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way (null)標題 Re: [新聞] 明宣判!民眾黨預告:柯文哲預計下午5點召開「司法記者時間 Wed Mar 25 20:15:24 2026
※ 引述《BBQ2591 (我叫愛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2026/03/25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記者林瑞恩
: 3.完整新聞標題:
: 明宣判!民眾黨預告:柯文哲預計下午5點召開「司法記者會」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明(26)日將進行宣判,外界對此高度關注。本日下午,民眾黨發出了採訪通知,預告明天下午五點,柯文哲將與律師團與現任黨主席黃國昌等共同召開「司法記者會」,地點選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
: 關於外界高度關注的「柯案」,內容其實相當複雜,涉及關係人也相當多,爭議不只有京華城的容積問題,目前大致可分為四大區塊,分別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與柯文哲直接相關的有三部分。包含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最後會怎麼判?備受外界關注。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R2rEmx
: 6.備註:
: 急了 急了
: 只剩民粹凌駕司法這招
明天的看點只有判決書而已
我倒是想看看
1.能夠定罪的關鍵excel表判決書要怎麼寫
刑訴法規定數位證據查扣後須「盡速」鑑定製作映像檔
柯文哲案USB(行動硬碟A1-37)的查扣時間為2024年8月30日
檢方於2024年9月11日才製作硬碟A1-37的映像檔
與查扣日有12天空窗期 我感覺12天沒有很盡速耶
但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於查扣隔2日9月1日就取得「小沈1500」Excel檔案內容
代表行動硬碟A1-37在檢方蒐集證據前已經被開啟過
比檢方還早了10天有夠盡速 證據力早已大打折扣
另外就是整個表錯誤百出人名、金額多筆錯誤
甚至有證人被傳喚聲稱根本沒捐錢給民眾黨過
但是小沈一定是沈慶京 1500也一定是1500萬 = =?
2.因為不確定適法性所以召集都委會審議=圖利(明知違法)
這個在邏輯上更是荒謬 我今天如果知道適法與否還要都委會幹嘛
你會去問一個你已經知道答案的問題?
退一步說如果召集都委會只是走個流程代表委員們也明知違法?
反過來如果委員也是經過討論審議通過不就代表合法 = =?
起訴圖利根本是邏輯問題而不是適法性問題
3.侵占與背信
侵占與背信的要件皆是「不法意圖」
如果這些政治獻金的捐贈者本來就希望幫助到民眾黨或柯文哲
所以是柯文哲侵占了民眾黨的政治獻金(或自己的)但使用在民眾黨內 = =?
如此一來侵占與背信要件自始不存在
木可跟民眾黨的關係我覺得爛透了
當初想出這種方式的幕僚真的應該開掉
但一碼歸一碼 木可販售小物跟演唱會都有開發票
它就是一個商業行為 那怕木可的活動都用「募款」名義
難道我在網路上賣東西標題「救救老殘窮」這就變公益行為了?
台灣的司法還要兼判斷營業項目是否符合 = =?
如果是商業行為 木可與柯簽訂關於肖像權的商業合約就更加合理
(雖然觀感確實不好)
4.最關鍵的一點 據檢方蒐集事證
柯收受未申報的政治獻金近億 結果金流高手挖了整整一年
完全找不到私用的證據或金流 在2024年的台灣找不到近億現金的私用金流你信?
然後民眾黨選舉黨務運作與支出的錢難不成都是高鐵上撿來的?
答案就在眼前 你願不願意相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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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點小小的心得寫在一審判決前
當初事件剛炸開的時候各種亂七八糟消息滿天飛
最早傳出pg用atm存了巨額贓款700萬我真的想說柯的假面具終於被揭穿
台灣政壇果然不值得期待誰來都一樣
結果是「8個月存619萬」啊不就很正常
後來媒體各種一刀斃命
甚麼1500比特幣化糞池藏錢八張鉅額支票更不在話下
最後反而越看越不對柯好像真的沒有私用
啊你要說柯有多高風亮節我不信 他有他政治小白的ta但我不是
玩政治哪有不髒手 當過兵工作過就知道很多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事情能妥善處裡好大家就不會計較太多
但政治獻金未申報的部分也已經行政罰了
我倒要看看心證已成的判決書要怎麼寫
「心存善念 盡力而為」
想不到這八個字在現在的台灣竟是如此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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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47.173 (臺灣)
※ 作者: noway 2026-03-25 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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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way (49.218.247.173 臺灣), 03/25/2026 20:18:52
推 qozxcv: 無罪釋放1F 111.251.142.100 台灣 03/25 20:19
→ pttxo: 有沒有意圖黨說了算,搶那麼多補助款就弄死你2F 114.136.160.115 台灣 03/25 20:20
推 memories66: 最後兩句真的是不能同意更多4F 1.162.190.182 台灣 03/25 20:20
→ DustToDust: 想太多 看誣告案就知道6F 122.118.155.115 台灣 03/25 20:20
→ daye2012: 結局,黨已經定了,就是進去關,現在只是走流程。一審無罪,二審一定重判7F 27.53.146.166 台灣 03/25 20:22
→ d12345631: 擺明不看證據暇疵
吃定你了9F 1.174.123.42 台灣 03/2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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