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videvi (凱特)標題 Re: [新聞] 李貞秀所交除籍證明有詭! 官員:恐涉《時間 Sun Feb 22 10:45:06 2026
※ 引述《seiya2000 (風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陳鈺馥
: 3.完整新聞標題:
: 李貞秀所交除籍證明有詭! 官員:恐涉《刑法》登載不實罪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登記參選立委仍具「雙重戶籍」涉違反兩岸條例,
: 她農曆年前出示的註銷中國戶籍證明文件,
: 其「追溯」寫法也與其他中配繳交的除籍證明不同。
: 對此,知情官員受訪表示,該文件相當詭異,若內容有虛偽情事,
: 恐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這寫法就很好笑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怎麼會說"若內容有虛偽情事"
當事人就認為是真的才會遞交申請
官員認為可能是假的,那就證明是假的退件阿
難道官員自己沒辦法判斷,如果沒辦法判斷,那不如換人
因為官員沒有能力去幫民眾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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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可能會以為這樣洗,能夠打擊對方
但是這樣洗同樣也表現政府的無能
因為政府無法判斷文件是真是假
民進黨邏輯,無法判斷為真,就是假
正常民眾邏輯,無法判斷為假,就應該認為是真
總之民進黨就是喜歡用模擬兩可的說法去帶風向
到時要轉向,也能轉的過去
但是忘了自己是執政黨,
模擬兩可的說法對執政的形象是有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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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evidevi 2026-02-22 1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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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貞秀所交除籍證明有詭! 官員:恐涉《刑法》登載不實罪
02-22 10:45 devidevi
推 dogdudu: 對執政黨有傷?你小看了死忠仔的程度了1F 223.139.54.237 台灣 02/22 10:48
→ r85270607: 只是營造一個錯覺給鶄當作進攻發起點反正依法來深究,被嘴翻後,鶄都裝死2F 49.218.142.150 台灣 02/22 10:49
推 pansquarl: 對於還會思考的有差,死忠的那群沒差,所以受眾是?4F 125.228.137.117 台灣 02/22 10:51
→ devidevi: 受眾就是死忠的6F 49.159.219.21 台灣 02/22 10:52
→ greensaru: 你以為党會在乎傷害政府誠信跟能力?党就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沒看到,連器捐都可以抹7F 49.216.109.0 台灣 02/22 10:54
推 s0914714: DPP現在就是鞏固死忠10F 125.224.10.141 台灣 02/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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