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ngineer1 (( ・胬・? ))標題 [問卦]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時間 Tue Feb 17 05:50:40 2026
好奇問
剛剛有重新讀了一下憲法
第二十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這個人民
是指男生還是女生
如果只限制男生的話
是表示只有男生才是人民嗎?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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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大便怎麼說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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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66.237 (臺灣)
※ 作者: engineer1 2026-02-17 05: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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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hmj: 兵役是廣義包含義務志願與替役1F 49.216.177.159 台灣 02/17 05:52
※ 編輯: engineer1 (101.10.166.237 臺灣), 02/17/2026 05:53:31
→ johnhmj: 以後 役男服替役佔光名額就可讓女生當兵2F 49.216.177.159 台灣 02/17 05:55
推 tn00210585: 這兩條就衝突呀 XDD3F 101.12.150.23 台灣 02/17 06:35
推 cutesoda: 就是看法律說誰要當啊4F 123.241.38.56 台灣 02/17 06:37
推 horseface: 依法律,法律說女人不用當5F 172.59.51.3 美國 02/17 06:43
推 una283: 寫依法律,就是指有適用性的問題。6F 220.132.181.237 台灣 02/17 06:55
→ kr97123: 釋字490號
重點是依法律 目前兵役法第一條規定男性有服兵役之義務 雖不違憲但要改也應該似乎也是是隨時能改7F 114.47.54.87 台灣 02/17 06:58
推 Muscari: 依法律:所以戰時可以隨時徵兵11F 172.59.123.255 美國 02/17 07:42
→ mij: 改不了 還是不想改
反正先改可以撈油水的法律12F 1.162.78.148 台灣 02/17 07:46
→ GAtely: 現在八卦流行錯誤的邏輯和資訊嗎14F 39.14.56.86 台灣 02/17 08:04
噓 bole: 不附屬啦 行政院都不守法了15F 223.139.218.144 台灣 02/17 08:06
→ GAtely: 這種論調跟遣詞用字超合白色政黨的味道16F 39.14.56.86 台灣 02/17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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