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1ON (如果是勇者欣梅爾的話)
標題 Re: [新聞] 摸女友胸部一下...台南工程師挨告性騷
時間 Sun Feb 22 14:19:22 2026


: 時提告強制猥褻罪,但檢察官認定構成要件不該當;法院認定李犯行明確,李與被害人

: 男女朋友關係,卻未能尊重女友身體權而有性騷擾行為,自有可責。

只能說標題害人

看完新聞和判決
摸的時候 已經分手了

我這人是這樣啦
分手的女友 基本上都是陌生人
你會去碰陌生人嗎?

更何況分的難看一點
會把對方當仇人
不打死你
告你也是剛好而已

幸好只判30天
當作學費八
不要亂摸女孩子了

https://i.mopix.cc/KwFJQ0.jpg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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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shorts/EsSbFEFNt_w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1svydFk9Z0Y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K8aF_LbEj6I
回喵星球的妹妹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5B_u5rZrEaM
回喵星球的妹妹 https://i.imgur.com/7Of0aBV.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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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224.121 (臺灣)
※ 作者: L1ON 2026-02-22 1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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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1ON (182.234.224.121 臺灣), 02/22/2026 14:19:55
angel902037: 分手了 就直接約泡阿 傻了才去摸1F 61.219.21.177 台灣 02/22 14:20
pippen2002: ?誰叫你要投dpp?2F 111.82.184.92 台灣 02/22 14:24
widec: 判決書沒寫摸的時候不是男女朋友啊
上面只有寫原是男女朋友關係
在法庭上時已分手 這樣寫也合理吧3F 1.165.25.250 台灣 02/22 14:26
palapalanhu: 摸的時候不一定已經分手了吧6F 1.161.132.145 台灣 02/22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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