.248.104.11 台灣 02/03 17:43
→ magamanzero: 台灣這邊只有中華民國 沒有中國..
沒有的東西 無法放棄這是基本常識..我放棄0-0當我老婆這樣 XDDD5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43
→ su4vu6: 會覺得沒有的也太怪==8F 111.248.104.11 台灣 02/03 17:45
→ magamanzero: 會覺得有的才奇怪...9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45
→ su4vu6: 要怎樣的狀態他才會變 不存在的東西10F 111.248.104.11 台灣 02/03 17:45
→ magamanzero: 不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立法立爽的?法律上就是不存在 不用在凹了 去修憲11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46
推 mel1234: 沒有承認中國不就沒有承認對方國籍
,要怎麼依法要人家放棄法律上不存
在的東西13F 111.71.96.32 台灣 02/03 17:46
→ su4vu6: 承不承認 要怎麼影響它存在
我不承認所以他不存在 你相信這種鬼話喔==16F 111.248.104.11 台灣 02/03 17:47
→ mel1234: 會覺得有的拿出法條來看看18F 111.71.96.32 台灣 02/03 17:48
→ magamanzero: zzz 法律上不承認就是沒有...
就算真的有也沒用 打官司也是判輸
就像台灣國 沒有就是沒有
就算發行了身分證 法律不認就是沒有19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48
推 mel1234: 上個說承認中國的民進黨立委才拿立
可白龜縮回去了
傻鳥都是這種程度嗎23F 111.71.96.32 台灣 02/03 17:50
→ su4vu6: 你還真相信這種鬼話喔==26F 111.248.104.11 台灣 02/03 17:51
→ mel1234: 法律上就是這樣,跟你信不信有個屁
關係27F 111.71.96.32 台灣 02/03 17:52
→ magamanzero: 你可以不信阿w29F 60.248.126.193 台灣 02/03 17:54
→ shoots: 憲法寫的跟信不信有什麼關係?30F 106.146.20.167 日本 02/03 18:23
推 Retangle: 承認對岸代表你全家都有PRC國籍知道嗎因為PRC說你有31F 49.216.160.75 台灣 02/03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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