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27 (Sam)
標題 Re: [新聞] 吳乃仁「無法自理」獲釋現身健身房 綠
時間 Wed Aug  5 13:05:09 2026


※ 引述《end56 (終結56)》之銘言:
: 又又是綠圾
: 又又又是綠圾
: 到最後還是綠圾
: 民進黨的執政
: 一鍋老鼠屎不會辦
: 國民黨執政
: 也在那邊懷柔
: 沒對陳水扁下重手
: 是怕被說威權、司法迫害喔??

  怎會沒有,陳水扁本來依照法律是無罪的
  他有收錢,但有法律漏洞,他可以說他不知道吳淑珍在幹嘛就好
  吳淑珍也不是公務員,在當時法律就是這樣定的

  但國民黨用換法官,還有實質影響力,來判有罪
  你怎麼會相信執政的人沒辦法控制司法???


  後來是2014年國民黨選輸選太難看,被逼只能放陳水扁出來

  簡單說兩黨都在控制司法都在亂搞
  但最後都要看選票,誰比較大聲,另外一邊就要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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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03.144 (臺灣)
※ 作者: Sam27 2026-08-05 13:05:09
※ 文章代碼(AID): #1gSiI7d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5906311.A.9E6.html
xdbx: 以前政客拿錢都偷偷來 現在直接搶還羞辱百姓1F 223.200.105.181 台灣 08/05 13:08
Forcast: 追回租補2F 111.241.50.128 台灣 08/05 13:09
pttpigtony: “照法律”是無罪的www3F 101.10.110.62 台灣 08/05 13:16
simon9331: 照法律是無罪的,照法綠則是罪該萬死4F 175.180.100.133 台灣 08/05 13:21
fjack: 但是吳淑珍不用抓去關, 阿扁抓去關耶6F 111.246.4.103 台灣 08/05 13:25

  讀過刑法就知道我在講甚麼,陳水扁是公務員,吳淑珍不是
  所以吳淑珍拿錢,當時的法律拿她沒辦法

  國民黨創實質影響力,把兩個人打成共犯,兩個人都有罪
  吳淑珍有判刑但監獄不收,就降
※ 編輯: Sam27 (111.253.203.144 臺灣), 08/05/2026 13:28:16
UCCU9487: 別在這邊鬼扯7F 124.155.142.46 台灣 08/05 13:31
bada: 綠色法律比較特別 家裡挖出現金還想無罪 古有扁哥 今有燦哥8F 42.72.7.158 台灣 08/05 13:31
UCCU9487: 現執政有黨證就無罪10F 124.155.142.46 台灣 08/05 13:31
xulzj524: 笑死
你看民進黨有沒有人敢出來大聲說11F 220.133.154.96 台灣 08/05 13:31
UCCU9487: 家裡有來路不明的錢,一律都是天上掉下來的 無罪13F 124.155.142.46 台灣 08/05 13:32
bada: 這個對標柯屁 他連看守所的門都不該進15F 42.72.7.158 台灣 08/05 13:32
widec: 有一說 阿扁就代吳淑珍去坐牢的16F 1.165.39.85 台灣 08/05 13:34
xulzj524: 你看民進黨有沒有人敢出來幫阿扁背書
說他沒有犯罪 是當初國民黨硬要把他關進去?
不然阿扁現在在外面保外就醫爽的跟什麼
然後裡面身體狀況比阿扁還差的多的是 也沒有阿扁的特權 反而最後病死在監獄?你說是被硬安罪名
怎麼民進黨執政十年了 不敢特赦 或宣布阿扁是被政治迫害幫他平反 判他無罪?17F 220.133.154.96 台灣 08/0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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