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新聞] 帶12歲女網友滾床單挨告性侵 他喊冤「以時間 Wed Feb 18 14:48:43 2026
※ 引述《losel ()》之銘言:
: 2026/02/18 13:09 記者 鮮明 綜合報導
: 台中市1名熊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2歲女童「小芬」,3天後就將她帶回住處發生性行
: 為,事後遭小芬及家長控告性侵。熊男喊冤說,小芬自稱21歲,IG自介也是21歲,他以為
: 小芬已成年,也沒有違反其意願;小芬聲稱有告知熊男自己12歲。法官檢視相關證據,發
: 現2人事後對話輕鬆,沒有證據證明小芬曾向熊男告知自己12歲,也無法證明熊男使用強
: 制力,一審判決熊男無罪。可上訴。
: 推 HiuAnOP: 12跟21分不出來嗎0..0? 114.137.99.38 02/18 14:33
問題是在「年齡詐騙」,被害人(即「小芬」)沒有從實招來
其父親也不知道,女兒有矇騙被告的情事
而在未有提出身份證或其他文件,證明本的年齡的情況下,入罪(認定確實有妨害性自主
行為)會有點難...
況且按照台中地院一一三年度侵訴字第一一二號刑事判決,就雙方的通聯紀錄,經人工智
能整理如下:
第一組:
(04:49 開始,當時是案發之後)
被告:要這樣就這樣
看破了
把你當朋友
小芬:我爸媽
對
被告:?
什麼你爸媽
小芬:他們要掉(調)監視器
被告:什麼意思
小芬:就是我回家我爸看到
被告:你跟他說去看夜景阿
..?
你怎麼跟他講的
小芬:他在旁邊
看
我就要開始叫去買東西
講
被告:你爸媽現在在你旁邊
?
小芬:我爸而已
被告:你現在沒辦法講電話喔
小芬:我現在沒有怎樣
被告:..
沒事吧
小芬:不是
我現在跟你打電話
被告:現在到底什麼情形?
你聽到的聲音就是我爸的
我不知道
小芬:我
被告:他在幹嘛
小芬:什麼
被告:你爸
小芬:他在跟我說話
他知道我在跟你說話
因為他在我旁邊
被告:他在跟你說什麼
說以後不能出去了喔
小芬:什麼
你電話號碼幾號
還有你名字
跟我說
?
小芬:哈囉
被告:要幹嘛?
陪你去看個夜景 還要給你電話跟名字
什麼東西
小芬:你家在哪
(上午 05:05、05:45)
小芬 撥打語音通話給被告
第二組(在 OMI 軟體上,相信是在被女童父親提告之後):
小芬:早
被告:在幹嘛
小芬:沒有
被告:哪裡人
小芬:西屯
你忘記我了喔
被告:你很面熟
你幹嘛害我
小芬:我哪有
被告:現在搞的我都想去死了
(中略)
小芬:你麼時候進去
被告:?
進去哪裡
小芬:喔喔
你沒有要被關喔
(中略)
被告:你去開庭了?
小芬:沒有
好麻煩
我也不想
被告:有傳喚妳阿
小芬:他們說要告你我還說不要
然後就被打ㄌ
被告:你爸是不是認識檢察官
我去做筆錄的時候
就可以知道檢察官了
太扯了吧
小芬:啥
你做筆錄警察不是有幫你拍照
他把你拍超醜哈哈哈
(中略)
被告:啊你幹嘛害我..?
我不太能理解
小芬:我有跟他說不要告你
你自己問他們阿乾我屁事阿
(中略)
被告:妳爸叫什麼名字
?
小芬:你要幹嘛
好好笑
被告:問一下
不行嗎
小芬:不要
被告:我不會怎樣
小芬:(傳送七秒語音)但我還是很想要知道,就很好笑,幹
被告:你才好笑吧
小芬:好好笑
(傳送四秒語音)阿你又不喜歡我,你跟我打炮幹嘛,靠北
反正不管怎樣看,「性早熟」恐怕不是什麼子虛烏有的事
且按照後續判例引述:
再按刑法第227條第1項至第4項之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或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
為性交或猥褻罪,固不以行為人明知被害人為未滿14歲,或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絕對
必要,若其有與未滿14歲,或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性交之不確定故意者,亦應成立上開
罪名。又此所謂之「不確定故意」,係指行為人雖不知被害人係未滿14歲,或係14歲以上
未滿16歲之人,但其主觀上已預見被害人可能係未滿14歲,或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
竟仍執意為之,而不違背其本意者而言。亦即行為人主觀上已有前述預見,為認定其具有
不確定故意之前提,此與在客觀上能否預見無關;縱客觀上能預見,但若行為人主觀上並
無此項預見,即無所謂不確定故意之可言(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557號判決意旨參照
)。
所以看來不能怪罪被告,只能自我感嘆了...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68.123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6-02-18 14:48:43
※ 文章代碼(AID): #1fbM3E8J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1397326.A.213.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帶12歲女網友滾床單挨告性侵 他喊冤「以
02-18 14:48 laptic
※ 編輯: laptic (180.74.68.123 馬來西亞), 02/18/2026 14:53:39
推 adon0313: 12歲分不出來就乖乖賠錢進去蹲1F 49.215.223.162 台灣 02/18 14:52
推 j3307002: 有些國小六年級就有奶的(被打)2F 36.225.70.95 台灣 02/18 14:52
推 gino0717: 怎麼可能忍得住3F 123.194.161.186 台灣 02/18 14:53
→ j3307002: 一定很正?4F 36.225.70.95 台灣 02/18 14:54
推 adon0313: omi廣告內容嗎?5F 49.215.223.162 台灣 02/18 14:55
推 kingofsdtw: 這是陷阱題吧?6F 27.52.39.211 台灣 02/18 14:55
→ j3307002: 賺第一桶金失敗?7F 36.225.70.95 台灣 02/18 14:56
→ Dcwei: 真的不能怪統神 有些女生就是早秋8F 101.8.94.51 台灣 02/18 15:03
推 t4lin: 欸女童這口氣不怕搞到凶89被處理掉嗎9F 123.204.134.52 台灣 02/18 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